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一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一章</h3><br /><br />  「李祕書,星期六的同學會對我而言,比妳剛才唸的一長串酒會重要多了!妳明白我的意思嗎?」俐落的中性語調由成山的文件中傳來,間或夾雜著電腦鍵盤的聲響,以及振筆疾書的沙沙聲。可見大辦公桌後的人正在「沒命」地工作中,動腦動手且動口,並且同時要應付著華麗辦公室內正在煩她的兩個人。<br /><br />  一個是效率驚人、美貌惑人的女祕書李乃君小姐,她適才一長串的行程報告終止於上司堅持參加同學會。<br /><br />  「是的,我明白。」修長潔美的手執起筆,輕描淡寫地將星期六的三個酒會、一項工程會議、一個股東大會全給不當回事地劃掉。<br /><br />  「去它的酒會或同學會!」辦公室內一直被冷落的斯文俊男終於吼出了與他身分形象不符的粗言粗話。「我真不敢相信發生了這麼重大的事,你們兩人居然還可以把那些芝麻小事當成國家大事看!總經理大人,如果今天妳有幸垂青關照妳的鏡子一下的話,必然會發現妳臉上擦傷的地方,瘀青還在!拜託妳重視一下自己的生命好嗎?為什麼一直不肯與我們安全部門合作?我可不是被『方氏集團』請來坐領高薪的!」<br /><br />  文件中,緩緩伸出一隻手:<br /><br />  「我能幹、美麗的李祕書,請你在三秒鐘之內還我一個安靜的辦公環境,不管妳用什麼方法。」<br /><br />  「是的,方總。」<br /><br />  「方箏,妳敢這樣對我?」董培良還來不及控訴出更多的話,方箏那位美麗嬌嬈且能幹的女祕書已風情萬種地走向這位素有正人君子之名的男人身邊磨蹭。<br /><br />  「妳妳妳──別過來!」<br /><br />  蹭著蹭著,直到那可憐的男人被蹭出辦公室,跌了一大跤,美麗能幹的女秘書才擺出勝利姿勢地甩上門。<br /><br />  真是的!方箏這妮子老是把她當女超人來操著用,害她這個原本清純善良的小女孩被迫練成十八般武藝來抵擋任何時刻方箏沒空應付的牛鬼蛇神。<br /><br />  應付安全部門那位正直老實沒戀愛過的董培良要用「妖女計」;對付業務部門的大色狼要用「跆拳道」,還有更多形形色色的各單位主管、客戶、有的沒有的──李乃君這個美人兒只好大歎遇人不淑。<br /><br />  誰叫四年前她甫入「方氏」時,有眼無珠地把方箏當成天上地下獨一無二的大帥哥來崇拜愛慕著呢?注定了她到今天不得翻身,留下一筆資料在案,讓人當笑話欣賞;足以安慰的是,她並不是唯一的一個!<br /><br />  這個俊美太過的方箏,害人不淺!<br /><br />  不過倒也奇怪,方箏怎麼突然對同學會熱絡了起來?事實上這妮子收到的各式各樣邀請函,每年不下上百封,其中同學會更占了三分之一;從幼稚園到大學都有,當然更不乏高中同學會。可是這些東西對方箏而言向來是不值得多看一眼的小事,連過目都可以省了,直接要李乃君放入碎紙機中。<br /><br />  有了那種默許的命令,也難怪李乃君會覺得委屈。<br /><br />  就是在三天前,她由收發部門領回一疊信件,之中又有三封關於同學會之類的信函,她看也不看地丟在紙簍中,準備一會全丟入碎紙機中作廢。<br /><br />  而事情就是這麼巧,那日方箏心情不錯,到她表姊的花店中買來一百朵康乃馨,每見到一位女性員工就送一朵花。由一樓送到十二樓,恰好只剩一朵,便想到了她親愛的女祕書兼守門員兼保母也算勞苦功高,於是不正經地用她修長的玉腿踢開她的門,恰巧踢翻了紙簍,將裡頭的紙張踢了個漫天飛舞;其中一張輕如棉絮的紙片就這麼飄到她俊美無比的臉上,然後──<br /><br />  李乃君就受到一頓砲轟了,並且康乃馨也遭到沒收──原因是她把總經理生平最重要的私人信件之一給丟掉了!如果不是她踢了一腳,怕是從此與她生平最重要的人就這麼無緣再相見了。轟得李乃君亂委屈一把的。<br /><br />  為了星期天的同學會,方箏開始沒命地工作,就是為了把星期六,以及之後的一星期給空出來,甚至連接到恐嚇信、在地下停車場遭人威脅的事也不放在心上,所以安全部門的董培良才會氣得跳腳,直威脅著要離職。<br /><br />  唉!什麼大人物值得方箏這妮子如此關注?瞧她忙得昏天暗地,她只好日後再問了,此刻──下午三點,是方箏肚子大鬧空城的時間,她這個苦命的祕書只好下樓去買來一份上司最愛吃的鰻魚飯來給她補充體力了。<br /><br />  真是前世欠她的!<br /><br />  李乃君第N次在心中抱怨,但腳下可沒有停頓,很快地走入電梯中,生怕親愛的上司餓到了。<br /><br />  ※※※<br /><br />  離開「展鋒高中」已有六年了。<br /><br />  畢業後大家各分西東,為各自的學業與前程努力著,倒也不是說自六年前畢業後便沒有再相見,只是從來沒有一次湊齊人數的。<br /><br />  方箏最重視的朋友只有四個人──就是高中時期叱吒學生會的女性成員。<br /><br />  六年是段不算短的時間,很多事都變了,但對這分友誼的思念,卻是難以斷絕的。