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三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三章</h3><br /><br />  這年,他考上了T大法律系。天曉得這是什麼了不得的大事,讓他們「智中」興奮到在校門口放鞭炮來昭告天下,擾得人耳根不清靜,直想卯起來抓人扁一番,順便在刺眼的紅榜單上蓋一個腳印來聊表恭禧的盛情。<br /><br />  剛打完一架,她雖然鼻青臉腫,但可沒有輸。以沒受傷的左手揪起癱得像一團爛泥的康仔,打算快速經過「智中」,遠離這些吵死人的噪音。<br /><br />  「哎哎哎!輕點呀!大姐頭──」康仔很努力要發揮男子漢忍痛的本色,但被打的地方實在是太痛了,又被粗魯女死命的拽拉,簡直快痛昏他了。<br /><br />  「會痛?你要知道會痛就不會充英雄的以一個打七個,要不是安妮通知我來救你,你大概早被棄屍了!」<br /><br />  一聽到美女的芳名,康仔立即雙目一亮!<br /><br />  「安妮?那她人呢?」<br /><br />  孫琳琳不客氣的打他一個響頭!<br /><br />  「她趕著去補習,少一副豬哥相了!」<br /><br />  康仔是她的哥兒們,長得相貌堂堂、弱不禁風,偏偏至大的毛病是見不得美女落難,常常被打得落花流水也不肯覺悟。兩個月前救了被太妹圍堵的安妮,然後被太妹手上的刀片劃傷了手臂,縫了十五針,還是她去替他討回公道的。結果今天更了不起了,硬杠上了「西高」的太保集團,只為了救一名女校的不知名美女。<br /><br />  沒救了,這人!<br /><br />  「小孫,我告訴你,『善蘿女中』的女孩子氣質真是好得沒話說,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多風格各異的大美人呢?真是我們男人的好福氣。」<br /><br />  一個人在連站也站不穩的情況下,依然能興高采烈的說話,算不算是特異功能的一種呢?她拉過他一隻手架上肩,承受他大半體重,也不客氣的讓他痛得頻抽氣。<br /><br />  「輕一點呀,老大!」他齜牙咧嘴的求饒。<br /><br />  「痛死你算了!」她的臉頰也很痛呀,被一記拳頭掃過,吃了三成力道也很夠瞧的了。難兄難妹的差別只在一個還能走,一個已然是軟腳蝦。<br /><br />  隨著他們愈接近「智群高中」,那鞭炮聲更為囂張得不知收斂。<br /><br />  「他們這邊是怎麼了?這麼吵!」<br /><br />  她撇撇嘴角。<br /><br />  「放榜啦,還有什麼!」忍不住將眼光瞟向那些紅榜,其中被用以斗大字體標示出來的正是各科系榜首的部分。自然,不會有意外的,T大法律系榜首映入眼簾。<br /><br />  她可是沒有刻意去找「他」的名字喔,沒有喔!是他們學校太招搖,把名字寫得斗大,以致於就算她是超級大近視也躲不過這些字的荼毒,更何況她只是個小近視眼。<br /><br />  「鍾──尉──泱。哇!法律系的榜首耶,不愧是『智中』的特優生!」康仔嘖呼不已。<br /><br />  孫琳琳一陣頭皮發麻,瞪向他──<br /><br />  「你認識他?」<br /><br />  「我父母跟他母親有生意上的往來。你也知道有孩子的大人總會比較彼此孩子的功課什麼的,我見過他幾次,典型的未來社會菁英、國家專才。」相較之下,他在高職就讀,簡直令父母羞於在鍾夫人面前提起。<br /><br />  「哼!」她嗤叫了聲,拽著他,又要往前走。<br /><br />  沒走幾步,一片陰影罩在他們的上空,擋去他們蹣跚的步伐。<br /><br />  委靡的身軀下意識的挺直備戰,她全身都知覺到來者何人。除了「他」,還有誰能令她這麼警戒?!<br /><br />  「又打架?」「他」的聲音溫文且夾著克制,即使處於盛怒也不會在言語口氣上失禮,但百分之百的壓迫人。<br /><br />  她斜瞄上去一眼,很習慣的張揚出惡形惡狀。<br /><br />  「不爽呀?!我還有戰利品咧。」踢了踢一邊的難兄,口氣十足太妹樣。<br /><br />  被喚為戰利品的康仔被踢得哀哀叫,抬起沉重的頭顱抗議:<br /><br />  「老大,你是怕我死得太慢錯過投胎的時辰是不是呀?好歹也可憐一下我身受──咦?你你你!鍾尉泱!」當下跳開了半步遠,然後在傷口的疼痛加劇下猛抽著。<br /><br />  「他」原本專注在孫琳琳身上的目光稍移吋許,認出了來人,有禮且淡然的打招呼:<br /><br />  「你是──康居寬?好久不見了。」<br /><br />  「你今天怎麼會來?啊!恭禧你考到榜首,真是了不起,哈哈哈──」康仔在語無倫次之後開始傻笑,覺得現下這種情況真的很好笑,他們根本是那種不該出現在同一畫面的人。<br /><br />  「謝謝。」「他」微微一笑,迅速擋住了正想溜開的孫琳琳。「怎麼?沒臉見我?」<br /><br />  「少往自己臉上貼金了,我會沒臉見你?幹──嘛,考到T大了不起呀?滾邊去吧!老娘是懶得鳥你。」<br /><br />  「他」好看的眉頭不贊同的微蹙起。<br /><br />  「又說粗話。你真是沒藥救了。」<br /><br />  「既然知道我沒藥救,你這個蠢貨為什麼從來不肯覺悟,放棄對牛彈琴的樂趣?你不煩,我可快煩死了。」<br /><br />  天曉得她到底犯了什麼惡煞才會在這一年以來跟他廝纏得莫名其妙。<br /><br />  對!就是這人!「他」不好生準備聯考,不好好當他的乖學生,偏生還有時間撥冗來與她窄路相逢,而且每逢必訓誡她的不良行止,直到她火大的動手或──落荒而逃。原則上,會逃開是因為她懶得理他,可不是怕了他喔!老天!她爹娘都沒他麻煩。<br /><br />  這個鍾尉泱,簡直是莫名其妙得教人火大。<br /><br />  「你──」<br /><br />  「怎樣?」她抬高下巴,一副你奈我何的跩樣,吊兒啷噹的站出三七步,只遺憾沒有一根煙可以叼在嘴邊當道具,滅了幾分威風。<br /><br />  「真不曉得你的壞習慣是天生就有,還是為了『配合』我的糾正而變本加厲。」與她鬥了近一年,他似乎也有了些領悟。<br /><br />  她心口震了下,連忙啐他:<br /><br />  「嗟!憑你也配?我真慶幸從今以後不必再看到你了!去讀你的大學,去當你的大律師吧!昧著良心替有錢人打官司賺黑心錢,很適合你這種偽君子!」<br /><br />  「偽君子配真太妹不正好?」他似乎也動了氣,但仍然不顯惡聲惡氣。