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二章 三個人的愛情</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二章 三個人的愛情</h3><br /><br />  于曼之很喜歡油畫店的工作。她有一個助手叫杜玫麗。杜玫麗是兼職的,每星期來三天。她是個星座迷,對各種星座占卜深信不疑。她最愛用星座來相人。她會很權威的說:<br /><br />  「天蠍座的顧客最挑剔了。雙子座的顧客三心兩意。獅子座的顧客喜歡自己拿主意。」<br /><br />  她可以從一個客人的購物態度而推斷出對方的星座,準確度高達百分之九十。<br /><br />  她是雙魚座的。她談過五次戀愛,後來都分手了。她歸究是男朋友的星座跟她的星座不相配。<br /><br />  有一次,于曼之問她:<br /><br />  「既然知道大家的星座不相配,為什麼還要跟他開始?」<br /><br />  杜玫麗天真地說:<br /><br />  「這就是愛情啊!愛情使我們自以為可以改變命運。」<br /><br />  生活中的喜怒哀樂,杜玫麗都能夠用星座去解釋。這一種解釋,是痛苦最少的了。<br /><br />  據杜玫麗說,羅貝利和她丈夫韓格立的星座非常匹配,他們這一對,會恩愛幸福地廝守終生。<br /><br />  李維揚沒說錯。韓格立的人很好,他沉默寡言,說話的聲音總是很溫柔。油畫店的後面,本來是一個荒蕪的天井,韓格立把它變成一個漂亮的小花園。他親自在花園裏種植了各樣的花和盆栽。回到油畫店,他總喜歡安靜的在花園裏照顧他的花草。<br /><br />  羅貝利和韓格立結婚八年,這是他們的頭一胎。他們夫婦倆很恩愛,雖然結婚八年,還是像一雙戀人那樣。每當韓格立要出門,羅貝利臉上總是充滿了牽掛。<br /><br />  夕陽西下的時候,于曼之喜歡坐在那個小花園裏吹吹風,或者跟羅貝利聊聊天。她在羅貝利身上學到很多關於油畫的知識。<br /><br />  有一天,天空下著微雨,于曼之從店裏望出去,剛好看到李維揚捧著滿抱黃色的雛菊從對面人行道跑過來。<br /><br />  李維揚的頭髮和肩膀擎著露水,他懷裏盛放的雛菊欣欣地微笑。于曼之以為,花是送給她的。可是,他只是抽出其中一支送給她,又抽出一支送給杜玫麗,剩下來的,全是羅貝利和她肚裏的孩子的。她將會生一個女兒。<br /><br />  「剛才在路邊一個攤檔看到的,所以買來送給一個漂亮的孕婦和她肚裏的娃娃。」李維揚說。<br /><br />  于曼之的喉頭竟然有一種酸溜溜的感覺,她覺得他是故意的。<br /><br />  那天晚上,他們在小花園裏燒烤。羅貝利和韓格立邀請了李維揚來。杜玫麗帶了她新相識的男朋友來。這個男孩子是巨蟹座的。她說,巨蟹座和雙魚座最匹配了。于曼之帶了朱瑪雅來。朱瑪雅跟羅貝利很談得來,羅貝利說好了改天要到她的古董店看看。<br /><br />  雨在傍晚就停了。為了那束雛菊,于曼之有點兒悶悶不樂。她不應該妒忌些什麼,可是,她就是妒忌些什麼。<br /><br />  她是李維揚最好的好朋友,她是這樣想的。他為什麼只是從滿抱的雛菊裏抽出一支送給她?難道她在他心中比不上羅貝利?<br /><br />  韓格立很專注的在燒烤上為大家準備食物。他是個典型的很愛家的男人。愛太太、愛花草、愛下廚。<br /><br />  「你為什麼整天不說話?」朱瑪雅問于曼之。<br /><br />  「我沒事。」于曼之聳聳肩膀。<br /><br />  「朱小姐,你是什麼星座的?」杜玫麗又使出她的看家本領了。<br /><br />  朱瑪雅被杜玫麗吸引了過去,非常留心的聆聽關於自己的星座的一切。當然,她更關心馮致行的星座。<br /><br />  李維揚坐到于曼之的身邊來,抬眼望望天空說:<br /><br />  「我看明天也許會下一場大雨,不知道還可不可以去打球。」<br /><br />  「明天我不能去打球。」于曼之說。<br /><br />  「為什麼?」<br /><br />  「我有點事情要辦。」<br /><br />  「哦。」李維揚沒讓于曼之看到他有多失望。<br /><br />  他抬頭看著天空,她垂頭看著手裏的飲料。橫在他們之間的,是從來沒有過的沉默,夾雜著輕微的妒忌和戰戰兢兢的失望。他沒有說話了。<br /><br />  ※※※<br /><br />  星期天的下午,于曼之趴在床上,什麼也沒有做。平常每個星期天的下午,她會和李維揚在海邊的公園打棒球。那是她每個星期最期待的一天。<br /><br />  他的棒球打得很好,總是他故意讓她一點。夕陽西下的時候,他們躺在草地上,聊些不著邊際的話題,還有一些關於她的秘密。<br /><br />  她是一個私生女。她要強調,她是一個快樂的私生女。她爸爸在認識她媽媽之前就已經結婚了,並且有兩個兒子。她爸爸不怎麼愛他太太,這是她媽媽告訴她的。她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爸爸一直跟他們同住,所以她從來不覺得是在跟別人分享一個爸爸。<br /><br />  爸爸很疼她。媽媽生了三個女兒之後,還要生第四個,終於讓她得到一個兒子。因為爸爸的太太有兩個兒子,所以媽媽也要替爸爸生一個兒子。雖然爸爸已經和他們一起生活已多年了,但媽媽偶而還是抱怨爸爸從前隱瞞自己是個有婦之夫。<br /><br />  對於男人從前的家庭,女人總是不會甘心。即使把那個男人贏了回來,能和他終老,女人總是覺得,自己受了許多委屈。<br /><br />  爸爸的太太堅決不肯離婚。她說,她不會讓他可以名正言順的跟其他女人結婚。所以,爸爸和媽媽並沒結婚,只能算是同居。于曼之也只能算是個私生女。她媽媽是懷了她之後,才發現她爸爸是已婚的。