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七、死得離奇</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七、死得離奇</h3><br /><br />  黃堂道:「說得是──我也很想能找出兇手來,資料全在,你可以仔細看,我一時也說不明白。」<br /><br />  我點了點頭:「我們分工,你去留意何可人,我看她大有古怪──那隻走失的三六五號的雞,要是找不回來,看她會怎麼樣。」<br /><br />  黃堂一直表示極喜歡和我合作,所以聞言,大是興奮,大聲答應。<br /><br />  我們走出去,看到有幾隻母雞跟在一隻大公雞之後,那大公雞大得異乎尋常,幾乎高到人的腰際。顧盼之間,神氣活現。<br /><br />  黃堂指著那公雞道:「考一考你,知道這公雞是甚麼名堂?」<br /><br />  經黃堂這一問,我再仔細打量那頭公雞,覺得牠確然有不同凡響之處。當我向牠走近去的時候,牠非但不避開,反而額上羽毛起伏,大有戰鬥的格局,看來更加神氣得很,雄駿異常。<br /><br />  我道:「我對雞的品種沒有研究,這公雞是甚麼名堂?」<br /><br />  黃堂道:「這雞的名稱是『九斤黃』,原產地是中國江蘇省的一個叫浦東的地方,聽說是在上海附近。」<br /><br />  我笑道:「多承指教。想不到你對雞的品種,如此有研究,只不過你的地理常識差了點,那浦東不是小地方,和上海隔江相對,有好幾道大橋連通,大大有名。」<br /><br />  黃堂揮了揮手:「我也是三年前調查兇案,才知道這公雞是異種。」<br /><br />  我大奇:「查兇殺案,和了解雞的品種,會有甚麼關係?」<br /><br />  黃堂苦笑:「萬事皆有牽連──你回去看資料,就會明白了。」<br /><br />  我們一直在談論那公雞,那雞也像是知道我們在談論牠一樣,站在原地不動,一群十來隻母雞,圍著牠咯咯亂叫。<br /><br />  而且,牠還側著頭,用牠那亮如點漆的眼睛,看著我們,頂上的雞冠高聳,其紅若血。<br /><br />  我看得有趣,伸手,想去牠的額上摸一下,手才伸出去,黃堂就叫:「小心!」<br /><br />  一時之間,我還不明白黃堂叫我小心甚麼,那雞的頭一側,竟避過了我的手,向我的手背直啄了下來。那雞的雞喙艷黃,看來鋒利無比。我忙一縮手,總算及時避了開去。<br /><br />  我反應快,順著那一避之勢,五指伸屈,已然向雞頭直抓了過去。<br /><br />  這一下變勢,乃是中國武術小擒拿手中的一式「翻雲覆雨」,就算對方是一個武林高手,也未必避得過去,何況只是一隻公雞!<br /><br />  果然,我一出手,五指一緊,便已捏住了雞頸,手臂一振,把雞直提了起來。<br /><br />  那雞雖然名叫「九斤黃」,但想來其後曾經品種改良,體重又有增加,一提在手中,便知份量,怕有十五六斤重。<br /><br />  我才一將雞提了起來,準備順手摔出去,又聽得黃堂叫道:「小心!」<br /><br />  又是隨著他的叫聲,那雞雙翼張開,向我臉上搧來,同時,雙爪齊出,抓向我的臉,不但攻勢快疾,而且,很是有力。<br /><br />  若不是我一提起牠,就想把牠摔出去,早就有了發力的準備的話,等到牠攻來再發力,只怕已來不及,已給牠抓中不可。<br /><br />  這時,牠抓過來,我發力,恰好在千鈞一髮之際,手臂一振,已把牠摔了出去,撒下了漫天的雞毛。那公雞咯咯怪叫,自半空之中撲向地,立時站定,略抖了一抖身子,立時引頸高啼,啼聲嘹亮之至。<br /><br />  牠並不逃走,啼了兩聲,仍然凝視著我。<br /><br />  在那一霎間,我也不禁呆住了。<br /><br />  我曾和不少高手交過手,也曾和一隻三千年老貓拚過生死,卻再也想不到,有一日會和一隻公雞過招,而且一招之下,不分勝負。<br /><br />  我也凝立著不動,和那公雞對峙著,黃堂這才氣咻咻道:「這雞大是古怪,是年老成了精的,別再惹牠。」<br /><br />  我盯著那公雞:「要是連一隻雞都不敢惹,那還有甚麼可幹的?」<br /><br />  黃堂道:「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說根本沒有必要去惹牠。」<br /><br />  黃堂一早就大喝要我「小心」,這時又如此說,我心中一動,問:「是不是你曾惹過牠,吃過苦頭?」<br /><br />  我雖然在和黃堂說話,但是仍然盯著那隻雞,絕不放鬆。因為我感到這隻公雞在和我過了一招之後,並不肯就此干休,隨時可以撲起來向我進攻,以報我剛才「一抓之仇」!<br /><br />  黃堂喘了幾口氣:「我倒沒有,但是有幾個警員,見牠神高馬大,想抓住牠看看;又有的看中了牠的尾翎,非但沒能抓到牠,還被抓得──受了傷,其中一個,且眇了一目!」