<br /><br />  「好個屁!以後你只會娶那種嬌滴滴又高學歷的千金小姐回家當家庭主婦,偽君子正好配人工美千金。少吃老娘豆腐,我的豆腐你吃不起。」食指用力搓向他胸膛,不曉得為何話題會轉來這裡。但一想到優等生日後會娶優等生名媛來「配種」,就不屑又火大,直想從他身上搓出無數個指洞,讓他七孔流血死掉算了。<br /><br />  「他」倏地伸手抓住她爪子,也很防患未然的擒住她閑置的另一隻手。這是由多次慘痛經驗裡學到的教訓。<br /><br />  「看來你已替我的未來規畫好了,真是感謝。」<br /><br />  她踢出一腳,卻撲了個空。<br /><br />  「去你的!你放開我,想非禮呀?也得看你自己有沒有那個實力!」<br /><br />  「以你此刻鼻青臉腫的情況,我懷疑有誰會想非禮你。」「他」不客氣的指明事實,並躲著她的腿功。<br /><br />  她低吼:<br /><br />  「那你這個蠢貨又在做些什麼呀?這不叫非禮難道是送入洞房呀?智障!」<br /><br />  「原來你這麼想嫁我?」「他」笑得很欠扁。<br /><br />  「我警告你別調戲我。」她冷冷說完,屈起膝就往男人的要害頂去,卻很扼腕的給他閃開了。<br /><br />  她開始後悔為什麼常常要跟他動手動腳,致使他身手愈來愈好,她幾乎要奈何不了他了!<br /><br />  「我沒調戲你。」「他」嚴正的聲明。<br /><br />  「那你放開我呀!」<br /><br />  「然後讓你又逃掉?」<br /><br />  她嗤笑:<br /><br />  「那又怎樣?拜託,你都畢業了,就算我不走,以後你也不會再出現了,我不明白你到底想怎樣。」<br /><br />  似乎說中了「他」的盲點,使「他」沒有立即還口。<br /><br />  「放開啦!」她並沒有太用力的掙扎,低首看著他雙手,心想這是最後一次了,然後近一年來的夢魘終於要結束了,以後不會再有一個呆瓜猛追著她訓誡,畢竟這種不怕死的無聊人並不多。<br /><br />  「你──」「他」沒放手。<br /><br />  「你再握下去找就當你打算娶我了!怎樣?你敢娶我這種沒外表、沒身家的太妹嗎?」<br /><br />  「他」驀地一笑──<br /><br />  「就怕你不敢。我有何不敢的?」<br /><br />  「我孫琳琳沒有不敢,只有不要做的事。」<br /><br />  「真聰明,替自己找了『不敢』的退路。『不願』的確是好藉口。」<br /><br />  她當下被惹得火大──<br /><br />  「去你的!好!我們立刻去結婚,不敢簽名蓋章的是笨呆子兼龜孫子。康仔!你來做證!」<br /><br />  原本被遺忘在遠遠一端納涼兼打蚊子的康仔大大一楞,不明白從頭到尾發生了什麼事,怎麼結果卻是上法院結婚呢?他們不是要去醫院嗎?<br /><br />  結果是,騎虎難下的兩個人,買了結婚證書簽名蓋章,並且在法院做了公證結婚,證人則是康仔以及一名路人甲。<br /><br />  基本上,出了法院沒三分鐘她就後悔了,但她真的以為這樁婚姻是不成立的,反正她又未滿十八歲,雖然收下了「他」硬套上來的男用銀戒指,但那又如何?反正是兒戲嘛,還是趕緊扶康仔上醫院找老爸上藥要緊。<br /><br />  然後,當她在醫院大門口將結婚證書揉成一團要丟時,未來妹婿的大哥──李舉鵬正帶著父母上醫院做健康檢查。他上前向她打招呼,害她一時心虛慌亂的丟出紙團,也沒看清垃圾桶有無接好,哈啦兩句立即落跑。<br /><br />  也就造成了日後的後患無窮呀──<br /><br />  ※※※<br /><br />  「民法九八○條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不得結婚。而未達法定年齡結婚,可由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婚姻。限一年內且未懷胎者。」李舉鵬微微一笑。「也就是說,你是已婚的。」<br /><br />  「哪有?!我們又沒去戶政單位做結婚登記!我的身分證上配偶欄是空白的!」<br /><br />  李舉鵬不可思議道:<br /><br />  「這就是你對民法的認知?我以為徵信人員應該非常明白法律的,否則如何遊走在法律邊緣取巧?」<br /><br />  她略微狼狽的粗率道:<br /><br />  「別糗我了,老大。我想你的意思不會是──那個東西是成立的吧?」<br /><br />  沒讓她有放下心的機會,他點頭給予肯定:<br /><br />  「恐怕是的。」<br /><br />  「噢!」她低聲哀鳴。<br /><br />  「結婚效力是以『公開儀式』,以及『兩人以上之證人』為判斷基礎。只要稍具法律知識的人都懂得如何讓這個兒戲家家酒婚書成真。只要兩方之一有其意願。」<br /><br />  說到這個,孫琳琳立即振作起精神:<br /><br />  「哈!沒有人想當真!我們當年那場意氣之爭過後就各分東西了,所以這是不成立的。日後他想娶別人,也不會有人跳出來告他重婚。」<br /><br />  真見鬼了!原來她有九年已婚的身分,而自己卻渾然不知情!搞不好「他」也同樣懵懂,想到這裡,才覺得大大鬆一口氣。<br /><br />  李舉鵬在心底嘆了一口氣。這琳琳似乎還不太瞭解他。一件事被他攤出來說,可從來不是為了輕描淡寫的陳述而已。<br /><br />  「如果你不想把這件婚事當事實,就得找到男方『離婚』以撤銷婚姻關係,否則日後男婚女嫁都會很麻煩。」<br /><br />  「哎呀,那是幾百年以後的事啦!何況誰有那個閑工夫小題大作!」丟了一塊餅乾入口,拒絕讓腦袋去繪出那人的身影。<br /><br />  「如果對方是一名律師,就有絕對的必要。」<br /><br />  她楞住!不會吧?老大連這個也知道?!<br /><br />  「琳琳,你必須找到他,撤銷這紙婚書。」他輕柔的聲音裡有不容抗拒的堅持。<br /><br />  上哪兒去找人呀?拜託!<br /><br />  雖然說找個阿貓阿狗對她而言不是問題,但最困難的一點在於她如何在找到人之後,大剌剌的開口說「嘿,好久不見,我們離婚吧。」這種無喱頭的渾話?哪來的臉去說呀?!搞不好那傢伙早忘了生命中曾經有過這種鳥事,更別說也許早已兒女成群了。在這種情況下,她去找人離婚,說不定會害人家破人亡咧。<br /><br />  真是造孽喔。<br /><br />  也就是說,她一點也不想花時間去找那個多年不見的傢伙。