<br /><br />  「歷史上許多傑出的人物都是私生子女。」李維揚告訴她,他又舉了幾個例子,譬如寫《茶花女》的小仲馬。<br /><br />  她躺在草地上,哈哈的大笑起來。有生以來,她還是頭一次聽到許多傑出人物都是私生子女這回事。雖然知道自己並不會成為什麼傑出的人物,但她心裏還是覺得溫暖。<br /><br />  李維揚就是這樣一個人。他說話充滿機智,有時你會恨他太主觀,有時他又會令你心頭暖暖。<br /><br />  李維揚是個很好的人。他擁有武俠小說裏才有的俠義精神。譬如他會應一個垂死女孩的要求,千里迢迢的去美國,讓她不用帶著悔疚離開塵世。<br /><br />  他是那麼好的一個人,以至于曼之覺得他們相逢得太晚了。<br /><br />  橫在他們之間的,是她和另一個男人一段長達七年的感情。<br /><br />  謝樂生是她第一個男朋友。他是她的學長。他天資聰穎,成績一向名列前茅。他有一個良好背景的家庭,他是家裏的獨子,父母都是中學校長。<br /><br />  他是個心高氣傲的人,許多女孩子喜歡他,他卻偏偏愛上了她。那四年的日子,她過得非常幸福。三年前,他決定要去念博士生。他從小開始就擁有無數學業上的獎狀和榮譽。他一生都以追求獎狀為目標。他爸爸媽媽也擁有無數的獎狀和獎盃,連他家裏養的那條名種老虎狗,也是世界冠軍狗,拿過大大小小的國際狗展的獎項。牠最彪炳的戰績是在巴塞隆拿狗展中力退強敵,兩度登上冠軍寶座。牠主人一家以牠為榮,稱許牠是背脊朝天、四腳爬爬動物中的極品。<br /><br />  牠的少主人也有進軍世界的野心。他立志要摘取美國麻省理工大學物料工程博士的銜頭。為了這個榮譽,與至愛的人別離是無可避免的。<br /><br />  他的父母兩年前退休後,帶著他們那條業已十二歲,仍然高傲非常的世界冠軍狗和裝滿幾十個箱子的獎狀獎盃移民到澳洲。<br /><br />  香港不再是他們留戀的地方。他常常叫她過去波士頓。<br /><br />  他從來沒有珍視過她的夢想。<br /><br />  當然,他是愛她的,這一點,無容質疑。她是他生命裏一張很特別的獎狀。一個致力於追求榮譽的人,對身邊的一切,自然也會漠不關心。他是武俠小說裏的獨孤求敗--一個贏過無數敵手,只求一敗的孤獨劍客。而她,是他唯一珍愛的女子,她是應該感動的。<br /><br />  她不能辜負他的愛,雖然那四年共處的回憶彷彿已愈來愈遠。<br /><br />  今天並沒有下雨,本來是可以去打棒球的。可是,為了莫名其妙的妒忌,她向李維揚撒了一個謊。現在她只好無聊地趴在床上。<br /><br />  她為什麼要妒忌呢?他們只是朋友。<br /><br />  有一天,他會有一個他愛的女人。<br /><br />  ※※※<br /><br />  星期天的下午,李維揚在街上漫無目的地閒蕩,最後來到了還沒開門的「胖天使」。<br /><br />  「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來?」顧安平問他。李維揚從沒有試過在星期天的下午來。<br /><br />  「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做。」他笑了笑。<br /><br />  他把一個硬幣投進那台點唱機。一曲抒情的調子在寂寞的空氣裏飄蕩。他挨著點唱機,分分秒秒的過去,原來,他已習慣了每個星期天的下午和于曼之一起度過。今天她不能來,他覺得生活的調子好像忽然停頓了。他不能自已地整天想著她。<br /><br />  她現在正在做些什麼事情呢?<br /><br />  那天在小花園的燒烤會上,她說她明天不能去打球,他失望得好像忽然從天上掉到地上。她看來滿懷心事,那一段彼此之間長久的沉默,使他忽然害怕起來。他害怕她不再理他。<br /><br />  他生平從沒嘗過這種滋味。<br /><br />  他不知道他有沒有不小心讓她看到他臉上戰戰兢兢的失望。他不是說過要把對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於讓她發現的嗎?<br /><br />  他從沒試過為一個女人而變得毫無把握。他一向自命瀟灑。一切一切,是因為她身邊已經有另一個人嗎?<br /><br />  他毫無方寸地思念著她。<br /><br />  他要把這份感情藏得深些使自己不至於太難受。<br /><br />  「我請你去吃飯。」他跟顧安平說。<br /><br />  「你是不是在談戀愛?」顧安平忽然問他。<br /><br />  他吃吃的笑了起來:<br /><br />  「為什麼這樣說?」<br /><br />  「你近來快樂了許多,常常一個人無緣無故在笑。」<br /><br />  「因為近來工作很順利。」他說。<br /><br />  原來她在他身上造的工程已經有人看出來了。<br /><br />  那天下午,他懷著盛放的雛菊,本來是要送給她的。看到了她,他忽然缺乏了勇氣,把花轉送給羅貝利。<br /><br />  他自問已經努力把愛藏得很深很深的了。<br /><br />  他自以為可以。<br /><br />  過了幾天,他打了一通電話給她,語調輕鬆的問她:<br /><br />  「這個星期天還去打棒球嗎?」<br /><br />  「當然了!」她愉快的說。<br /><br />  他快樂得難以形容。<br /><br />  那個星期天,他在海邊的公園裏等她。他本來擔心她出現時大家會有一點兒隔膜。然而,當她來到,他只覺得心頭暖暖。<br /><br />  那天,她擊中了他發出的一球。那一球,橫過蔚藍的天空,飛過他的頭頂,很久之後,才優美地降落在遠處的草地上。<br /><br />  她從來沒有打過這麼漂亮的一球。