<br /><br />  我聽了黃堂的話,不禁有心驚肉跳之感,失聲道:「那還容牠活著?」<br /><br />  黃堂道:「警員老想去抓牠,此是侵犯私人財物,是警員的不對。當時,何可人護著牠,說是誰要是殺了牠的雞,非把事情鬧大不可,所以只好吃了個啞巴虧。當時,我就覺得這雞場充滿了妖氣。」<br /><br />  我再吸了一口氣,此時,那雞離我約有三公尺遠近,看來氣定神閒,大有高手風範。我心念電轉,心想,牠有雙爪一喙,我只有雙手。除非是想把牠打死,不然,想活捉牠,頗有困難。因為我很難在同時,用雙手抓住牠的一喙雙爪,只要牠有一喙一爪可以活動,即使我抓住了牠,在近距離,牠就可以向我攻擊。<br /><br />  自然,若要殺死牠,那就容易得多了。<br /><br />  我吸了一口氣,沉聲道:「且看我活捉牠!」<br /><br />  黃堂道:「你跟一隻雞嘔甚麼氣,我們有事在身,別節外生枝了。」<br /><br />  我道:「你不是說牠積年成精了嗎?我倒要看看牠有如何厲害!」<br /><br />  我一面說,一面已抽出了腰間的皮帶來。<br /><br />  為了對付一隻雞,我衛斯理居然要出動武器,真是勝之不武之極了。可是這雞一直盯著我的目光,極其妖異,使我覺得牠兇心甚盛,非給牠吃點苦頭不可。<br /><br />  黃堂道:「你要小心,這雞不但傷人,還可能殺過人。」<br /><br />  我一怔:「此言何意?」<br /><br />  黃堂道:「何正漢老人死於喉間受傷,氣管斷裂,可是法醫一直不能肯定兇手是用甚麼兇器成兇的,我看了傷口之後──」<br /><br />  他說到這裏,略頓了一頓。我只感到了一股寒意冒上來,失聲道:「你以為是給雞啄死的?」<br /><br />  黃堂道:「是,可是我連提都不敢提。」<br /><br />  這一點,我倒可以了解。黃堂是赫赫的特別工作室主任,要是追查命案,說死者是被雞啄死的,只怕立刻會被人說他是神經病!<br /><br />  我沉聲道:「你也不來和我商量一下。」<br /><br />  黃堂苦笑:「這等小事,怎敢來勞你的大駕。」<br /><br />  我怒視他一眼:「那你既然有懷疑,至少也應該抓住牠,看看是不是和傷口吻合,以證明自己的設想!」<br /><br />  黃堂也有點惱怒:「這種想法,想過就算了,如何能來真的!」<br /><br />  我冷笑:「別推搪了,你根本抓不住牠。」<br /><br />  黃堂也有了怒意:「好,看你的了,古人說殺雞焉用牛刀,現在是『抓雞要看衛斯理』!」<br /><br />  我一聲斷喝:「就看我的!」<br /><br />  說著,我以皮帶作鞭,直上直下,一下就向那公雞揮擊了過去。<br /><br />  「唰」地一聲過處,那公雞一躍而起,閃避了過去。<br /><br />  畜生畢竟是畜生,我要的就是牠這一避!<br /><br />  這一來,牠雙腳離地,我就可以下手了。當下,我手腕一轉,皮帶已向牠雙足纏去──只要一纏中,一抖一拉,再伸手抓住牠的脖子,牠再兇,也難以逞惡了。<br /><br />  我出手極快,可是忽略了一點。<br /><br />  我忽略了雞本來是飛禽,雖然被蓄養年久,飛行本領已經退化了許多,但是牠畢竟是會飛的!<br /><br />  就在我皮帶揮出之時,只聽得那公雞「喔喔喔」一聲長啼,雙翅展開,騰空而起,飛起了五公尺高下的空中。只見牠在半空之中,益見巨大,彩尾飄飄,頸毛抖動,好看之極。就算是傳說中的鳳凰,飛在空中,也至多不過如此而已。<br /><br />  牠一騰空,我這一擊,自然落空。<br /><br />  像這樣的公雞,騰空飛翔的景象,並不多見,所以一時之間,我也不再出手,只是盯著牠看。<br /><br />  牠在半空中一個盤旋,又騰高了五六公尺左右,這才斜斜落下地,卻不再向我攻擊,而是遠遠地落了開去,落地之後,又是一聲長啼。<br /><br />  我只感到,牠一定在這一聲長啼之中,想表達些甚麼,但我當然無法了解牠的意思。<br /><br />  牠既然有那麼高強的飛翔能力,我再要抓牠,自然不是易事,除非令牠受傷,但我又不想如此做。<br /><br />  正當我在躊躇間,黃堂道:「你不感到,牠不想和你再打下去!」<br /><br />  我奇道:「何以見得?」<br /><br />  黃堂道:「牠剛才在半空之中,並未向你凌空下擊,只是飛了開去。」<br /><br />  這時,那一群母雞又已向牠圍了過去,牠昂首闊步,帶著母雞們離去,竟不再理會我。<br /><br />  我呆了片刻,在剎那之間,我體會到了黃堂剛才所說,「感到了一股強烈的妖氣」是甚麼意思,確然真有這樣的感覺!<br /><br />  我和黃堂看著那群雞進去,這才離開了雞場。一上了車,黃堂又把那一夾子資料給了我。