<br /><br />  其實當年意外的簽下結婚證書之後,兩人才感到玩笑開大了,各自尷尬又後悔得半死,才會即刻分道揚鑣,連鬥嘴的閒情也提不起。想來,那時他也不以為那是成立的一樁婚事。<br /><br />  在那之後,她又過了兩年,才偶遇了他一次,但──實在是糟糕的情況,不提也罷。<br /><br />  就像是南北二向會車而過的火車,在短暫的交會之後,便是漸漸拉遠的距離,不會再有交集。緣分從來沒有深過,又何必茲茲念念的掛心?她以為早已忘掉的了。<br /><br />  可是呀!可是──<br /><br />  手邊這一張結婚證書該怎麼解決才好?<br /><br />  搔了搔頭,幾乎是生氣的將之甩向半空中,見著略有份量的紙片在空中飛轉,復又旋回自己腳跟前跌落,她不客氣地又踹了一腳,讓它閃遠些。<br /><br />  如果這張紙對「他」沒有任何意義,也早已不復記億,那她此刻兜在心頭煩惱是在做些什麼呀!她當然也可以不當一回事呀。<br /><br />  對!就是這樣。<br /><br />  李老大根本是想太多了,簡直是找她麻煩!她生意雖清淡,總還不算涼到喝西北風度日。端看她願不願意去忙而已。<br /><br />  她才不要理會這張紙咧。<br /><br />  對!忙其它的事去。就這麼決定了。上回安妮已替她聯絡到了朱立,她該找他聊聊了。沒其它閑工夫去理會這張破紙。<br /><br />  反正,嘿!反正她和「他」就像兩列不同方向的火車,早已錯身而過好遠好遠了,遠到有意回頭「喲呼」一聲,也只剩蕭蕭北風涼涼的吹過不見來時路的草原。<br /><br />  那人!只不過是青春時期的一份小記憶而已,而未來將由不同的人事歷練、日漸磨去過往的痕跡,讓記憶變得模糊,難以追尋──<br /><br />  「好啦!工作!工作!又不是發春了,想那些有的沒有的!嗟!」<br /><br />  用力搖了搖頭,將一支原子筆咬在嘴邊。一直沒學會抽煙,但架式倒是學了個十成十。抓起電話,將雙腿架上了桌面,找了個最舒適的孫氏坐姿,太妹習慣不改的開始工作。<br /><br />  至於李家老大哥的建言,早被她刻意的甩到九霄雲外去了。反正是庸人自擾,理他個屁!<br /><br />  孫琳琳忘了,李舉鵬從來就不是個無聊男子,通常被他提出來明說的事件,代表它會有後續發展,而且時機已到。否則他何必在多年後莫名提起此事?吃飽了撐著也不會這般無聊。<br /><br />  可惜,向來機敏的孫琳琳的確是忘了。<br /><br />  「喂!朱立,不管你現在龜縮在哪個老鼠洞,限你三天之內跟我聯絡,我要知道國防部在九月、十月連續失竊兩批彈藥的訊息。廢話!我當然知道你不知道嫌犯是誰,我只想知道最近亞洲各幫派誰有軍火交易的行為。不管幾筆,全列給我!什麼?三天太困難?不然兩天好了,再見!」<br /><br />  努力工作吧!太閑的話不僅腦袋會秀逗,身手也會生鏽,還會很惡心的胡思亂想。<br /><br />  雖然她從不愛在偵探界混個響噹噹的名頭,但可也不容許被看輕。老趙委託她查軍火失竊案,她接下了。但那個趙什麼的特警同時也委託那個偵探界第一把交椅的季亞彥辦理這件事。正好!她想知道自己和季亞彥比起來,誰比較高杆,誰的消息管道最正確!<br /><br />  混了這麼多年,她接的案子從沒失手,但那不代表自己能力強,也許是她遇到的case太過簡單。現下正好有一個可以比較的機會,搞不好她真的比那個第一高手還厲害。若是沒有,也正好觀摩所謂的高手是怎麼辦案的,有益無害嘛。<br /><br />  潛意識裡的好勝心讓她決定投入這案子內好好玩它一玩。<br /><br />  反正,人太閑總是不好,會胡思亂想的。<br /><br />  ※※※<br /><br />  沒錯,李舉鵬從來就不是個無聊人士。以一個日理萬機、不斷為公司開疆拓土、賺進大把銀兩的工作狂而言,他哪來的外層空間時間去注意閑雜事?<br /><br />  他的心思裡收藏了諸多他所關注的事件,全都是攸關於他家人,包括那些密而不宣的私秘。但他從不會無聊到刻意端出來說嘴。<br /><br />  對於琳琳的兒戲婚事,當年只覺得荒唐好笑,收納在檔案裡,只為好玩,倒不真以為會有什麼後續。只不過隱約認為,就算只是兒戲,恐怕也得是有相當的好感才會使得兩人在婚書上籤名蓋章,膽大妄為到去公證結婚。<br /><br />  直到今年年初,他認識了林雯女士,一切才令他深思遠慮了起來。<br /><br />  林雯女士是百貨界的女強人,同時也是一間律師事務所的代理負責人。而她的兒子,他未曾見過,但對其名諱卻不陌生,叫鍾尉泱。<br /><br />  而這位鍾尉泱呢,正是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比照著身分證字號,完全吻合婚書上面的夫方資料。<br /><br />  世上的事就是這麼巧,也許該說地球是圓的,總會兜在一塊兒。李舉鵬不免未雨綢繆,招來琳琳提點提點。但就不知那小妮子是否聽入耳了。<br /><br />  李舉鵬一心二用,含笑的簽下了契約,租用了「雲翔百貨」為期半年的展示樓層,作為日後招攬外商的地點。<br /><br />  「據說林董事長的公子是律師界的高材,怎麼不曾在公開場合遇見呢?難道是我太過孤陋寡聞,其實是見過了,卻眼拙不識?」<br /><br />  年近五旬,卻保養得當,一身幹練氣質的林雯聞言怔了一下,連忙笑道:<br /><br />  「不是的。李總確實沒見過小犬。他哪是什麼高材,是他一些朋友師長過讚之詞而已。加上這兩三年來,他較為深居簡出,本身並不參與公司運作,幾乎是掛名的老闆而已,我反而意外你居然聽說過他的名字呢。」得體的笑容下,夾雜著幾分黯然。<br /><br />  李舉鵬將她的表情收放於心,輕笑道:<br /><br />  「敝公司近來正在找尋信譽良好的律師事務所,尤其必須專精於國際法規。原先合作的事務所已不堪此重任,向相熱的朋友打聽的結果,發現鍾先生曾有輝煌的經歷,正想經由林董事長的貴手引見一番。希望恕不吝引見。」<br /><br />  「請別這麼說。能得到李總垂青,是小犬的榮幸。只是這幾年來他已不太管事。的確,他的事務所專精於國際法規,正好符合貴公司的需求,如果不強求非要由他擔任法律顧問,其它也是好談的。」一旦能與大企業合作,那麼對事務所的名聲而言不啻是更上層樓,更別說源源不絕而來的利潤了。但想到她那個已與她日漸疏離的兒子──一切再也不是她能掌握的了。<br /><br />  她永遠不懂兒子到底在想什麼,以前他很乖的,從來不會讓她操心,何況要求他力爭上游、做個人中龍鳳並沒有錯,她自問不是個霸道無理的母親,但為何──兒子會在二年前突然改了性子,丟下大好前程不顧?