<br /><br />  迫不及待的,未到正午十二點,在她們約好的「重逢茶舍」包廂中,已來了四個主角,其中一個還抱著自己的小翻版來炫耀成果。<br /><br />  二十歲就被拐跑,並且做了媽媽的柯盈然,可以說是千辛萬苦地遠從美國回來。她與丈夫季濯宇目前都在攻讀碩士班,眼見丈夫文憑已快到手,自己卻因育了一對雙包胎以及一個女兒,在修業期間有所耽擱而無法順利得到學位,一氣之下抱了女兒回台灣娘家,考慮碩士文憑對她是否尚有吸引力,值得她再花一年半去死命拼得;而所謂的「千辛萬苦」當然是擺脫四歲的一雙兒子,以及八爪魚的丈夫了。他們那三個混帳捨不得的並不是為娘的她,而是九個月大的寶貝女兒。<br /><br />  除了柯盈然已婚,目前已有未婚夫的,當然是羅蝶起了。父母復和後,她並沒有恢復父姓;反正日後總得嫁人,姓氏改來改去也挺麻煩的。何況她日後的重責大任是接過羅家世代相傳的校長棒子,直接姓羅方便得多。她目前人在英國就讀。並且學習執教鞭;放心不下她的未婚夫孟觀濤當然隨行,順便做生意兼修學分,有事沒事多拿個學位,免得太閒。<br /><br />  兩個女子有了另一半外,其他三人則依然孤家寡人。斐紅葉大學畢業後即被父親派往日本開疆拓土,成功奠定腳步,在排外的大和民族中實屬不易,也輕心不得,所以很少回國。<br /><br />  江欣儂去英國攻讀戲劇,目前已取得碩士學位,據說下一步要前往美國百老匯學習,也無心關照自己的感情世界;在家族的支持下,她決心成立屬於台灣的百老匯舞台。<br /><br />  最後,方箏,甭提了!大學畢業後,立即接掌了家族企業;若不是母親身體太差,父親又有輕微中風傾向,她不會在大二時便涉入商界中打滾。她上頭還有一個姊姊,可惜的是大學一畢業立即與香港巨富之子鍾迅結婚,當然一同去香港幫助夫家去了。方笙的能幹是鍾家中意的原因之一;也就這麼眼睜睜地看著方家努力栽培二十四年的女強人給挖走了,想來真是心痛──痛的人是方箏,害她無法再出國混個三五年,弄幾個文憑回來。如今,她只能等她那二十歲的弟弟念到不想念書,當兵回來,才有法子卸任了。真是滿肚子苦水無處倒。<br /><br />  她可不知道自己還能忍幾年不爆發。<br /><br />  中午十二點已到,紙門一分不差地給拉開,最後一個抵達的是斐紅葉,她才剛下飛機哩。<br /><br />  「紅葉,來看看盈然的小娃娃,可愛透了。」江欣儂抱高漂亮的娃娃現寶。<br /><br />  斐紅葉冷艷的面孔漾出一抹溫暖的笑,將秀髮撥到腦後,伸手抱過可愛的小娃娃,絲毫不介意地露出右眉上方一條三公分長的白色傷疤。在她完美貴族化的面孔上劃下一道遺憾。<br /><br />  「紅葉,妳的臉怎麼了?」柯盈然低呼一聲。<br /><br />  其餘三名女子則是靜靜地看著,倒也不掩好奇,如果斐紅葉不介意露出傷疤,代表那傷口並未曾造成她心中巨大的陰影,所以才會展示得漫不經心;既然外貌不是斐紅葉視若生命的事,那麼旁人當然無須多事地為她歎息。<br /><br />  斐紅葉笑了一笑:<br /><br />  「五年前的傷口了,沒什麼。」<br /><br />  方箏勾住她肩頭:<br /><br />  「上了大學之後,大家各自在忙,沒想到六、七年的時間,畢竟也有改變不少的事物。我與紅葉最可憐,課業以外的時間全得用在公司上,否則哪會同是T大學生,卻不曾見上一面呢?」<br /><br />  柯盈然有些許嫉妒地道:<br /><br />  「別抱怨了啦!至少你們都未婚,自由得讓人眼紅,有誰像我二十五歲就榮登黃臉婆寶座的?」她可憐的少女青春,來不及享受就斷送掉,最有資格無病呻吟了。<br /><br />  「黃臉婆?姑奶奶,妳膽敢說你們夫妻不恩愛?不恩愛哪會拼命地增產報國?少來這一套。」方箏直言無諱地嗤笑著。沒留什麼餘地,就很光明正大地盯著柯盈然的紅臉大笑,端的是無比放肆;沒什麼女人味,卻是別有一抹豪邁意興,教人看了失魂。<br /><br />  柯盈然怔怔地看著方箏,等大家的笑聲初歇,她才恍然想起什麼道:<br /><br />  「方箏,我在美國曾聽到一則馬路消息。」<br /><br />  「與我有關嗎?幾時我的大名如此遠播了?」方箏瞪大眼,開玩笑地問著。壓根不相信美國會有什麼與她有關的事發生,因為她未踏上過美國那塊土地,打死她也不信。<br /><br />  「也許是真,也有可能是假。妳記不記得六年前咱們高三時,妳曾接到過不少恐嚇信,甚至差點遭人綁架?」<br /><br />  方箏無聊地掏掏耳朵,完全地漫不經心:<br /><br />  「哦,那檔子事每年都會來個幾次,如果妳問我曾經哪一年沒被恐嚇過,我反而說得出來。」<br /><br />  身為富家子弟,總會招來各種名目的妒恨威脅,以及敵對公司的設計,不光是方家,其實在座的幾位千金小姐們也都曾領教過這種手段,只是也不知怎地,方箏身上的事總比別人多個一、二倍;也許是她的父執輩們做人太失敗,也或許是她本身閒事管得太多,反正每年不來個幾次恐嚇威脅,她還真不習慣。<br /><br />  柯盈然正想正色地告訴方箏什麼,但卻被羅蝶起截去了發言權:<br /><br />  「方箏,六年前那一次是相當詭異的。