她興奮地在草地上跑了一圈,最後,停在他跟前喘著大氣。<br /><br />  他凝視著她那漂亮而傻氣的臉蛋,深深地著迷。他伸出雙手,想把她抱入懷裏。可是,半途之中,他忽然缺乏了勇氣。雙手已經伸了出來,縮回去會顯得太突兀,他只好臨時改變動作,他一隻手捉住自己另一隻手,十指緊扣,在空中停頓了二分一秒之後,他情急智生,跟她說:<br /><br />  「恭喜!恭喜!」<br /><br />  為了證明自己本來就是想做這個恭賀的動作,他重複了一遍:<br /><br />  「恭喜!恭喜!這一球實在打得好!」<br /><br />  「謝謝!」她的笑容僵住了,她從沒見過他這麼古怪。<br /><br />  不用照鏡子,他也知道自己現在一定滿臉通紅,表情及其詼諧。太糟糕了!他竟然在一個炎熱的夏日、在公園裏,向她拜年。<br /><br />  他這一輩子,從沒試過如此的怯懦。<br /><br />  他很快又原諒了自己。他並不是怯懦,他只是不想破壞她的幸福。<br /><br />  他不想要她做任何痛苦的抉擇。<br /><br />  他和他做一輩子的朋友就好了。唯有這樣,他才不會失去她。<br /><br />  暗戀是神聖的,要以對方的幸福為依歸。如果有痛楚,也該留給自己。<br /><br />  ※※※<br /><br />  于曼之雙手托著頭,眼望前方。她覺得李維揚那天在公園裏的行為實在太古怪了。他滿臉通紅,硬生生地一隻手握著一隻手,向她說了四次「恭喜」。那並不像平時的他。<br /><br />  「曼之,你在想什麼?」羅貝利站在她跟前。<br /><br />  她抬起頭,笑笑說:「喔,沒什麼。」<br /><br />  「我要出去一下,今天大概不回來了。」羅貝利說。<br /><br />  外面下著微雨,她發現羅貝利忘記帶雨傘。她連忙拿起雨傘跑出去,想把雨傘交給她。她看見斜路下面有一個男人撐著雨傘在等羅貝利。羅貝利走到他的雨傘下面,他們一邊走一邊說笑。<br /><br />  她見過那個男人,他叫林約民,來過店裏幾次。羅貝利給他們介紹過。林約民是在廣告公司工作的,年紀和羅貝利差不多。他們看來像老朋友,他好幾次來接她出去吃午飯和接她下班,然而,總是在韓格立出了門的時候他才會來。後來有一天,朱瑪雅也跟于曼之提起林約民。<br /><br />  「有一個男人陪羅貝利來過古董店兩次,但不是她丈夫。」<br /><br />  朱瑪雅說的那個男人,正是林約民。<br /><br />  「他們不像只是好朋友那麼簡單。」朱瑪雅說。<br /><br />  「不是好朋友又是什麼?」<br /><br />  「像是情人。」<br /><br />  「情人?不可能的,她和韓格立很恩愛,而且,她現在挺著八個月的大肚子呢。」<br /><br />  「在感情的世界裏,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呢?」朱瑪雅笑笑說,「也許他們是一對舊情人吧。雖然她已經結婚了,而且快要生孩子,但他對她仍然很好。這樣的故事也很美麗啊!」<br /><br />  「那是你跟馮致行的故事。」<br /><br />  「不一樣的。我並沒有懷著丈夫的孩子。假如我也有丈夫,也許還比較公平一點。」<br /><br />  「你打算一直偷情下去嗎?」<br /><br />  「這也不錯啊!男人最疼情婦了。因為他無法給她名分。我知道他最愛的是我。」<br /><br />  「你怎麼這麼肯定?」<br /><br />  「他一定愛我比那個女人多很多,如果他也有愛過她的話。我要這樣相信,才可以繼續愛下去,否則,你以為我瘋了嗎?」朱瑪雅哈哈的笑了起來。<br /><br />  于曼之看著她,她就半躺在一張古董床上。她這天塗了鮮豔的口紅和蔻丹,笑起來的時候,整個身子都在抖,真像有點瘋。她是一個從歷史裏走出來,為一段無可救藥的愛情而發瘋的女人。她也許願意發一輩子瘋,只要她愛的那個男人今生今世最愛是她。<br /><br />  愛情裏的障礙,偏偏使愛情更吸引。<br /><br />  在那個世界裏,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呢?<br /><br />  ※※※<br /><br />  後來有一天晚上,于曼之跟朱瑪雅吃飯,那天,是馮致行的生日。<br /><br />  馮致行生日這一天,是要留給他太太的。去年如是,今年如是,將來也如是。<br /><br />  「曼之,你覺得自己幸福嗎?」朱瑪雅問。<br /><br />  于曼之想了想,說:「我也不知道。」<br /><br />  「怎會不知道?你有一個會和你結婚的男朋友啊。」<br /><br />  「可是,他並不在我身邊--」<br /><br />  「是的。他就在我身邊。除了每年這一天和每次見面看著他回家的那一瞬間,我都是幸福的。」<br /><br />  「你用什麼來愛馮致行?」<br /><br />  朱瑪雅挨在椅子上,微笑著說:「我用四十七公斤來愛他。」<br /><br />  「四十七公斤?」<br /><br />  「四十七公斤是我的體重。我的眼、耳、口、鼻、四肢、血肉和骨頭加起來,這就是我的四十七公斤。我用我整個人來愛他。」<br /><br />  「那就是了。我跟你不一樣。我發覺,我是用意志來愛著樂生。我知道我要愛他,我答應過會等他。」<br /><br />  「愛,也是一種意志。」<br /><br />  「是的,但用意志去愛,又是另一回事。一段愛情,不應該是建築在意志之上的。我寧願它是建築在遺憾之上。我不是用意志去愛一個人。我的意志叫我不要去愛他,可是我卻身不由己。」<br /><br />  她猛然想起那天跟李維揚打棒球的情景。她擊出很漂亮的一球,興奮得在草地上亂跑,最後,停在他跟前,喘著大氣。