<br /><br />  李舉鵬不動聲色的打量眼前這幹練果決的女士陷入她身分裡不該有的短暫失神,咀嚼玩味琢磨著。直到她恍然回神急於掩飾,他也就當作沒有察覺的接口道:<br /><br />  「是否由鍾先生出面打理法律事宜,我個人倒不堅持,但合作的細節,甚至是簽約,總不能由他人替代吧?」<br /><br />  「那是當然。承蒙你不棄,我會聯絡小犬,讓他出面洽談,不知你何時較有空閑,不如我們趁現在約好時間。」她示意助理記錄時間。<br /><br />  他淺笑依然。<br /><br />  「我這三天都方便約時間,但也許你該先知會鍾先生一聲,也得要他方便才行是吧?」<br /><br />  林雯笑了笑,不以為然──<br /><br />  「他隨時都方便的。那麼──後天中午讓他請李總吃飯吧,我會在百貨公司的廣式茶樓替你們訂位,還是你有更好的想法?」<br /><br />  一個強勢的女士。在做了最佳的安排後,所謂的詢問,也只是客氣而已。李舉鵬臉色如一的和煦──<br /><br />  「就約在貴百貨公司的茶樓很好。我沒有其它更理想的安排了。」他似是欽服:「你相當周延。」<br /><br />  林雯微挑柳眉。<br /><br />  「我不習慣無意義的推拖或浪費時間,相信您能瞭解這是必要的強勢。」示意助理起身告辭,她與他握手。<br /><br />  「是極。」他起身送她出辦公室,不變的笑容直目送到她與助理進入電梯裡。腦中思索的是──這樣的母親,會教養出什麼樣的兒子?<br /><br />  而這樣強勢得不容許身邊人踏出半步錯的女士,將會帶給周遭多麼沉重的壓力?<br /><br />  對於鍾尉泱,他注入了更多的好奇。<br /><br />  心思縝密的計量著。這樣的情況下,他該如何替琳琳斬除路途上惱人的荊棘,讓她無須擔心太多。當然,前提是──如果琳琳即將與鍾尉泱燃出火花的話。<br /><br />  很難不掛心哪,不管進展為何。<br /><br />  ※※※<br /><br />  PUB,一向代表著靡爛的夜生活、次文化的墮落天堂、醉生夢死且無助於社會的正面性。林雯活了五十年,從來不曾接觸過這種墮落,更羞於對友人啟齒她那優秀絕頂的兒子不是當遁世高人修身養性去了,而是開了一間PUB,並且即將有分店成立。<br /><br />  為了這些脫離常軌的叛逆行為,她氣得整整一年不肯跟兒子說話,但卻沒有得到兒子迷途知返的懺悔,他甚至搬出家裡,在PUB樓上安置了個不像樣的陋居,簡直要氣煞她!天下父母心,誰捨得看自己打小細心照顧的孩子放著舒適華宅不住,偏要窩在不到十坪大的斗室內,連張床都沒有,真正是自虐!<br /><br />  不是沒錢,只是不知在堅持些什麼。她不懂兒子,在這脫軌的二年,益加陌生了起來。但她從來不放棄引他回正途的每一個機會。<br /><br />  今夜,她便是為了兒子,做了過去五十年不曾做過的事──來到他開的PUB找他。<br /><br />  一入門,就因為昏暗的光源以及靡靡的音樂聲而皺眉。習慣了開闊大氣的排場,這間小小的店面在她眼中不僅昏暗窄小,更是乏善可陳。<br /><br />  她矜持的抬高下巴,雙手緊緊捏住名牌皮包,目不斜視的筆直走到吧檯。<br /><br />  「尉泱。」她叫著。<br /><br />  鍾尉泱抬起頭,送上一杯紅酒。<br /><br />  「嗨,媽。」對於母親全無預兆的蒞臨,他只是挑了挑眉,沒有太大的震撼。<br /><br />  林雯忍下滿心的訓詞,深吸了口氣,才沒說出她對他身著圍裙的反感。<br /><br />  「我替你約了『力寬集團』的李舉鵬總經理。他有意聘請你的事務所當專屬的法律顧間公司,要求和你當面洽談。就在後天,十一月十五日中午,百貨公司內的『天福茶樓』。」她拿出一大疊資料。<br /><br />  鍾尉泱淡淡地道:<br /><br />  「我早已不管事了。」<br /><br />  「那是你開的公司,你能不能拿出一點責任心?」林雯忍住氣,一貫的冷靜,如同面對生意上的對手或合作的夥伴。<br /><br />  「那不是我一個人的公司,當初我把權力完全下放才離開的。大華他們打理得很好,無須我操心。」<br /><br />  「對方指定要見你這個掛名負責人。我已約好一切,不希望回頭向人賠不是。」<br /><br />  沉沉的疲憊由心臆底處昇起。一向是這樣的,母親訂下標準與方向,然後要求他務必達到。要他做到並不難,但他也有屬於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渴望,脫出母親「一切為他好」的牽制之下,他希冀更寬廣、更放任的海闊天空。<br /><br />  「你會赴約是吧?」以一個母親的權威,她問著。<br /><br />  鍾尉泱對母親銳利的眼,緩緩道:<br /><br />  「我會去,並且與大華一道。」<br /><br />  林雯薄唇緊抿,似是不悅,但又必須妥協。<br /><br />  「你還想任性到什麼時候?」她真的不明白一切怎麼會走到這個地步。好好的平順日子,乍然間風雲變色,讓她至今百思不解到底是怎麼了。<br /><br />  「媽,我必須開始過我想過的日子。」明知道母親不能理解,但他仍是溫和且堅持的再重複說著。<br /><br />  「墮落就是你想要的?!」她嘲諷得不留情。<br /><br />  他不語,明白說再多也是枉然。<br /><br />  如同每一次的不歡而散,結局總是無言。<br /><br />  一旦語言無力做溝通的橋梁,那麼,訴諸更多的字句,反倒徒成了互相傷害的利刃。<br /><br />  「你自己好好想一想。我不逼你。」挺直背脊,高跟鞋輕脆的擊在地磚上將身影帶離,不肯沾染任何墮落的色彩,任由上好的紅酒在酒杯內靜寂。<br /><br />  鍾尉泱端起酒杯,微傾手勢,讓紅酒流入水槽內;低垂的眼簾,蓋住了複雜的心思,不讓人窺見,也沒人能窺見。<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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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這年,他考上了T大法律系。天曉得這是什麼了不得的大事,讓他們「智中」興奮到在校門口放鞭炮來昭告天下,擾得人耳根不清靜,直想卯起來抓人扁一番,順便在刺眼的紅榜單上蓋一個腳印來聊表恭禧的盛情。