<br /><br />  我手按在夾子上,遲疑道:「你會懷疑到那雞啄死人,也真是匪夷所思之至了。」<br /><br />  黃堂道:「現在看來,不單那隻公雞有問題,連別的雞也有問題。」<br /><br />  我駭然:「有何根據?」<br /><br />  黃堂道:「何可人堅持要把所有的雞全找回來,一隻也不能少,就大有古怪。」<br /><br />  我點頭:「是,何可人知道一切。」<br /><br />  黃堂也道:「是,可是她不肯說。」<br /><br />  我伸手在夾子上敲了一下:「她不說,我們自己查!」<br /><br />  黃堂大是高興:「有你參加,說不定三年前的疑案也能破了。」<br /><br />  我苦笑:「別期望太多,別忘記,我連一隻雞都對付不了。」<br /><br />  黃堂忽然大生感慨:「人本來只有在對付自己同類的時候,最有辦法;對付其他生物,即使小如蚊子也束手無策,比起歷史上的人類大屠殺來,遜色多矣。<br /><br />  我也不禁默然半晌,才道:「你去密切留意何可人的動態──我估計,那隻三六五號的雞,多半找不到了,且看她有甚麼劇烈反應。我去看資料,同時也和白素商量一下。」<br /><br />  黃堂沒有異議,在醫院門口我們分手,我駕自己的車回家,白素卻不在。<br /><br />  我到雞場去,全是由於白素的堅持,這時她卻又不知去忙甚麼了。<br /><br />  我定了定神,就開始看三年前,在何氏雞場發生的那件命案。<br /><br />  花了約莫兩小時左右,才把所有資料看完,當然也明白了何以一樁命案,會到了黃堂這個特別工作室主任手中的原因。<br /><br />  命案確然有特異之處。<br /><br />  首先,是死者陳屍的地點。<br /><br />  死者被發現時,是在雞場附近的一個排水渠的建築工地上。<br /><br />  那工地上堆著大量巨大的水泥躉柱,每一個都有兩公尺高,一公尺見方,自然其重無比。<br /><br />  每五個或六個水泥柱堆在一起,每堆之間,留有十分狹窄的空隙,人要側著身才能擠進去,身子稍胖一點,只怕也難以通過。<br /><br />  在那工地上,總共有數十堆這樣的水泥柱,所以,也形成了一個極窄的「迷宮」。平時,工人都是在水泥柱的頂上走來走去,從來沒有人擠進柱堆中的通道過。<br /><br />  何正漢的屍體,就在這一大堆水泥柱的中心部分被發現。<br /><br />  由於屍體被發現的地點如此特別,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何正漢一定是自己擠進去的。<br /><br />  資料中有水泥堆的照片,也有自上而下拍攝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水泥柱堆中窄窄的「通道」,只有三十公分闊左右。<br /><br />  不論從哪一邊進去,要到達陳屍之所,至少要側著身子,擠著行進五十公尺左右。何正漢行動不便,看來至少要四十分鐘的時間。<br /><br />  於是有了疑問之一,他費那麼大的勁,擠到水泥柱堆的中心部分去,是幹甚麼去了?<br /><br />  警方肯定發現屍體之處,正是兇殺現場,是由於若是他死在他處,根本沒有可能把他的屍體搬進那麼狹窄的通道,到達陳屍地點。<br /><br />  人死了之後,身子變得僵硬,還會有些微發脹,所以屍體被發現之後,要大費周章把水泥柱移開,足足兩天之後,才能把屍體弄了出來。<br /><br />  起初,在屍體還未搬出來之前,派了一個身形瘦削的警方人員,擠進去看過,肯定人已死了,但是卻未曾發現死因。所以,最早的猜測是,何正漢不知是由於甚麼原因,擠進了窄縫,卻由於行動不便,擠在裏面,出不來了。所以,是餓死在裏面,或是焦急之下,心臟病發死在裏面的。因為事先,警方曾接獲過何正漢的失蹤報告。<br /><br />  報告何正漢失蹤的人,是雞場的經理,和何正漢一起經營雞場的何可人。<br /><br />  何可人是在一次出市區到市場送雞之後回來,發現何正漢不在雞場之中,由於何正漢久已行動不便,根本不可能離開,所以何可人立即報警,警方也立即受理,作了調查。<br /><br />  調查並沒有結果,雞場之中,絕無劫掠過的跡象,就是老人不見了。<br /><br />  在調查失蹤的過程中,警方已深入地了解了何正漢和何可人之間的關係,資料上全記錄了下來。<br /><br />  我在看這部分資料的時候,心中一直有一團寒意在打著轉。<br /><br />  因為那何姓老人,跟在床上一面吃著我為他煮的麵,一面嘮嘮叨叨跟我說話的,一模一樣。<br /><br />  由此可知,我見到的那何姓老人,正是三年前離奇死去的何正漢!<br /><br />  (活見鬼!)<br /><br />  也有一些資料,是我所不知道的,重要的一點是,在何正漢死前一年,他已立了遺囑:在他死後,他的一切全歸何可人所有。