只是沒料到布局了那麼久,居然功虧一簣,沒了下文。前年我進入孟家的檔案室玩了一下,發現六年前被消滅的艾森總部,滅亡前唯一來不及完成的任務就是妳──方氏集團的二千金方箏;若是當年他們沒有被一股來路不明的勢力所消滅,妳大概活不到現在了。艾森總部不輕易殺人,但凡是他們接下的生意,斷然不會失敗,即使必須讓一千人陪葬,他們也在所不惜!」<br /><br />  即使對黑道不甚了解,但她們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聽說過一些傳聞,尤其六年前那條震驚全世界的新聞──全世界最兇殘的殺手組織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br /><br />  聽說要聘請艾森總部殺人,幾乎要賠上所有家產,以及應付其所提出的種種苛刻條件。<br /><br />  而,那個應該渾身打顫的方箏,卻興致勃勃地叫道:<br /><br />  「我是那個組織唯一無力完成的任務?誰這麼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財產來毀滅我?」<br /><br />  羅蝶起淡然一笑,搖了搖頭:<br /><br />  「不,方箏,妳必須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妳到要窮盡所有來殺妳,那麼,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總部滅亡後就做罷,理應再去尋求其他殺手組織的協助,但,後來為何沒下文了?孟家的機密追蹤系統從此沒下文,列為懸案,只可惜被艾森總部接下的案子絕不留客戶資料,也因此至今我們未能找出幕後主使人。」<br /><br />  方箏不以為意:<br /><br />  「耍殺我、恐嚇我的人並不少,不過都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灣有其勢力,讓他們忌憚;再一方面是我並未做過趕盡殺絕的事。真有人與我過不去,那我也不怕。過去的事,我當笑話聽過就算,沒必要多想,不會擱在心頭:至於是不是依然有什麼人非要殺我不可,那麼,我也會好整以暇地等他們出現。」<br /><br />  斐紅葉輕道:<br /><br />  「好氣魄,是塊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br /><br />  「嘖!我怕什麼來著。」方箏舉起一杯清酒,叫道:「來來來,若誰先醉死在這裡,負責付酒錢!」<br /><br />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氣氛又染上輕鬆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個昏天暗地,日月無光。<br /><br />  ※※※<br /><br />  呃──<br /><br />  放縱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爛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br /><br />  是誰說過「白日放歌應縱酒」?又有誰說過「將進酒,杯莫停」的?什麼「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古人就是話太多了,才會害她這個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業的掌權人此刻蹲在排水溝前吐了個慘不忍睹。<br /><br />  吐到連胃酸也沒得吐時,她才虛脫地靠在一棵行道樹上,腦袋不怎麼靈光地想起那個李太白說了一大堆醉話後,下場是醉瘋到去撈月而死的。醉鬼的話誤信了,也只能陪著一同當醉鬼,沒得抱怨。<br /><br />  紅葉也真是無情,難道聽不出來她說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話嗎?哪一個白癡會在凌晨四點,在距家十公里遠的地方當真會獨自散步回家呢?那傢伙竟然當真停下了車,一腳踹她下來,自己歪歪斜斜地開車走了。<br /><br />  距家還有多遠呢?三公里?五公里?<br /><br />  哦,老天,全身細胞沒有半個願意接受大腦的命令,全採罷工姿態,一點也不合作!看來她必須探探腳下水泥地舒適的程度,以求待會入眠時不會太難受。<br /><br />  可是,即使總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著,離家愈近,愈有機會被家中的傭人發現,並且「撿」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後被警察當作倒路屍來處理。