<br /><br />  他凝望著她,她也望著他。他們有七天沒見面了。剛過去的星期天,她因為妒忌他把雛菊送給羅貝利,所以賭氣說沒空不去打球了。從那天到今天,七日的思念和等待,折磨著這兩個人,同時又把他們推向對方。<br /><br />  他向她伸出的雙手,忽然又互相緊扣起來,連續跟她說了四次「恭喜」,他的表情很詼諧。她從來沒有見過他這個樣子。雖然他努力表現得極其自然,可是,她知道他本來是想抱她的。<br /><br />  那一瞬間,她竟然覺得萬分失望。<br /><br />  橫在他們面前的,不是七天的思念和等待,而是七年的遺憾。她已經有一個七年的男朋友了。<br /><br />  因為沒有被他抱而感到失望,已經是對樂生的背叛了。日復一日,她把自己的感情壓抑下去。她用她整個人的意志去愛樂生。她不知道她的意志什麼時候會崩潰。<br /><br />  朱瑪雅拿起面前的酒杯,淚眼汪汪的說:<br /><br />  「祝我愛的人今天生日快樂!」<br /><br />  她把杯子裏的葡萄酒喝光,又說:「我真的想知道他今天在哪裡慶祝生日。」<br /><br />  「知道了又怎樣?」<br /><br />  「知道了他在哪一家餐廳慶祝生日的話,我會躲在餐廳外面,從門縫裏偷偷的祝福他。也許,還會為他唱一支生日歌。」她慘然地笑笑。<br /><br />  「你恨他嗎?」<br /><br />  「當然了!」她點了點頭笑著說:「我愛到有點恨他!」<br /><br />  兩個人格格的大笑起來。<br /><br />  「但是我真的喜歡跟他做愛啊!」朱瑪雅臉上帶著微笑說,「男人在情婦的床上是特別賣力的。」<br /><br />  于曼之哈哈的大笑。<br /><br />  「我是說真的!」朱瑪雅醉醺醺的說,「他會嘗試各種極其困難的姿勢來滿足我,又會跟我說許多悄悄話。我常常故意的咬他,在他身上留下齒痕。我是真的恨他,恨他帶給我的痛苦。愈是恨他,我愈想把他吞進肚子裏,永遠藏在我的子宮裏面,不許其他女人碰他。沒有恨的性,是無法登峰造極的。」<br /><br />  于曼之笑了很久很久,說:<br /><br />  「我還是頭一次聽到有人用『登峰造極』來形容自己的性生活!對不起,真的很好笑!」<br /><br />  「沒關係!」朱瑪雅用手支著頭,喝了一口酒,說:「沒有恨的愛,是很難想像的。」<br /><br />  ※※※<br /><br />  淩晨十二點半,餐廳打烊了。于曼之準備結帳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把錢包遺留在油畫店裏。送了朱瑪雅回家之後,她去油畫店拿錢包。<br /><br />  當她推門進去油畫店時,她看到小花園裏面有光。她覺得奇怪,這麼晚了,有誰會在這裏?她走近花園,看見林約民坐在那張長條木椅子上,挺著八個月大的肚子的羅貝利坐在林約民的膝蓋上。她一條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另一條手臂像鐘擺一樣,快樂地搖擺,他們像一雙幸福的情人,在月光下面談心。<br /><br />  羅貝利首先看到了她,連忙尷尬地站起來。林約民也立刻端端正正的坐著。<br /><br />  「對不起!我回來拿錢包。」她尷尬得不敢多留片刻,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找到錢包之後,匆匆離開油畫店。<br /><br />  接著的那幾天,她和羅貝利就當作沒事發生那樣。面對這麼尷尬的處境,當作沒事發生,大概是最好的方法了。<br /><br />  又過了幾天,貨車把一批東歐的油畫送來。她、羅貝利和杜玫麗三個人花了大半天在整理那些畫。傍晚時分,杜玫麗先下班了,剩下她們兩個。<br /><br />  「貝利,你先回去休息吧,這裏交給我好了。」她說。<br /><br />  「沒關係,我一點也不覺得累。」羅貝利拉了一把椅子坐下來,望著正蹲在地上整理油畫的於曼之,說:「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差勁?」<br /><br />  「嗯?」于曼之轉過身子去望著羅貝利。<br /><br />  「背著丈夫跟另一個男人偷情--」<br /><br />  「不,我沒有這樣想。」<br /><br />  「為什麼?你不覺得像我這種人,真是很不堪嗎?」<br /><br />  「貝利,你的人很好。」于曼之由衷的說。的確,她並沒有覺得羅貝利差勁。她只是想不通,她和韓格立那麼恩愛,為什麼還能夠容得下另一個男人?<br /><br />  「以前,我並不相信一個人可以同時愛兩個人,現在我才開始相信。」羅貝利說。<br /><br />  「你兩個都愛?」<br /><br />  「是的。」<br /><br />  「為什麼可以?我不認為一個人可以同時愛兩個人。」<br /><br />  「在他們兩個面前,我是兩個不同的人。跟韓格立一起,我是被照顧的,就像父親和女兒那樣。跟林約民一起的時候,我們常常吵嘴,但很快又和好。我們像兄妹那樣。」<br /><br />  「你有想過跟林約民一起嗎?」<br /><br />  羅貝利搖搖頭說:「他已經結婚了。」<br /><br />  「那麼,你們--」于曼之望瞭望羅貝利的肚子。<br /><br />  「哦--」羅貝利摸著自己的大肚子,笑笑說:「是韓格立的。」頓了頓,她又說:「即使林約民沒有結婚,我想,我也不會為他離婚。」<br /><br />  「為什麼?」<br /><br />  「他是個沒有計劃的人,粗心大意,不會照顧自己,更不會照顧別人。他太孩子氣了。孩子氣是可愛的,卻也令人擔心。我常常懷疑他能不能永遠照顧我和愛我。