<br /><br />  處於偏僻郊區的一個雞場,本來也值不了多少錢,但是對於一個無家可歸的少女來說,卻是可以安身立命之所,重要之至。<br /><br />  所以,即使是在調查失蹤期間,警方也對何可人有所懷疑。<br /><br />  由於雞場只有他們兩人,何可人的話,也就是唯一的資料了。<br /><br />  屍體是失蹤五天之後被工地的工人發現的。<br /><br />  好不容易,把屍體移出來之後,立時發現何正漢老人不是餓死的──死因一看就明,在他的咽喉處和太陽穴處,有兩個明顯的傷口。<br /><br />  咽喉處的那個傷口,穿透了氣管;太陽穴上的那個,更不必說了,那是致命的所在。<br /><br />  法醫檢驗的結果是,傷口由一個尖利的錐形物體所造成,兩處傷口的深度,都是三公分。咽喉處的那個傷口較深些,太陽穴的那個穿了頭骨,簡直是匪夷所思。<br /><br />  大家都知道,人的頭骨堅硬無比,醫學上,為了要解開人的頭骨,不知經歷過多少的研究。<br /><br />  當然,若是用利器硬要在頭骨上穿一個洞,也可以做得到,但必須要有很大的力道,譬如說,一根鑿子,再加上一柄鎚,用力在頭骨上敲進去就可以達成。<br /><br />  但是,在陳屍地點的那個空間之中,根本沒有供兇手發力的空間,人擠在裏面,連轉個身都難,如何揚起手來發力傷人。<br /><br />  當然,若有一柄手槍,要在人的頭骨上開一個孔,也是輕而易舉之事,可是檢查的結果,那個小孔是利器所形成的,絕非子彈孔。<br /><br />  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案子才轉到了黃堂主持的特別工作室來。<br /><br />  黃堂的調查堪稱全面。他又找來了法醫,重新檢驗,仍然確定傷口是由「某種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計,要在人的頭骨上,造成這樣深度的一個傷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擊力,才能達成。<br /><br />  就算是一個壯漢,揮動大鐵鎚要發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況是在一個根本無法發力的狹窄空間之中。<br /><br />  於是,黃堂又設想,何正漢是在他處被謀命,再移屍到水泥柱去的。<br /><br />  可是經過了嚴密的環境調查,發覺無此可能,因為堆放水泥柱的空地上,並沒有任何搬運屍體的痕跡留下來。相反地,找到的幾個腳印都是何正漢的,可知何正漢是自己走進去的。<br /><br />  死人當然不會走路,也由此可以證明,何正漢是在水泥柱的窄縫被殺的。<br /><br />  除了腳印之外,還有何正漢使用的手杖,點在地上留下來的痕跡。<br /><br />  從那些痕跡看來,何正漢當時並不是以正常的步伐向前走。<br /><br />  他是相當急促地在趕路──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有甚麼必要急急地趕著,擠進水泥柱中的窄縫中去呢?<br /><br />  那根手杖一直握在何正漢的手中,握得很緊,屍體移出來之後,要費一番工夫,才能從他的手中取下來。<br /><br />  所謂手杖,是自己用樹枝製造的,很是普通,可是在手杖前半端,卻有好幾處新近才砸傷的痕跡,像是用手杖敲擊在甚麼硬物上造成的。<br /><br />  這一點,也很快地查明,因為在那堆水泥柱的外緣,有一堆水泥柱上,沾有手杖的木屑──由此可知,黃堂的工作,做得如何仔細。<br /><br />  這個發現,可以知道,何正漢在來到水泥堆前時,曾舉起手杖來,猛烈地敲擊著水泥柱。以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來說,能令手杖的木質受損,那一定是傾了他的全力。<br /><br />  他為甚麼要那麼做呢?<br /><br />  黃堂提出了問題,但是沒有答案。<br /><br />  然後,資料之中,就提到了何可人。<br /><br />  由於有何正漢的這份遺囑,所以何可人有了嫌疑,但何可人有充分不在現場的證據──何正漢失蹤那天,她一整天都在市區,而且,現場也根本沒有她的腳印。對於何可人,黃堂有一點私人意見。</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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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死得離奇