唉──<br /><br />  踉蹌的步伐晃了二三步後,又抓到一株大樹傍身,不過,這棵大樹挺詭異地湧著溫度;在她耳朵貼住的某一處,還傳來心臟沉穩的跳動聲,並且有兩雙樹枝圈住她身體,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br /><br />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樹」的臉,瞇著眼仍然看不出個所以然,只好呆呆地問:「你是誰?」<br /><br />  手的觸感明白地告訴她,眼前的「大樹」是個人。<br /><br />  「妳希望我是誰?」溫厚的男聲像一道涼風吹拂。<br /><br />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應。<br /><br />  「為什麼?」男聲又吹拂在她耳畔。<br /><br />  「那麼,我便可以告訴你一個天大的祕密。」<br /><br />  「哦?」<br /><br />  「我想要把你鞭屍,你這個超級騙子,害我全身難過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許,歎息道:「我必須回家,你願意當個好心的路人甲嗎?」<br /><br />  「妳醉得不能走,腦子倒還算清醒。」路人甲發表觀察所得的結論。<br /><br />  方箏冷著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長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時之間不怎麼滿意這個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讓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會硬是必然,但連肌肉都硬如鐵就太沒天理了。這個男人挺強壯的哦。<br /><br />  「你看來是個練家子。」<br /><br />  「是嗎?」<br /><br />  「如果我的敵人派你來暗殺我,說不定就能成功。」她邊說邊走。顯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著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絲毫不擔心自己也許會面臨的種種危機,還很有興致地與他聊天。<br /><br />  男子低笑:<br /><br />  「妳可以打電話通知敵人來雇用我。」<br /><br />  「好呀,多少錢起價?我可以代你爭取更多優渥的條件。」<br /><br />  男子低笑聲歇止,也沒有立即回話,她模糊地感覺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這樣漆黑晦暗的凌晨時分,沒星光沒路燈,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卻強烈地感覺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個一清二楚。<br /><br />  「你在看我嗎?」<br /><br />  「是的。」男中音加了些微的沙啞。<br /><br />  「那你一定和孫猴子一樣有火眼金睛。」她笑,沉重的頭顱已完全棲上他頸窩。<br /><br />  男子似乎歎息了聲,像在自問:<br /><br />  「為什麼妳不怕我?我是個陌生人。」<br /><br />  她在沉睡前的最後回應是:<br /><br />  「因為我醉得什麼也不想擔心,也因為我家門口到了,而攝影機已將你我兩人拍了進去──一旦我死了,也不怕沒有線索可以追察。」和著低沉笑語,她安心地軟在他懷中沉睡,任他處置了。<br /><br />  她的話惹來男子淺笑,鐵般的雙臂牢且輕柔地扶住她腰背,讓她可以貼在他懷中沉睡。看了她睡顏好一晌,才抬頭環伺方家大宅門口,很快地在隱密處找著了攝影機,並且不只有一架。<br /><br />  這女子。確實夠格當他的新娘!<br /><br />  不枉他千里迢迢而來。<br /><br />  方箏,他的新娘。</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心動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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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李祕書,星期六的同學會對我而言,比妳剛才唸的一長串酒會重要多了!妳明白我的意思嗎?」俐落的中性語調由成山的文件中傳來,間或夾雜著電腦鍵盤的聲響,以及振筆疾書的沙沙聲。可見大辦公桌後的人正在「沒命」地工作中,動腦動手且動口,並且同時要應付著華麗辦公室內正在煩她的兩個人。