  剛打完一架,她雖然鼻青臉腫,但可沒有輸。以沒受傷的左手揪起癱得像一團爛泥的康仔,打算快速經過「智中」,遠離這些吵死人的噪音。

  「哎哎哎!輕點呀!大姐頭──」康仔很努力要發揮男子漢忍痛的本色,但被打的地方實在是太痛了,又被粗魯女死命的拽拉,簡直快痛昏他了。

  「會痛?你要知道會痛就不會充英雄的以一個打七個,要不是安妮通知我來救你,你大概早被棄屍了!」

  一聽到美女的芳名,康仔立即雙目一亮!

  「安妮?那她人呢?」

  孫琳琳不客氣的打他一個響頭!

  「她趕著去補習,少一副豬哥相了!」

  康仔是她的哥兒們,長得相貌堂堂、弱不禁風,偏偏至大的毛病是見不得美女落難,常常被打得落花流水也不肯覺悟。兩個月前救了被太妹圍堵的安妮,然後被太妹手上的刀片劃傷了手臂,縫了十五針,還是她去替他討回公道的。結果今天更了不起了,硬杠上了「西高」的太保集團,只為了救一名女校的不知名美女。

  沒救了,這人!

  「小孫,我告訴你,『善蘿女中』的女孩子氣質真是好得沒話說,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多風格各異的大美人呢?真是我們男人的好福氣。」

  一個人在連站也站不穩的情況下,依然能興高采烈的說話,算不算是特異功能的一種呢?她拉過他一隻手架上肩,承受他大半體重,也不客氣的讓他痛得頻抽氣。

  「輕一點呀,老大!」他齜牙咧嘴的求饒。

  「痛死你算了!」她的臉頰也很痛呀,被一記拳頭掃過,吃了三成力道也很夠瞧的了。難兄難妹的差別只在一個還能走,一個已然是軟腳蝦。

  隨著他們愈接近「智群高中」,那鞭炮聲更為囂張得不知收斂。

  「他們這邊是怎麼了?這麼吵!」

  她撇撇嘴角。

  「放榜啦,還有什麼!」忍不住將眼光瞟向那些紅榜,其中被用以斗大字體標示出來的正是各科系榜首的部分。自然,不會有意外的,T大法律系榜首映入眼簾。

  她可是沒有刻意去找「他」的名字喔,沒有喔!是他們學校太招搖,把名字寫得斗大,以致於就算她是超級大近視也躲不過這些字的荼毒,更何況她只是個小近視眼。

  「鍾──尉──泱。哇!法律系的榜首耶,不愧是『智中』的特優生!」康仔嘖呼不已。

  孫琳琳一陣頭皮發麻,瞪向他──

  「你認識他?」

  「我父母跟他母親有生意上的往來。你也知道有孩子的大人總會比較彼此孩子的功課什麼的,我見過他幾次,典型的未來社會菁英、國家專才。」相較之下,他在高職就讀,簡直令父母羞於在鍾夫人面前提起。

  「哼!」她嗤叫了聲,拽著他,又要往前走。

  沒走幾步,一片陰影罩在他們的上空,擋去他們蹣跚的步伐。

  委靡的身軀下意識的挺直備戰,她全身都知覺到來者何人。除了「他」,還有誰能令她這麼警戒?!

  「又打架?」「他」的聲音溫文且夾著克制,即使處於盛怒也不會在言語口氣上失禮,但百分之百的壓迫人。

  她斜瞄上去一眼,很習慣的張揚出惡形惡狀。

  「不爽呀?!我還有戰利品咧。」踢了踢一邊的難兄,口氣十足太妹樣。

  被喚為戰利品的康仔被踢得哀哀叫,抬起沉重的頭顱抗議:

  「老大,你是怕我死得太慢錯過投胎的時辰是不是呀?好歹也可憐一下我身受──咦?你你你!鍾尉泱!」當下跳開了半步遠,然後在傷口的疼痛加劇下猛抽著。

  「他」原本專注在孫琳琳身上的目光稍移吋許,認出了來人,有禮且淡然的打招呼:

  「你是──康居寬?好久不見了。」

  「你今天怎麼會來?啊!恭禧你考到榜首,真是了不起,哈哈哈──」康仔在語無倫次之後開始傻笑,覺得現下這種情況真的很好笑,他們根本是那種不該出現在同一畫面的人。

  「謝謝。」「他」微微一笑,迅速擋住了正想溜開的孫琳琳。「怎麼?沒臉見我?」

  「少往自己臉上貼金了,我會沒臉見你?幹──嘛,考到T大了不起呀?滾邊去吧!老娘是懶得鳥你。」

  「他」好看的眉頭不贊同的微蹙起。

  「又說粗話。你真是沒藥救了。」

  「既然知道我沒藥救,你這個蠢貨為什麼從來不肯覺悟,放棄對牛彈琴的樂趣?你不煩,我可快煩死了。」

  天曉得她到底犯了什麼惡煞才會在這一年以來跟他廝纏得莫名其妙。

  對!就是這人!「他」不好生準備聯考,不好好當他的乖學生,偏生還有時間撥冗來與她窄路相逢,而且每逢必訓誡她的不良行止,直到她火大的動手或──落荒而逃。原則上,會逃開是因為她懶得理他,可不是怕了他喔!老天!她爹娘都沒他麻煩。