  黃堂道:「說得是──我也很想能找出兇手來,資料全在,你可以仔細看,我一時也說不明白。」

  我點了點頭:「我們分工,你去留意何可人,我看她大有古怪──那隻走失的三六五號的雞,要是找不回來,看她會怎麼樣。」

  黃堂一直表示極喜歡和我合作,所以聞言,大是興奮,大聲答應。

  我們走出去,看到有幾隻母雞跟在一隻大公雞之後,那大公雞大得異乎尋常,幾乎高到人的腰際。顧盼之間,神氣活現。

  黃堂指著那公雞道:「考一考你,知道這公雞是甚麼名堂?」

  經黃堂這一問,我再仔細打量那頭公雞,覺得牠確然有不同凡響之處。當我向牠走近去的時候,牠非但不避開,反而額上羽毛起伏,大有戰鬥的格局,看來更加神氣得很,雄駿異常。

  我道:「我對雞的品種沒有研究,這公雞是甚麼名堂?」

  黃堂道:「這雞的名稱是『九斤黃』,原產地是中國江蘇省的一個叫浦東的地方,聽說是在上海附近。」

  我笑道:「多承指教。想不到你對雞的品種,如此有研究,只不過你的地理常識差了點,那浦東不是小地方,和上海隔江相對,有好幾道大橋連通,大大有名。」

  黃堂揮了揮手:「我也是三年前調查兇案,才知道這公雞是異種。」

  我大奇:「查兇殺案,和了解雞的品種,會有甚麼關係?」

  黃堂苦笑:「萬事皆有牽連──你回去看資料,就會明白了。」

  我們一直在談論那公雞,那雞也像是知道我們在談論牠一樣,站在原地不動,一群十來隻母雞,圍著牠咯咯亂叫。

  而且,牠還側著頭,用牠那亮如點漆的眼睛,看著我們,頂上的雞冠高聳,其紅若血。

  我看得有趣,伸手,想去牠的額上摸一下,手才伸出去,黃堂就叫:「小心!」

  一時之間,我還不明白黃堂叫我小心甚麼,那雞的頭一側,竟避過了我的手,向我的手背直啄了下來。那雞的雞喙艷黃,看來鋒利無比。我忙一縮手,總算及時避了開去。

  我反應快,順著那一避之勢,五指伸屈,已然向雞頭直抓了過去。

  這一下變勢,乃是中國武術小擒拿手中的一式「翻雲覆雨」,就算對方是一個武林高手,也未必避得過去,何況只是一隻公雞!

  果然,我一出手,五指一緊,便已捏住了雞頸,手臂一振,把雞直提了起來。

  那雞雖然名叫「九斤黃」,但想來其後曾經品種改良,體重又有增加,一提在手中,便知份量,怕有十五六斤重。

  我才一將雞提了起來,準備順手摔出去,又聽得黃堂叫道:「小心!」

  又是隨著他的叫聲,那雞雙翼張開,向我臉上搧來,同時,雙爪齊出,抓向我的臉,不但攻勢快疾,而且,很是有力。

  若不是我一提起牠,就想把牠摔出去,早就有了發力的準備的話,等到牠攻來再發力,只怕已來不及,已給牠抓中不可。

  這時,牠抓過來,我發力,恰好在千鈞一髮之際,手臂一振,已把牠摔了出去,撒下了漫天的雞毛。那公雞咯咯怪叫,自半空之中撲向地,立時站定,略抖了一抖身子,立時引頸高啼,啼聲嘹亮之至。

  牠並不逃走,啼了兩聲,仍然凝視著我。

  在那一霎間,我也不禁呆住了。

  我曾和不少高手交過手,也曾和一隻三千年老貓拚過生死,卻再也想不到,有一日會和一隻公雞過招,而且一招之下,不分勝負。

  我也凝立著不動,和那公雞對峙著,黃堂這才氣咻咻道:「這雞大是古怪,是年老成了精的,別再惹牠。」

  我盯著那公雞:「要是連一隻雞都不敢惹,那還有甚麼可幹的?」

  黃堂道:「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說根本沒有必要去惹牠。」

  黃堂一早就大喝要我「小心」,這時又如此說,我心中一動,問:「是不是你曾惹過牠,吃過苦頭?」

  我雖然在和黃堂說話,但是仍然盯著那隻雞,絕不放鬆。因為我感到這隻公雞在和我過了一招之後,並不肯就此干休,隨時可以撲起來向我進攻,以報我剛才「一抓之仇」!