他好像什麼也不擔心。他也許不需倚靠些什麼,但我必須倚靠些什麼。他是一個好情人和好朋友,卻不是一個好丈夫。我丈夫是個可以令我完全放心的人。」<br /><br />  「你愛他們的程度,難道是一樣深的嗎?總會有一點分別吧?」<br /><br />  「有時候我會想,也許我是三個人之中最自私的,我最愛的是我自己。」羅貝利搬來一張矮一點的凳,把腿擱在上面。她想按摩一下那雙因懷孕而浮腫的腿肚,可是,那個大肚子把她頂住。<br /><br />  「我來幫你。」于曼之替她按摩。<br /><br />  「謝謝你。」<br /><br />  「我三年前認識林約民。那個時候,我已經三十三歲了。如同所有過了三十歲的女人一樣,我開始怕老。跟林約民一起,也許是我要證實自己的魅力吧。有一個條件很好的男人喜歡我,那就證明我還是有吸引力的。」她苦笑了一下,為自己的自私而笑。<br /><br />  「到了現在,我已經分不清楚我是為了證明自己的魅力,還是真的愛著他。或者是兩者都有吧。當你也過了三十歲,你便會明白我的心情。」<br /><br />  「你還相信愛情嗎?」<br /><br />  「當然相信。」<br /><br />  「既然那麼愛一個人,為什麼又可以背叛他?」<br /><br />  「背叛他,也是因為另一段愛情。」<br /><br />  「你有內疚嗎?」<br /><br />  「我每天都在自責之中度過。」羅貝利深深的歎了一口氣,說:「我一直不想要小孩子。一天,韓格立在家裏那張沙發上睡著了。我坐在他身邊,靜靜的望著他。他睡得很甜。比起我們認識的時候,他老了一點,歲月是無情的,他會一天比一天年老。那一瞬間,我決定要為他生一個孩子。」<br /><br />  「假如韓格立知道了你和林約民的事,他會怎樣?」<br /><br />  「他也許不會跟我離婚,但他一定不會再像現在那麼愛我了。沒有了他的愛,日子簡直難以想像。」她微笑歎息。<br /><br />  這不是很矛盾嗎?她既然那麼害怕失去韓格立的愛,卻仍然去冒險。也許,她害怕老去,比害怕失去丈夫的愛更為嚴重。她同時扮演著女兒、妹妹和情人的角色,也即將扮演母親的角色。她一人分演四角,只因害怕青春消逝。<br /><br />  「真的可以愛兩個人嗎?」她不相信一個人可以同等分量地愛兩個人。<br /><br />  「當然可以,因為他們是兩個不同的人。」羅貝利說。<br /><br />  她同時愛著他們。他們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男人,假使兩個人加起來,便是最完美的;遺憾的是,他們是兩個人。她摘取他們最完美的部分來愛。這樣的愛情,是最幸福圓滿的。<br /><br />  ※※※<br /><br />  肚裏的孩子不停踢她,羅貝利迫不得已,只好站起來走走。<br /><br />  于曼之把最後一幅油畫從木箱裏拿出來。她拆開包著油畫的那一張紙,看到了整幅畫。<br /><br />  「這幅畫好漂亮!」她想起了一個人。<br /><br />  「是的,好漂亮。」羅貝利站在她身後說。<br /><br />  「李維揚該來看看這幅畫。」她在心裏沉吟。<br /><br />  第二天,于曼之打了一通電話給李維揚,問他可不可以來油畫店一趟。他在電話那一頭欣然答應,但表示可能要晚一點來,因為他今天有很多工作要做。<br /><br />  「沒關係,我等你。」她說。<br /><br />  傍晚時分,杜玫麗先下班了。羅貝利也走了。她一個人,坐在後面的小花園裏。今天下午的天氣很熱,到了晚上,又變得涼快了。一輪皓月懸掛在清空上。<br /><br />  波士頓的月色大概也是如此吧?<br /><br />  她已經記不起那裏的天空是什麼顏色的了。她曾經多麼渴望看到波士頓的天空。如今卻記不起那種藍色是哪一種藍。<br /><br />  幾天之前,她打電話給謝樂生,告訴他,她這個暑假不能過去他那邊。<br /><br />  「為什麼?」他有點兒不高興。<br /><br />  「老闆娘要生孩子,我走不開。」<br /><br />  她希望他會說:<br /><br />  「那麼我回來吧。」<br /><br />  可是,他並沒有這樣說。<br /><br />  大家在電話裏沉默了片刻之後,她終於問:<br /><br />  「你可以回來嗎?」<br /><br />  「不行。這個暑假我要跟教授一起工作。在眾多學生之中,他只挑選了幾個,我是其中一個,而且是唯一的中國人。這個機會我不能放棄。他是很有名氣的教授。」他說。<br /><br />  「我知道了。」她失望的說。<br /><br />  「油畫店的工作,真的有那麼重要嗎?」<br /><br />  「是的,對我很重要。」<br /><br />  「你最近好像變了。」<br /><br />  「我沒有。」<br /><br />  「自從換了工作後,你跟以前有點不一樣。」<br /><br />  「只是現在的工作比以前更忙罷了。」<br /><br />  「真的嗎?」<br /><br />  「是的。你也要努力讀書。」<br /><br />  「你會等我嗎?」<br /><br />  「我不是正在等你嗎?」<br /><br />  放下話筒之後,她沉默了很久,也許他說得對,她變了一點點。他何嘗不是也變了一點。兩個人生活的空間不同,成長的步伐也有了分別,甚至於每一句說話的意思,互相都有所不一樣了。<br /><br />  ※※※<br /><br />  李維揚在晚一點的時候來到油畫店。于曼之坐在花園裏那張長條木椅子上。她看到他,微笑說:<br /><br />  「你來了?你看看。」<br /><br />  她轉過臉去,看著前面。<br /><br />  昨天那幅油畫就擱在她面前的一把椅子上。