  這個鍾尉泱,簡直是莫名其妙得教人火大。

  「你──」

  「怎樣?」她抬高下巴,一副你奈我何的跩樣,吊兒啷噹的站出三七步,只遺憾沒有一根煙可以叼在嘴邊當道具,滅了幾分威風。

  「真不曉得你的壞習慣是天生就有,還是為了『配合』我的糾正而變本加厲。」與她鬥了近一年,他似乎也有了些領悟。

  她心口震了下,連忙啐他:

  「嗟!憑你也配?我真慶幸從今以後不必再看到你了!去讀你的大學,去當你的大律師吧!昧著良心替有錢人打官司賺黑心錢,很適合你這種偽君子!」

  「偽君子配真太妹不正好?」他似乎也動了氣,但仍然不顯惡聲惡氣。

  「好個屁!以後你只會娶那種嬌滴滴又高學歷的千金小姐回家當家庭主婦,偽君子正好配人工美千金。少吃老娘豆腐,我的豆腐你吃不起。」食指用力搓向他胸膛,不曉得為何話題會轉來這裡。但一想到優等生日後會娶優等生名媛來「配種」,就不屑又火大,直想從他身上搓出無數個指洞,讓他七孔流血死掉算了。

  「他」倏地伸手抓住她爪子,也很防患未然的擒住她閑置的另一隻手。這是由多次慘痛經驗裡學到的教訓。

  「看來你已替我的未來規畫好了,真是感謝。」

  她踢出一腳,卻撲了個空。

  「去你的!你放開我,想非禮呀?也得看你自己有沒有那個實力!」

  「以你此刻鼻青臉腫的情況,我懷疑有誰會想非禮你。」「他」不客氣的指明事實,並躲著她的腿功。

  她低吼:

  「那你這個蠢貨又在做些什麼呀?這不叫非禮難道是送入洞房呀?智障!」

  「原來你這麼想嫁我?」「他」笑得很欠扁。

  「我警告你別調戲我。」她冷冷說完,屈起膝就往男人的要害頂去,卻很扼腕的給他閃開了。

  她開始後悔為什麼常常要跟他動手動腳,致使他身手愈來愈好,她幾乎要奈何不了他了!

  「我沒調戲你。」「他」嚴正的聲明。

  「那你放開我呀!」

  「然後讓你又逃掉?」

  她嗤笑:

  「那又怎樣?拜託,你都畢業了,就算我不走,以後你也不會再出現了,我不明白你到底想怎樣。」

  似乎說中了「他」的盲點,使「他」沒有立即還口。

  「放開啦!」她並沒有太用力的掙扎,低首看著他雙手,心想這是最後一次了,然後近一年來的夢魘終於要結束了,以後不會再有一個呆瓜猛追著她訓誡,畢竟這種不怕死的無聊人並不多。

  「你──」「他」沒放手。

  「你再握下去找就當你打算娶我了!怎樣?你敢娶我這種沒外表、沒身家的太妹嗎?」

  「他」驀地一笑──

  「就怕你不敢。我有何不敢的?」

  「我孫琳琳沒有不敢,只有不要做的事。」

  「真聰明,替自己找了『不敢』的退路。『不願』的確是好藉口。」

  她當下被惹得火大──

  「去你的!好!我們立刻去結婚,不敢簽名蓋章的是笨呆子兼龜孫子。康仔!你來做證!」

  原本被遺忘在遠遠一端納涼兼打蚊子的康仔大大一楞,不明白從頭到尾發生了什麼事,怎麼結果卻是上法院結婚呢?他們不是要去醫院嗎?

  結果是,騎虎難下的兩個人,買了結婚證書簽名蓋章,並且在法院做了公證結婚,證人則是康仔以及一名路人甲。

  基本上,出了法院沒三分鐘她就後悔了,但她真的以為這樁婚姻是不成立的,反正她又未滿十八歲,雖然收下了「他」硬套上來的男用銀戒指,但那又如何?反正是兒戲嘛,還是趕緊扶康仔上醫院找老爸上藥要緊。

  然後,當她在醫院大門口將結婚證書揉成一團要丟時,未來妹婿的大哥──李舉鵬正帶著父母上醫院做健康檢查。他上前向她打招呼,害她一時心虛慌亂的丟出紙團,也沒看清垃圾桶有無接好,哈啦兩句立即落跑。

  也就造成了日後的後患無窮呀──

  ※※※

  「民法九八○條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不得結婚。而未達法定年齡結婚,可由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婚姻。限一年內且未懷胎者。」李舉鵬微微一笑。「也就是說,你是已婚的。」

  「哪有?!我們又沒去戶政單位做結婚登記!我的身分證上配偶欄是空白的!」

  李舉鵬不可思議道:

  「這就是你對民法的認知?我以為徵信人員應該非常明白法律的,否則如何遊走在法律邊緣取巧?」

  她略微狼狽的粗率道:

  「別糗我了,老大。我想你的意思不會是──那個東西是成立的吧?」

  沒讓她有放下心的機會,他點頭給予肯定:

  「恐怕是的。」

  「噢!」她低聲哀鳴。

  「結婚效力是以『公開儀式』,以及『兩人以上之證人』為判斷基礎。只要稍具法律知識的人都懂得如何讓這個兒戲家家酒婚書成真。只要兩方之一有其意願。」

  說到這個,孫琳琳立即振作起精神:

  「哈!沒有人想當真!我們當年那場意氣之爭過後就各分東西了,所以這是不成立的。日後他想娶別人,也不會有人跳出來告他重婚。」

  真見鬼了!原來她有九年已婚的身分,而自己卻渾然不知情!搞不好「他」也同樣懵懂,想到這裡,才覺得大大鬆一口氣。

  李舉鵬在心底嘆了一口氣。這琳琳似乎還不太瞭解他。一件事被他攤出來說,可從來不是為了輕描淡寫的陳述而已。

  「如果你不想把這件婚事當事實,就得找到男方『離婚』以撤銷婚姻關係,否則日後男婚女嫁都會很麻煩。」

  「哎呀,那是幾百年以後的事啦!何況誰有那個閑工夫小題大作!」丟了一塊餅乾入口,拒絕讓腦袋去繪出那人的身影。

  「如果對方是一名律師,就有絕對的必要。」

  她楞住!不會吧?老大連這個也知道?!

  「琳琳,你必須找到他,撤銷這紙婚書。」他輕柔的聲音裡有不容抗拒的堅持。

  上哪兒去找人呀?拜託!