  黃堂喘了幾口氣:「我倒沒有,但是有幾個警員,見牠神高馬大,想抓住牠看看;又有的看中了牠的尾翎,非但沒能抓到牠,還被抓得──受了傷,其中一個,且眇了一目!」

  我聽了黃堂的話,不禁有心驚肉跳之感,失聲道:「那還容牠活著?」

  黃堂道:「警員老想去抓牠,此是侵犯私人財物,是警員的不對。當時,何可人護著牠,說是誰要是殺了牠的雞,非把事情鬧大不可,所以只好吃了個啞巴虧。當時,我就覺得這雞場充滿了妖氣。」

  我再吸了一口氣,此時,那雞離我約有三公尺遠近,看來氣定神閒,大有高手風範。我心念電轉,心想,牠有雙爪一喙,我只有雙手。除非是想把牠打死,不然,想活捉牠,頗有困難。因為我很難在同時,用雙手抓住牠的一喙雙爪,只要牠有一喙一爪可以活動,即使我抓住了牠,在近距離,牠就可以向我攻擊。

  自然,若要殺死牠,那就容易得多了。

  我吸了一口氣,沉聲道:「且看我活捉牠!」

  黃堂道:「你跟一隻雞嘔甚麼氣,我們有事在身,別節外生枝了。」

  我道:「你不是說牠積年成精了嗎?我倒要看看牠有如何厲害!」

  我一面說,一面已抽出了腰間的皮帶來。

  為了對付一隻雞,我衛斯理居然要出動武器,真是勝之不武之極了。可是這雞一直盯著我的目光,極其妖異,使我覺得牠兇心甚盛,非給牠吃點苦頭不可。

  黃堂道:「你要小心,這雞不但傷人,還可能殺過人。」

  我一怔:「此言何意?」

  黃堂道:「何正漢老人死於喉間受傷,氣管斷裂,可是法醫一直不能肯定兇手是用甚麼兇器成兇的,我看了傷口之後──」

  他說到這裏,略頓了一頓。我只感到了一股寒意冒上來,失聲道:「你以為是給雞啄死的?」

  黃堂道:「是,可是我連提都不敢提。」

  這一點,我倒可以了解。黃堂是赫赫的特別工作室主任,要是追查命案,說死者是被雞啄死的,只怕立刻會被人說他是神經病!

  我沉聲道:「你也不來和我商量一下。」

  黃堂苦笑:「這等小事,怎敢來勞你的大駕。」

  我怒視他一眼:「那你既然有懷疑,至少也應該抓住牠,看看是不是和傷口吻合,以證明自己的設想!」

  黃堂也有點惱怒:「這種想法,想過就算了,如何能來真的!」

  我冷笑:「別推搪了,你根本抓不住牠。」

  黃堂也有了怒意:「好,看你的了,古人說殺雞焉用牛刀,現在是『抓雞要看衛斯理』!」

  我一聲斷喝:「就看我的!」

  說著,我以皮帶作鞭,直上直下,一下就向那公雞揮擊了過去。

  「唰」地一聲過處,那公雞一躍而起,閃避了過去。

  畜生畢竟是畜生,我要的就是牠這一避!

  這一來,牠雙腳離地,我就可以下手了。當下,我手腕一轉,皮帶已向牠雙足纏去──只要一纏中,一抖一拉,再伸手抓住牠的脖子,牠再兇,也難以逞惡了。

  我出手極快,可是忽略了一點。

  我忽略了雞本來是飛禽,雖然被蓄養年久,飛行本領已經退化了許多,但是牠畢竟是會飛的!