<br /><br />  「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麵包店?」她問。<br /><br />  畫裏有一片星空,星空下,是一家麵包店。麵包店就在兩條人行道的交彙處。差不多是關店的時候了,玻璃櫃裏,星星點點的,剩下幾個麵包。一個性感豐潤的女店員悠閒地坐在櫃檯那裏,手托著頭,像在做夢。麵包店外面,有幾個看來是趕著回家的路人,這些人有男有女,也有帶著小孩子的老人。最奇怪的,是有一個圓圓扁扁的白麵包飄浮在半空,就在這些人的頭頂上。<br /><br />  「比我夢想中的那一家漂亮許多了。」他在她身邊坐下來。<br /><br />  「這幅畫是昨天送來的。」<br /><br />  「是什麼人畫的?」<br /><br />  「一個未成名的匈牙利畫家。」<br /><br />  「我特別欣賞那個性感的女店員。」他開玩笑。<br /><br />  她格格的笑起來:「那個麵包為什麼會懸在半空?」<br /><br />  「大抵是從麵包店偷走出來的。」他笑笑說。<br /><br />  「為什麼要偷走?」<br /><br />  「因為呆在麵包店裏太寂寞了,所以想出去。」<br /><br />  「你仍然認為愛情是很短暫的嗎?」因為,她的信念有點動搖了。<br /><br />  「你仍然認為愛情並不短暫?」<br /><br />  她很用力的點頭,流下了一滴眼淚。她努力使自己確信,愛情並不短暫。<br /><br />  「你為什麼哭?」他看到她那一滴眼淚了。<br /><br />  「我沒有。」她愈想掩飾,愈哭得厲害。<br /><br />  「還說沒有?」他望著她。<br /><br />  「對不起--」她一邊狼狽地用手抹眼淚一邊說。<br /><br />  「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他關心地問。<br /><br />  她搖了搖頭。<br /><br />  「那是不是掛念著他?」<br /><br />  她用力地搖頭。<br /><br />  她不是掛念樂生,相反的,她害怕自己不再像從前那麼掛念他。她曾經是那麼的愛他,可是,他們之間的距離好像愈來愈遠。大家要走的路也好像不一樣了。過去的快樂已然模糊,她用回憶來支撐一段日漸荒涼和蒼白的感情。<br /><br />  「那為什麼哭?」他問。<br /><br />  「只是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場。」她用手捧著頭嗚咽。<br /><br />  他伸出手去拍拍她的頭,摸摸她的頭髮。<br /><br />  「你頭頂也有一個白麵包。」他說。<br /><br />  「胡說!」<br /><br />  「真的。不相信的話,你抬頭看看。」<br /><br />  她淚眼汪汪的抬起頭,果然看到一個芝麻麵包在頭頂,是他用手拿著的。<br /><br />  「你為什麼會有麵包?」<br /><br />  「今天上班時買的,是我的早餐。忙了一整天,根本沒時間吃。」他從旁邊的公事包裏掏出一個放著麵包的紙袋,說:「這裏還有一個,你要不要吃?」<br /><br />  「對不起,不知道你還沒有吃飯。冰箱裏有水果沙拉,你要不要?」<br /><br />  「快點拿來,我快餓死了。」<br /><br />  她站起來,去拿水果沙拉。<br /><br />  「別躲起來哭。」他說。<br /><br />  「不會了!」她抹乾眼淚。<br /><br />  她發現冰箱裏除了水果沙拉之外,還有一瓶白葡萄酒。<br /><br />  他們坐在月光下吃麵包和喝酒,彼此的肩膀碰到對方的肩膀。大家都不敢再靠近一點,也捨不得移開一點。他們像一對純真的朋友那樣,用不著說些什麼,也不必說些什麼。這一刻,沒有任何一種語言比他們的身體語言更意味深長。<br /><br />  「我要缺席兩次棒球練習。」他說。<br /><br />  「為什麼?」<br /><br />  「明天大清早要去北京公幹。」<br /><br />  「是這樣--」失望的語調。<br /><br />  她不捨得他走,如同這一刻她不捨得晚餐要完,他的肩膀要離開她的肩膀,他的手,也要離開她的頭髮。她生命中的男人,總是要和她別離。<br /><br />  「我十天之後就回來。」他說。<br /><br />  她笑了笑。他根本沒有必要告訴她,但他還是告訴了她。她望瞭望他,又望瞭望他的膝蓋。她突然很想坐到他的膝蓋上。就只是坐在他的膝蓋上,沒有其他任何的要求。她在想,世上有沒有一種愛情,是介乎最好的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的。她可以完全的信賴他和靠著他。這種愛情是一輩子的,比情人更長久,比夫妻更恩愛。他們變成了彼此心靈和血肉的一部分,永遠相思。<br /><br />  白色的月光流瀉在他兩個膝蓋上。有一天,她會坐到他的膝蓋去,而他也不會覺得突兀。她會靠著他的胸膛,而他會抱著她,恒久思念。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br /><br />  ※※※<br /><br />  他走了,她才知道,十天比她想像中要漫長很多。躺在床上睡覺的時候,她的四肢不知道該怎樣放。無論怎樣放,腦海裏總是想著他。她換了許多個姿勢,企圖找出一個不想他的姿勢,最後還是失敗了。<br /><br />  一天,她在油畫店裏接到他打來的一通電話。她用力地握著話筒,重新嘗到了久違了的戀愛的滋味。<br /><br />  「你不是在北京嗎?」<br /><br />  「是的,我現在在萬里長城。」