  雖然說找個阿貓阿狗對她而言不是問題,但最困難的一點在於她如何在找到人之後,大剌剌的開口說「嘿,好久不見,我們離婚吧。」這種無喱頭的渾話?哪來的臉去說呀?!搞不好那傢伙早忘了生命中曾經有過這種鳥事,更別說也許早已兒女成群了。在這種情況下,她去找人離婚,說不定會害人家破人亡咧。

  真是造孽喔。

  也就是說,她一點也不想花時間去找那個多年不見的傢伙。

  其實當年意外的簽下結婚證書之後,兩人才感到玩笑開大了,各自尷尬又後悔得半死,才會即刻分道揚鑣,連鬥嘴的閒情也提不起。想來,那時他也不以為那是成立的一樁婚事。

  在那之後,她又過了兩年,才偶遇了他一次,但──實在是糟糕的情況,不提也罷。

  就像是南北二向會車而過的火車,在短暫的交會之後,便是漸漸拉遠的距離,不會再有交集。緣分從來沒有深過,又何必茲茲念念的掛心?她以為早已忘掉的了。

  可是呀!可是──

  手邊這一張結婚證書該怎麼解決才好?

  搔了搔頭,幾乎是生氣的將之甩向半空中,見著略有份量的紙片在空中飛轉,復又旋回自己腳跟前跌落,她不客氣地又踹了一腳,讓它閃遠些。

  如果這張紙對「他」沒有任何意義,也早已不復記億,那她此刻兜在心頭煩惱是在做些什麼呀!她當然也可以不當一回事呀。

  對!就是這樣。

  李老大根本是想太多了,簡直是找她麻煩!她生意雖清淡,總還不算涼到喝西北風度日。端看她願不願意去忙而已。

  她才不要理會這張紙咧。

  對!忙其它的事去。就這麼決定了。上回安妮已替她聯絡到了朱立,她該找他聊聊了。沒其它閑工夫去理會這張破紙。

  反正,嘿!反正她和「他」就像兩列不同方向的火車,早已錯身而過好遠好遠了,遠到有意回頭「喲呼」一聲,也只剩蕭蕭北風涼涼的吹過不見來時路的草原。

  那人!只不過是青春時期的一份小記憶而已,而未來將由不同的人事歷練、日漸磨去過往的痕跡,讓記憶變得模糊,難以追尋──

  「好啦!工作!工作!又不是發春了,想那些有的沒有的!嗟!」

  用力搖了搖頭,將一支原子筆咬在嘴邊。一直沒學會抽煙,但架式倒是學了個十成十。抓起電話,將雙腿架上了桌面,找了個最舒適的孫氏坐姿,太妹習慣不改的開始工作。

  至於李家老大哥的建言,早被她刻意的甩到九霄雲外去了。反正是庸人自擾,理他個屁!

  孫琳琳忘了,李舉鵬從來就不是個無聊男子,通常被他提出來明說的事件,代表它會有後續發展,而且時機已到。否則他何必在多年後莫名提起此事?吃飽了撐著也不會這般無聊。

  可惜,向來機敏的孫琳琳的確是忘了。

  「喂!朱立,不管你現在龜縮在哪個老鼠洞,限你三天之內跟我聯絡,我要知道國防部在九月、十月連續失竊兩批彈藥的訊息。廢話!我當然知道你不知道嫌犯是誰,我只想知道最近亞洲各幫派誰有軍火交易的行為。不管幾筆,全列給我!什麼?三天太困難?不然兩天好了,再見!」

  努力工作吧!太閑的話不僅腦袋會秀逗,身手也會生鏽,還會很惡心的胡思亂想。

  雖然她從不愛在偵探界混個響噹噹的名頭,但可也不容許被看輕。老趙委託她查軍火失竊案,她接下了。但那個趙什麼的特警同時也委託那個偵探界第一把交椅的季亞彥辦理這件事。正好!她想知道自己和季亞彥比起來,誰比較高杆,誰的消息管道最正確!

  混了這麼多年,她接的案子從沒失手,但那不代表自己能力強,也許是她遇到的case太過簡單。現下正好有一個可以比較的機會,搞不好她真的比那個第一高手還厲害。若是沒有,也正好觀摩所謂的高手是怎麼辦案的,有益無害嘛。

  潛意識裡的好勝心讓她決定投入這案子內好好玩它一玩。

  反正,人太閑總是不好,會胡思亂想的。

  ※※※

  沒錯,李舉鵬從來就不是個無聊人士。以一個日理萬機、不斷為公司開疆拓土、賺進大把銀兩的工作狂而言,他哪來的外層空間時間去注意閑雜事?

  他的心思裡收藏了諸多他所關注的事件,全都是攸關於他家人,包括那些密而不宣的私秘。但他從不會無聊到刻意端出來說嘴。

  對於琳琳的兒戲婚事,當年只覺得荒唐好笑,收納在檔案裡,只為好玩,倒不真以為會有什麼後續。只不過隱約認為,就算只是兒戲,恐怕也得是有相當的好感才會使得兩人在婚書上籤名蓋章,膽大妄為到去公證結婚。

  直到今年年初,他認識了林雯女士,一切才令他深思遠慮了起來。

  林雯女士是百貨界的女強人,同時也是一間律師事務所的代理負責人。而她的兒子,他未曾見過,但對其名諱卻不陌生,叫鍾尉泱。

  而這位鍾尉泱呢,正是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比照著身分證字號,完全吻合婚書上面的夫方資料。

  世上的事就是這麼巧,也許該說地球是圓的,總會兜在一塊兒。李舉鵬不免未雨綢繆,招來琳琳提點提點。但就不知那小妮子是否聽入耳了。

  李舉鵬一心二用,含笑的簽下了契約,租用了「雲翔百貨」為期半年的展示樓層,作為日後招攬外商的地點。

  「據說林董事長的公子是律師界的高材,怎麼不曾在公開場合遇見呢?難道是我太過孤陋寡聞,其實是見過了,卻眼拙不識?」

  年近五旬,卻保養得當,一身幹練氣質的林雯聞言怔了一下,連忙笑道:

  「不是的。李總確實沒見過小犬。他哪是什麼高材,是他一些朋友師長過讚之詞而已。加上這兩三年來,他較為深居簡出,本身並不參與公司運作,幾乎是掛名的老闆而已,我反而意外你居然聽說過他的名字呢。」得體的笑容下,夾雜著幾分黯然。

  李舉鵬將她的表情收放於心,輕笑道:

  「敝公司近來正在找尋信譽良好的律師事務所,尤其必須專精於國際法規。原先合作的事務所已不堪此重任,向相熱的朋友打聽的結果,發現鍾先生曾有輝煌的經歷,正想經由林董事長的貴手引見一番。希望恕不吝引見。」

  「請別這麼說。能得到李總垂青,是小犬的榮幸。只是這幾年來他已不太管事。的確,他的事務所專精於國際法規,正好符合貴公司的需求,如果不強求非要由他擔任法律顧問,其它也是好談的。」一旦能與大企業合作,那麼對事務所的名聲而言不啻是更上層樓,更別說源源不絕而來的利潤了。但想到她那個已與她日漸疏離的兒子──一切再也不是她能掌握的了。

  她永遠不懂兒子到底在想什麼,以前他很乖的,從來不會讓她操心,何況要求他力爭上游、做個人中龍鳳並沒有錯,她自問不是個霸道無理的母親,但為何──兒子會在二年前突然改了性子,丟下大好前程不顧?