  一個是效率驚人、美貌惑人的女祕書李乃君小姐,她適才一長串的行程報告終止於上司堅持參加同學會。

  「是的,我明白。」修長潔美的手執起筆,輕描淡寫地將星期六的三個酒會、一項工程會議、一個股東大會全給不當回事地劃掉。

  「去它的酒會或同學會!」辦公室內一直被冷落的斯文俊男終於吼出了與他身分形象不符的粗言粗話。「我真不敢相信發生了這麼重大的事,你們兩人居然還可以把那些芝麻小事當成國家大事看!總經理大人,如果今天妳有幸垂青關照妳的鏡子一下的話,必然會發現妳臉上擦傷的地方,瘀青還在!拜託妳重視一下自己的生命好嗎?為什麼一直不肯與我們安全部門合作?我可不是被『方氏集團』請來坐領高薪的!」

  文件中,緩緩伸出一隻手:

  「我能幹、美麗的李祕書,請你在三秒鐘之內還我一個安靜的辦公環境,不管妳用什麼方法。」

  「是的,方總。」

  「方箏,妳敢這樣對我?」董培良還來不及控訴出更多的話,方箏那位美麗嬌嬈且能幹的女祕書已風情萬種地走向這位素有正人君子之名的男人身邊磨蹭。

  「妳妳妳──別過來!」

  蹭著蹭著,直到那可憐的男人被蹭出辦公室,跌了一大跤,美麗能幹的女秘書才擺出勝利姿勢地甩上門。

  真是的!方箏這妮子老是把她當女超人來操著用,害她這個原本清純善良的小女孩被迫練成十八般武藝來抵擋任何時刻方箏沒空應付的牛鬼蛇神。

  應付安全部門那位正直老實沒戀愛過的董培良要用「妖女計」;對付業務部門的大色狼要用「跆拳道」,還有更多形形色色的各單位主管、客戶、有的沒有的──李乃君這個美人兒只好大歎遇人不淑。

  誰叫四年前她甫入「方氏」時,有眼無珠地把方箏當成天上地下獨一無二的大帥哥來崇拜愛慕著呢?注定了她到今天不得翻身,留下一筆資料在案,讓人當笑話欣賞;足以安慰的是,她並不是唯一的一個!

  這個俊美太過的方箏,害人不淺!

  不過倒也奇怪,方箏怎麼突然對同學會熱絡了起來?事實上這妮子收到的各式各樣邀請函,每年不下上百封,其中同學會更占了三分之一;從幼稚園到大學都有,當然更不乏高中同學會。可是這些東西對方箏而言向來是不值得多看一眼的小事,連過目都可以省了,直接要李乃君放入碎紙機中。

  有了那種默許的命令,也難怪李乃君會覺得委屈。

  就是在三天前,她由收發部門領回一疊信件,之中又有三封關於同學會之類的信函,她看也不看地丟在紙簍中,準備一會全丟入碎紙機中作廢。

  而事情就是這麼巧,那日方箏心情不錯,到她表姊的花店中買來一百朵康乃馨,每見到一位女性員工就送一朵花。由一樓送到十二樓,恰好只剩一朵,便想到了她親愛的女祕書兼守門員兼保母也算勞苦功高,於是不正經地用她修長的玉腿踢開她的門,恰巧踢翻了紙簍,將裡頭的紙張踢了個漫天飛舞;其中一張輕如棉絮的紙片就這麼飄到她俊美無比的臉上,然後──