他在電話那一頭愉快的說。<br /><br />  「長城?」<br /><br />  「是的。你聽得清楚嗎?」<br /><br />  「聽得很清楚。你為什麼會在長城?」<br /><br />  「這裏的朋友帶我來遊覽。你有沒有來過長城?」<br /><br />  「沒有。」<br /><br />  「你該來看看,這裏的風景很漂亮。」<br /><br />  「真的?」<br /><br />  「將來有機會我陪你遊一次長城。」<br /><br />  「好的。」<br /><br />  「好了,我的朋友在前面等我,我要掛線了。」<br /><br />  她放下話筒,心裏激盪良久。他在長城想起她,也許還牽掛著她。她何嘗不是想念著他呢?<br /><br />  可是,她的想念,充滿罪惡。<br /><br />  那樣想念一個人,不是已經在背叛樂生嗎?她對他有道義和責任。她知道他對她忠心耿耿,而她想著另一個男人,這樣不是太無情嗎?<br /><br />  然而,她難道沒有想念一個人的權利嗎?她難道沒有快樂的權利嗎?她把身體留給樂生,把思念留給另一個男人。也許有一天,她會坐在他的膝蓋上,她會和他手牽手在長城上漫步。她和他之間,無可奈何地有著痛苦的距離。他們認識得太遲了。<br /><br />  ※※※<br /><br />  後來,當朱瑪雅約她出去聊天,她叫朱瑪雅在「胖天使」酒吧等她。當他不在身邊,她想去一個他常去的地方。<br /><br />  「我們昨天吵架了。」朱瑪雅說。<br /><br />  「為什麼?」<br /><br />  「她下星期要和他太太,他的岳丈、岳母,還有和他爸爸媽媽一起去日本旅行。」朱瑪雅的聲音有點震顫。<br /><br />  她想不到怎樣安慰她。<br /><br />  「他們是一家人。」朱瑪雅悲哀的說。<br /><br />  「是的。」<br /><br />  「而我只是他的情人,一個和他上床的女人。」<br /><br />  「他是愛你的。」<br /><br />  「家人和情人是不同的。情人的關係是多麼的脆弱,隨時都會完。有時候,我寧願我是他的一個親人,是妹妹或者表妹。那麼,我可以一輩子也見到他。」<br /><br />  「但是你不能碰他啊!所以,還是做他的情人最好。」<br /><br />  朱瑪雅苦澀地笑了。她不像于曼之,她是個不容易哭的人。有時候,她寧願自己脆弱一點,那麼,馮致行會覺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br /><br />  她很想離開他,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當他從日本回來,她又會原諒他。當他吻她,抱她,用他那雙溫暖的手撫摸她,她便會心軟。每一次吵架之後,他們也用性愛言歸於好。<br /><br />  于曼之走到那台點唱機前面,投進一個硬幣。那支歌在空氣裏飄蕩:<br /><br /><br />  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br /><br />  既然沒有辦法,<br /><br />  我們接吻來分離。<br /><br /><br />  「你相信有超乎肉體的男女之愛嗎?」她問朱瑪雅。<br /><br />  「天方夜譚。」朱瑪雅笑笑說。<br /><br />  「不可以用接吻來分離嗎?」<br /><br />  朱瑪雅挨著那台點唱機說:<br /><br />  「最好是用做愛來分離吧。」<br /><br />  「那個時候,會不會因為太悲傷而無法做?」她說。<br /><br />  兩個人互相望了對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來。<br /><br />  那支猶唱著用接吻來分離的歌,會不會是一個過分純真的理想?<br /><br />  ※※※<br /><br />  從「胖天使」酒吧回來的那天晚上,她發了一場高燒。到了第二天早上,她發現身上出現了一些一雙一對的紅疹。<br /><br />  醫生說她出麻疹。她的臉孔、脖子和四肢,都佈滿了紅疹。她老是覺得,這些疹子是因為思念和內疚而暴發的。到底是思念還是內疚?也許兩樣都有吧。<br /><br />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傳染給羅貝利和她肚裏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窩裏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經以為自己早已因為這三年的單身生活而變得堅強;可是生病的時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脆弱。<br /><br />  她孤單地和那些麻疹作戰。她沒有告訴家人,免得他們為她擔心。朱瑪雅原來沒有長過德國麻疹,所以她不能來,她會被傳染的。<br /><br />  謝樂生打電話回來的時候,她儘量把病情說得輕微一點,只是說自己出了一些紅疹和有點發燒。他是不會為她的一場麻疹而回來的,那又何必把實情告訴他?她需要一個懷抱的時候,他那個懷抱太遙遠了。<br /><br />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維揚打來的電話。他剛剛從北京回來。他在電話那一頭愉悅的問她要不要出來吃飯。她剛剛吃了藥,迷迷糊糊的說:<br /><br />  「我不行。我出麻疹。」<br /><br />  「我來看看你。」他的聲音裏充滿關切之情。