  就在我皮帶揮出之時,只聽得那公雞「喔喔喔」一聲長啼,雙翅展開,騰空而起,飛起了五公尺高下的空中。只見牠在半空之中,益見巨大,彩尾飄飄,頸毛抖動,好看之極。就算是傳說中的鳳凰,飛在空中,也至多不過如此而已。

  牠一騰空,我這一擊,自然落空。

  像這樣的公雞,騰空飛翔的景象,並不多見,所以一時之間,我也不再出手,只是盯著牠看。

  牠在半空中一個盤旋,又騰高了五六公尺左右,這才斜斜落下地,卻不再向我攻擊,而是遠遠地落了開去,落地之後,又是一聲長啼。

  我只感到,牠一定在這一聲長啼之中,想表達些甚麼,但我當然無法了解牠的意思。

  牠既然有那麼高強的飛翔能力,我再要抓牠,自然不是易事,除非令牠受傷,但我又不想如此做。

  正當我在躊躇間,黃堂道:「你不感到,牠不想和你再打下去!」

  我奇道:「何以見得?」

  黃堂道:「牠剛才在半空之中,並未向你凌空下擊,只是飛了開去。」

  這時,那一群母雞又已向牠圍了過去,牠昂首闊步,帶著母雞們離去,竟不再理會我。

  我呆了片刻,在剎那之間,我體會到了黃堂剛才所說,「感到了一股強烈的妖氣」是甚麼意思,確然真有這樣的感覺!

  我和黃堂看著那群雞進去,這才離開了雞場。一上了車,黃堂又把那一夾子資料給了我。

  我手按在夾子上,遲疑道:「你會懷疑到那雞啄死人,也真是匪夷所思之至了。」

  黃堂道:「現在看來,不單那隻公雞有問題,連別的雞也有問題。」

  我駭然:「有何根據?」

  黃堂道:「何可人堅持要把所有的雞全找回來,一隻也不能少,就大有古怪。」

  我點頭:「是,何可人知道一切。」

  黃堂也道:「是,可是她不肯說。」

  我伸手在夾子上敲了一下:「她不說,我們自己查!」

  黃堂大是高興:「有你參加,說不定三年前的疑案也能破了。」

  我苦笑:「別期望太多,別忘記,我連一隻雞都對付不了。」

  黃堂忽然大生感慨:「人本來只有在對付自己同類的時候,最有辦法;對付其他生物,即使小如蚊子也束手無策,比起歷史上的人類大屠殺來,遜色多矣。

  我也不禁默然半晌,才道:「你去密切留意何可人的動態──我估計,那隻三六五號的雞,多半找不到了,且看她有甚麼劇烈反應。我去看資料,同時也和白素商量一下。」

  黃堂沒有異議,在醫院門口我們分手,我駕自己的車回家,白素卻不在。

  我到雞場去,全是由於白素的堅持,這時她卻又不知去忙甚麼了。

  我定了定神,就開始看三年前,在何氏雞場發生的那件命案。

  花了約莫兩小時左右,才把所有資料看完,當然也明白了何以一樁命案,會到了黃堂這個特別工作室主任手中的原因。

  命案確然有特異之處。

  首先,是死者陳屍的地點。

  死者被發現時,是在雞場附近的一個排水渠的建築工地上。

  那工地上堆著大量巨大的水泥躉柱,每一個都有兩公尺高,一公尺見方,自然其重無比。

  每五個或六個水泥柱堆在一起,每堆之間,留有十分狹窄的空隙,人要側著身才能擠進去,身子稍胖一點,只怕也難以通過。

  在那工地上,總共有數十堆這樣的水泥柱,所以,也形成了一個極窄的「迷宮」。平時,工人都是在水泥柱的頂上走來走去,從來沒有人擠進柱堆中的通道過。

  何正漢的屍體,就在這一大堆水泥柱的中心部分被發現。

  由於屍體被發現的地點如此特別,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何正漢一定是自己擠進去的。

  資料中有水泥堆的照片,也有自上而下拍攝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水泥柱堆中窄窄的「通道」,只有三十公分闊左右。

  不論從哪一邊進去,要到達陳屍之所,至少要側著身子,擠著行進五十公尺左右。何正漢行動不便,看來至少要四十分鐘的時間。

  於是有了疑問之一,他費那麼大的勁,擠到水泥柱堆的中心部分去,是幹甚麼去了?

  警方肯定發現屍體之處,正是兇殺現場,是由於若是他死在他處,根本沒有可能把他的屍體搬進那麼狹窄的通道,到達陳屍地點。

  人死了之後,身子變得僵硬,還會有些微發脹,所以屍體被發現之後,要大費周章把水泥柱移開,足足兩天之後,才能把屍體弄了出來。

  起初,在屍體還未搬出來之前,派了一個身形瘦削的警方人員,擠進去看過,肯定人已死了,但是卻未曾發現死因。所以,最早的猜測是,何正漢不知是由於甚麼原因,擠進了窄縫,卻由於行動不便,擠在裏面,出不來了。所以,是餓死在裏面,或是焦急之下,心臟病發死在裏面的。因為事先,警方曾接獲過何正漢的失蹤報告。