  李乃君就受到一頓砲轟了,並且康乃馨也遭到沒收──原因是她把總經理生平最重要的私人信件之一給丟掉了!如果不是她踢了一腳,怕是從此與她生平最重要的人就這麼無緣再相見了。轟得李乃君亂委屈一把的。

  為了星期天的同學會,方箏開始沒命地工作,就是為了把星期六,以及之後的一星期給空出來,甚至連接到恐嚇信、在地下停車場遭人威脅的事也不放在心上,所以安全部門的董培良才會氣得跳腳,直威脅著要離職。

  唉!什麼大人物值得方箏這妮子如此關注?瞧她忙得昏天暗地,她只好日後再問了,此刻──下午三點,是方箏肚子大鬧空城的時間,她這個苦命的祕書只好下樓去買來一份上司最愛吃的鰻魚飯來給她補充體力了。

  真是前世欠她的!

  李乃君第N次在心中抱怨,但腳下可沒有停頓,很快地走入電梯中,生怕親愛的上司餓到了。

  ※※※

  離開「展鋒高中」已有六年了。

  畢業後大家各分西東,為各自的學業與前程努力著,倒也不是說自六年前畢業後便沒有再相見,只是從來沒有一次湊齊人數的。

  方箏最重視的朋友只有四個人──就是高中時期叱吒學生會的女性成員。

  六年是段不算短的時間,很多事都變了,但對這分友誼的思念,卻是難以斷絕的。

  迫不及待的,未到正午十二點,在她們約好的「重逢茶舍」包廂中,已來了四個主角,其中一個還抱著自己的小翻版來炫耀成果。

  二十歲就被拐跑,並且做了媽媽的柯盈然,可以說是千辛萬苦地遠從美國回來。她與丈夫季濯宇目前都在攻讀碩士班,眼見丈夫文憑已快到手,自己卻因育了一對雙包胎以及一個女兒,在修業期間有所耽擱而無法順利得到學位,一氣之下抱了女兒回台灣娘家,考慮碩士文憑對她是否尚有吸引力,值得她再花一年半去死命拼得;而所謂的「千辛萬苦」當然是擺脫四歲的一雙兒子,以及八爪魚的丈夫了。他們那三個混帳捨不得的並不是為娘的她,而是九個月大的寶貝女兒。

  除了柯盈然已婚,目前已有未婚夫的,當然是羅蝶起了。父母復和後,她並沒有恢復父姓;反正日後總得嫁人,姓氏改來改去也挺麻煩的。何況她日後的重責大任是接過羅家世代相傳的校長棒子,直接姓羅方便得多。她目前人在英國就讀。並且學習執教鞭;放心不下她的未婚夫孟觀濤當然隨行,順便做生意兼修學分,有事沒事多拿個學位,免得太閒。

  兩個女子有了另一半外,其他三人則依然孤家寡人。斐紅葉大學畢業後即被父親派往日本開疆拓土,成功奠定腳步,在排外的大和民族中實屬不易,也輕心不得,所以很少回國。

  江欣儂去英國攻讀戲劇,目前已取得碩士學位,據說下一步要前往美國百老匯學習,也無心關照自己的感情世界;在家族的支持下,她決心成立屬於台灣的百老匯舞台。

  最後,方箏,甭提了!大學畢業後,立即接掌了家族企業;若不是母親身體太差,父親又有輕微中風傾向,她不會在大二時便涉入商界中打滾。她上頭還有一個姊姊,可惜的是大學一畢業立即與香港巨富之子鍾迅結婚,當然一同去香港幫助夫家去了。方笙的能幹是鍾家中意的原因之一;也就這麼眼睜睜地看著方家努力栽培二十四年的女強人給挖走了,想來真是心痛──痛的人是方箏,害她無法再出國混個三五年,弄幾個文憑回來。如今,她只能等她那二十歲的弟弟念到不想念書,當兵回來,才有法子卸任了。真是滿肚子苦水無處倒。