  李舉鵬不動聲色的打量眼前這幹練果決的女士陷入她身分裡不該有的短暫失神,咀嚼玩味琢磨著。直到她恍然回神急於掩飾,他也就當作沒有察覺的接口道:

  「是否由鍾先生出面打理法律事宜,我個人倒不堅持,但合作的細節,甚至是簽約,總不能由他人替代吧?」

  「那是當然。承蒙你不棄,我會聯絡小犬,讓他出面洽談,不知你何時較有空閑,不如我們趁現在約好時間。」她示意助理記錄時間。

  他淺笑依然。

  「我這三天都方便約時間,但也許你該先知會鍾先生一聲,也得要他方便才行是吧?」

  林雯笑了笑,不以為然──

  「他隨時都方便的。那麼──後天中午讓他請李總吃飯吧,我會在百貨公司的廣式茶樓替你們訂位,還是你有更好的想法?」

  一個強勢的女士。在做了最佳的安排後,所謂的詢問,也只是客氣而已。李舉鵬臉色如一的和煦──

  「就約在貴百貨公司的茶樓很好。我沒有其它更理想的安排了。」他似是欽服:「你相當周延。」

  林雯微挑柳眉。

  「我不習慣無意義的推拖或浪費時間,相信您能瞭解這是必要的強勢。」示意助理起身告辭,她與他握手。

  「是極。」他起身送她出辦公室,不變的笑容直目送到她與助理進入電梯裡。腦中思索的是──這樣的母親,會教養出什麼樣的兒子?

  而這樣強勢得不容許身邊人踏出半步錯的女士,將會帶給周遭多麼沉重的壓力?

  對於鍾尉泱,他注入了更多的好奇。

  心思縝密的計量著。這樣的情況下,他該如何替琳琳斬除路途上惱人的荊棘,讓她無須擔心太多。當然,前提是──如果琳琳即將與鍾尉泱燃出火花的話。

  很難不掛心哪,不管進展為何。

  ※※※

  PUB,一向代表著靡爛的夜生活、次文化的墮落天堂、醉生夢死且無助於社會的正面性。林雯活了五十年,從來不曾接觸過這種墮落,更羞於對友人啟齒她那優秀絕頂的兒子不是當遁世高人修身養性去了,而是開了一間PUB,並且即將有分店成立。

  為了這些脫離常軌的叛逆行為,她氣得整整一年不肯跟兒子說話,但卻沒有得到兒子迷途知返的懺悔,他甚至搬出家裡,在PUB樓上安置了個不像樣的陋居,簡直要氣煞她!天下父母心,誰捨得看自己打小細心照顧的孩子放著舒適華宅不住,偏要窩在不到十坪大的斗室內,連張床都沒有,真正是自虐!

  不是沒錢,只是不知在堅持些什麼。她不懂兒子,在這脫軌的二年,益加陌生了起來。但她從來不放棄引他回正途的每一個機會。

  今夜,她便是為了兒子,做了過去五十年不曾做過的事──來到他開的PUB找他。

  一入門,就因為昏暗的光源以及靡靡的音樂聲而皺眉。習慣了開闊大氣的排場,這間小小的店面在她眼中不僅昏暗窄小,更是乏善可陳。

  她矜持的抬高下巴,雙手緊緊捏住名牌皮包,目不斜視的筆直走到吧檯。

  「尉泱。」她叫著。

  鍾尉泱抬起頭,送上一杯紅酒。

  「嗨,媽。」對於母親全無預兆的蒞臨,他只是挑了挑眉,沒有太大的震撼。

  林雯忍下滿心的訓詞,深吸了口氣,才沒說出她對他身著圍裙的反感。

  「我替你約了『力寬集團』的李舉鵬總經理。他有意聘請你的事務所當專屬的法律顧間公司,要求和你當面洽談。就在後天,十一月十五日中午,百貨公司內的『天福茶樓』。」她拿出一大疊資料。

  鍾尉泱淡淡地道:

  「我早已不管事了。」

  「那是你開的公司,你能不能拿出一點責任心?」林雯忍住氣,一貫的冷靜,如同面對生意上的對手或合作的夥伴。

  「那不是我一個人的公司,當初我把權力完全下放才離開的。大華他們打理得很好,無須我操心。」

  「對方指定要見你這個掛名負責人。我已約好一切,不希望回頭向人賠不是。」

  沉沉的疲憊由心臆底處昇起。一向是這樣的,母親訂下標準與方向,然後要求他務必達到。要他做到並不難,但他也有屬於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渴望,脫出母親「一切為他好」的牽制之下,他希冀更寬廣、更放任的海闊天空。

  「你會赴約是吧?」以一個母親的權威,她問著。

  鍾尉泱對母親銳利的眼,緩緩道:

  「我會去,並且與大華一道。」

  林雯薄唇緊抿,似是不悅,但又必須妥協。

  「你還想任性到什麼時候?」她真的不明白一切怎麼會走到這個地步。好好的平順日子,乍然間風雲變色,讓她至今百思不解到底是怎麼了。

  「媽,我必須開始過我想過的日子。」明知道母親不能理解,但他仍是溫和且堅持的再重複說著。

  「墮落就是你想要的?!」她嘲諷得不留情。

  他不語,明白說再多也是枉然。

  如同每一次的不歡而散,結局總是無言。

  一旦語言無力做溝通的橋梁,那麼,訴諸更多的字句,反倒徒成了互相傷害的利刃。

  「你自己好好想一想。我不逼你。」挺直背脊,高跟鞋輕脆的擊在地磚上將身影帶離,不肯沾染任何墮落的色彩,任由上好的紅酒在酒杯內靜寂。

  鍾尉泱端起酒杯,微傾手勢,讓紅酒流入水槽內;低垂的眼簾,蓋住了複雜的心思,不讓人窺見,也沒人能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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