  報告何正漢失蹤的人,是雞場的經理,和何正漢一起經營雞場的何可人。

  何可人是在一次出市區到市場送雞之後回來,發現何正漢不在雞場之中,由於何正漢久已行動不便,根本不可能離開,所以何可人立即報警,警方也立即受理,作了調查。

  調查並沒有結果,雞場之中,絕無劫掠過的跡象,就是老人不見了。

  在調查失蹤的過程中,警方已深入地了解了何正漢和何可人之間的關係,資料上全記錄了下來。

  我在看這部分資料的時候,心中一直有一團寒意在打著轉。

  因為那何姓老人,跟在床上一面吃著我為他煮的麵,一面嘮嘮叨叨跟我說話的,一模一樣。

  由此可知,我見到的那何姓老人,正是三年前離奇死去的何正漢!

  (活見鬼!)

  也有一些資料,是我所不知道的,重要的一點是,在何正漢死前一年,他已立了遺囑:在他死後,他的一切全歸何可人所有。

  處於偏僻郊區的一個雞場,本來也值不了多少錢,但是對於一個無家可歸的少女來說,卻是可以安身立命之所,重要之至。

  所以,即使是在調查失蹤期間,警方也對何可人有所懷疑。

  由於雞場只有他們兩人,何可人的話,也就是唯一的資料了。

  屍體是失蹤五天之後被工地的工人發現的。

  好不容易,把屍體移出來之後,立時發現何正漢老人不是餓死的──死因一看就明,在他的咽喉處和太陽穴處,有兩個明顯的傷口。

  咽喉處的那個傷口,穿透了氣管;太陽穴上的那個,更不必說了,那是致命的所在。

  法醫檢驗的結果是,傷口由一個尖利的錐形物體所造成,兩處傷口的深度,都是三公分。咽喉處的那個傷口較深些,太陽穴的那個穿了頭骨,簡直是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人的頭骨堅硬無比,醫學上,為了要解開人的頭骨,不知經歷過多少的研究。

  當然,若是用利器硬要在頭骨上穿一個洞,也可以做得到,但必須要有很大的力道,譬如說,一根鑿子,再加上一柄鎚,用力在頭骨上敲進去就可以達成。

  但是,在陳屍地點的那個空間之中,根本沒有供兇手發力的空間,人擠在裏面,連轉個身都難,如何揚起手來發力傷人。

  當然,若有一柄手槍,要在人的頭骨上開一個孔,也是輕而易舉之事,可是檢查的結果,那個小孔是利器所形成的,絕非子彈孔。

  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案子才轉到了黃堂主持的特別工作室來。

  黃堂的調查堪稱全面。他又找來了法醫,重新檢驗,仍然確定傷口是由「某種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計,要在人的頭骨上,造成這樣深度的一個傷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擊力,才能達成。

  就算是一個壯漢,揮動大鐵鎚要發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況是在一個根本無法發力的狹窄空間之中。

  於是,黃堂又設想,何正漢是在他處被謀命,再移屍到水泥柱去的。

  可是經過了嚴密的環境調查,發覺無此可能,因為堆放水泥柱的空地上,並沒有任何搬運屍體的痕跡留下來。相反地,找到的幾個腳印都是何正漢的,可知何正漢是自己走進去的。

  死人當然不會走路,也由此可以證明,何正漢是在水泥柱的窄縫被殺的。

  除了腳印之外,還有何正漢使用的手杖,點在地上留下來的痕跡。

  從那些痕跡看來,何正漢當時並不是以正常的步伐向前走。

  他是相當急促地在趕路──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有甚麼必要急急地趕著,擠進水泥柱中的窄縫中去呢?

  那根手杖一直握在何正漢的手中,握得很緊,屍體移出來之後,要費一番工夫,才能從他的手中取下來。

  所謂手杖,是自己用樹枝製造的,很是普通,可是在手杖前半端,卻有好幾處新近才砸傷的痕跡,像是用手杖敲擊在甚麼硬物上造成的。

  這一點,也很快地查明,因為在那堆水泥柱的外緣,有一堆水泥柱上,沾有手杖的木屑──由此可知,黃堂的工作,做得如何仔細。

  這個發現,可以知道,何正漢在來到水泥堆前時,曾舉起手杖來,猛烈地敲擊著水泥柱。以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來說,能令手杖的木質受損,那一定是傾了他的全力。

  他為甚麼要那麼做呢?

  黃堂提出了問題,但是沒有答案。

  然後,資料之中,就提到了何可人。

  由於有何正漢的這份遺囑,所以何可人有了嫌疑,但何可人有充分不在現場的證據──何正漢失蹤那天,她一整天都在市區,而且,現場也根本沒有她的腳印。對於何可人,黃堂有一點私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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