  她可不知道自己還能忍幾年不爆發。

  中午十二點已到,紙門一分不差地給拉開,最後一個抵達的是斐紅葉,她才剛下飛機哩。

  「紅葉,來看看盈然的小娃娃,可愛透了。」江欣儂抱高漂亮的娃娃現寶。

  斐紅葉冷艷的面孔漾出一抹溫暖的笑,將秀髮撥到腦後,伸手抱過可愛的小娃娃,絲毫不介意地露出右眉上方一條三公分長的白色傷疤。在她完美貴族化的面孔上劃下一道遺憾。

  「紅葉,妳的臉怎麼了?」柯盈然低呼一聲。

  其餘三名女子則是靜靜地看著,倒也不掩好奇,如果斐紅葉不介意露出傷疤,代表那傷口並未曾造成她心中巨大的陰影,所以才會展示得漫不經心;既然外貌不是斐紅葉視若生命的事,那麼旁人當然無須多事地為她歎息。

  斐紅葉笑了一笑:

  「五年前的傷口了,沒什麼。」

  方箏勾住她肩頭:

  「上了大學之後,大家各自在忙,沒想到六、七年的時間,畢竟也有改變不少的事物。我與紅葉最可憐,課業以外的時間全得用在公司上,否則哪會同是T大學生,卻不曾見上一面呢?」

  柯盈然有些許嫉妒地道:

  「別抱怨了啦!至少你們都未婚,自由得讓人眼紅,有誰像我二十五歲就榮登黃臉婆寶座的?」她可憐的少女青春,來不及享受就斷送掉,最有資格無病呻吟了。

  「黃臉婆?姑奶奶,妳膽敢說你們夫妻不恩愛?不恩愛哪會拼命地增產報國?少來這一套。」方箏直言無諱地嗤笑著。沒留什麼餘地,就很光明正大地盯著柯盈然的紅臉大笑,端的是無比放肆;沒什麼女人味,卻是別有一抹豪邁意興,教人看了失魂。

  柯盈然怔怔地看著方箏,等大家的笑聲初歇,她才恍然想起什麼道:

  「方箏,我在美國曾聽到一則馬路消息。」

  「與我有關嗎?幾時我的大名如此遠播了?」方箏瞪大眼,開玩笑地問著。壓根不相信美國會有什麼與她有關的事發生,因為她未踏上過美國那塊土地,打死她也不信。

  「也許是真,也有可能是假。妳記不記得六年前咱們高三時,妳曾接到過不少恐嚇信,甚至差點遭人綁架?」

  方箏無聊地掏掏耳朵,完全地漫不經心:

  「哦,那檔子事每年都會來個幾次,如果妳問我曾經哪一年沒被恐嚇過,我反而說得出來。」

  身為富家子弟,總會招來各種名目的妒恨威脅,以及敵對公司的設計,不光是方家,其實在座的幾位千金小姐們也都曾領教過這種手段,只是也不知怎地,方箏身上的事總比別人多個一、二倍;也許是她的父執輩們做人太失敗,也或許是她本身閒事管得太多,反正每年不來個幾次恐嚇威脅,她還真不習慣。

  柯盈然正想正色地告訴方箏什麼,但卻被羅蝶起截去了發言權:

  「方箏,六年前那一次是相當詭異的。只是沒料到布局了那麼久,居然功虧一簣,沒了下文。前年我進入孟家的檔案室玩了一下,發現六年前被消滅的艾森總部,滅亡前唯一來不及完成的任務就是妳──方氏集團的二千金方箏;若是當年他們沒有被一股來路不明的勢力所消滅,妳大概活不到現在了。艾森總部不輕易殺人,但凡是他們接下的生意,斷然不會失敗,即使必須讓一千人陪葬,他們也在所不惜!」

  即使對黑道不甚了解,但她們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聽說過一些傳聞,尤其六年前那條震驚全世界的新聞──全世界最兇殘的殺手組織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聽說要聘請艾森總部殺人,幾乎要賠上所有家產,以及應付其所提出的種種苛刻條件。

  而,那個應該渾身打顫的方箏,卻興致勃勃地叫道:

  「我是那個組織唯一無力完成的任務?誰這麼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財產來毀滅我?」

  羅蝶起淡然一笑,搖了搖頭:

  「不,方箏,妳必須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妳到要窮盡所有來殺妳,那麼,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總部滅亡後就做罷,理應再去尋求其他殺手組織的協助,但,後來為何沒下文了?孟家的機密追蹤系統從此沒下文,列為懸案,只可惜被艾森總部接下的案子絕不留客戶資料,也因此至今我們未能找出幕後主使人。」

  方箏不以為意:

  「耍殺我、恐嚇我的人並不少,不過都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灣有其勢力,讓他們忌憚;再一方面是我並未做過趕盡殺絕的事。真有人與我過不去,那我也不怕。過去的事,我當笑話聽過就算,沒必要多想,不會擱在心頭:至於是不是依然有什麼人非要殺我不可,那麼,我也會好整以暇地等他們出現。」

  斐紅葉輕道:

  「好氣魄,是塊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嘖!我怕什麼來著。」方箏舉起一杯清酒,叫道:「來來來,若誰先醉死在這裡,負責付酒錢!」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氣氛又染上輕鬆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個昏天暗地,日月無光。

  ※※※

  呃──

  放縱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爛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誰說過「白日放歌應縱酒」?又有誰說過「將進酒,杯莫停」的?什麼「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古人就是話太多了,才會害她這個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業的掌權人此刻蹲在排水溝前吐了個慘不忍睹。

  吐到連胃酸也沒得吐時,她才虛脫地靠在一棵行道樹上,腦袋不怎麼靈光地想起那個李太白說了一大堆醉話後,下場是醉瘋到去撈月而死的。醉鬼的話誤信了,也只能陪著一同當醉鬼,沒得抱怨。

  紅葉也真是無情,難道聽不出來她說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話嗎?哪一個白癡會在凌晨四點,在距家十公里遠的地方當真會獨自散步回家呢?那傢伙竟然當真停下了車,一腳踹她下來,自己歪歪斜斜地開車走了。

  距家還有多遠呢?三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細胞沒有半個願意接受大腦的命令,全採罷工姿態,一點也不合作!看來她必須探探腳下水泥地舒適的程度,以求待會入眠時不會太難受。

  可是,即使總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著,離家愈近,愈有機會被家中的傭人發現,並且「撿」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後被警察當作倒路屍來處理。唉──

  踉蹌的步伐晃了二三步後,又抓到一株大樹傍身,不過,這棵大樹挺詭異地湧著溫度;在她耳朵貼住的某一處,還傳來心臟沉穩的跳動聲,並且有兩雙樹枝圈住她身體,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樹」的臉,瞇著眼仍然看不出個所以然,只好呆呆地問:「你是誰?」

  手的觸感明白地告訴她,眼前的「大樹」是個人。

  「妳希望我是誰?」溫厚的男聲像一道涼風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應。

  「為什麼?」男聲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麼,我便可以告訴你一個天大的祕密。」

  「哦?」

  「我想要把你鞭屍,你這個超級騙子,害我全身難過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許,歎息道:「我必須回家,你願意當個好心的路人甲嗎?」

  「妳醉得不能走,腦子倒還算清醒。」路人甲發表觀察所得的結論。

  方箏冷著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長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時之間不怎麼滿意這個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讓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會硬是必然,但連肌肉都硬如鐵就太沒天理了。這個男人挺強壯的哦。

  「你看來是個練家子。」

  「是嗎?」

  「如果我的敵人派你來暗殺我,說不定就能成功。」她邊說邊走。顯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著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絲毫不擔心自己也許會面臨的種種危機,還很有興致地與他聊天。

  男子低笑:

  「妳可以打電話通知敵人來雇用我。」

  「好呀,多少錢起價?我可以代你爭取更多優渥的條件。」

  男子低笑聲歇止,也沒有立即回話,她模糊地感覺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這樣漆黑晦暗的凌晨時分,沒星光沒路燈,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卻強烈地感覺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個一清二楚。

  「你在看我嗎?」

  「是的。」男中音加了些微的沙啞。

  「那你一定和孫猴子一樣有火眼金睛。」她笑,沉重的頭顱已完全棲上他頸窩。

  男子似乎歎息了聲,像在自問:

  「為什麼妳不怕我?我是個陌生人。」

  她在沉睡前的最後回應是:

  「因為我醉得什麼也不想擔心,也因為我家門口到了,而攝影機已將你我兩人拍了進去──一旦我死了,也不怕沒有線索可以追察。」和著低沉笑語,她安心地軟在他懷中沉睡,任他處置了。

  她的話惹來男子淺笑,鐵般的雙臂牢且輕柔地扶住她腰背,讓她可以貼在他懷中沉睡。看了她睡顏好一晌,才抬頭環伺方家大宅門口,很快地在隱密處找著了攝影機,並且不只有一架。

  這女子。確實夠格當他的新娘!

  不枉他千里迢迢而來。

  方箏,他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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