<br /><br />  「不要。我會把麻疹傳染給你的。」<br /><br />  「我已經出過麻疹了。」<br /><br />  來到的時候,他看到她滿面麻疹,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滾燙的額頭,她正在發燒。她望著他,那把在長城上的聲音,忽爾在她心裏回響。所有思念都湧上眼睛了。<br /><br />  他問:<br /><br />  「是不是很辛苦?」<br /><br />  她微笑頷首。<br /><br />  他望著她。他在長城上曾經那樣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總是記得,她已經有一個相戀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該讓自己掉進這種漩渦之中。<br /><br />  他的手離開了她的額頭,用一種好朋友的語氣問她:<br /><br />  「你吃了東西沒有?」<br /><br />  她搖了搖頭。<br /><br />  他走到廚房,用自己帶來的東西煮了一碗青菜魚片米粉給她。<br /><br />  「想不到你會煮東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br /><br />  「除了米粉之外,我還會煮很多東西。」他笑笑說。<br /><br />  「真的嗎?」她軟癱在沙發上。<br /><br />  「明天你想吃些什麼?」<br /><br />  「明天你還會來嗎?」<br /><br />  「當然了。我會天天來,直到你的病好了。」<br /><br />  「你為什麼對我這樣好?」她把頭擱在抱枕上。<br /><br />  他正想回答,她已經說:<br /><br />  「你對所有朋友都好。」<br /><br />  她微笑望著他,把兩隻腳擱在沙發的扶手上。她還在發燒,她的臉正在發燙。她的眼瞼已經不聽使喚的垂下來了。<br /><br />  當她午夜在沙發上醒來的時候,她看到自己身上蓋著被子。李維揚不知什麼時候悄悄地離開了。一種曖昧的幸福降臨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對她特別的好,她只是故意說「你對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嬌。唯有在病中,她才會那樣向他撒嬌。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麼任性,以別人女朋友的身分向另一個男人撒嬌。她好想聽到,又怕聽到他說:<br /><br />  「我對你是特別的好。」<br /><br />  以後的每一天晚上,他都來煮東西給她吃。那個晚上,她的燒已經退了。她挨在沙發上,他坐在她腳邊。<br /><br />  「你相信三個人的愛情嗎?」她問。<br /><br />  他搖了搖頭。<br /><br />  「為什麼?」<br /><br />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講求平衡。到了最後,只能剩下兩個人。」<br /><br />  「是嗎?」她的聲音裏有點悲哀。<br /><br />  「我們有一雙眼睛、一雙耳朵、一雙手、一雙腳、兩邊肺、兩個腎、兩排牙齒。我們身上的器官,不是一個,便是一雙。人的身體,便是一個小世界。從我們出生那天開始,已經注定了。」<br /><br />  她想起羅貝利,於是她說:<br /><br />  「有些人的確可以同時愛著兩個人。」<br /><br />  「是的,但到了最後,他必須選擇一個。你可以愛兩個人,但你只能夠和其中一個人生活。」<br /><br />  我們的身體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體跟整個世界何其巧合?這也許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時候,在他身上造了一雙一對的器官。一個人也只能跟一個人廝守終生。有什麼真理比這個真理更甜蜜而又更無奈?<br /><br />  她明白了。她微笑著用身上的一張被子把自己包裹起來,迴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來的時候,她看到他還是坐在她腳邊,就在她伸手可及之處。他的頭枕在沙發的靠背上睡著了。經過了多少時間,他們用這個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親近地聽到他沉重的呼吸聲。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br /><br />  他說,到了最後,只能剩下兩個。<br /><br />  她是知道的。每個人都曾經夢想一個崇高的愛情。她何嘗不是這樣夢想?世上或許有一種關係,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的,是淩駕肉體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著。一支溫柔的安眠曲從他身上飄到她心裏。<br /><br />  當她再次醒來,他已經不在她腳邊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後才能夠再次睡著。<br /><br />  ※※※<br /><br />  她身上的麻疹已經退了。這天晚上,她把頭髮梳得貼貼服服,穿上一條白色的裙子,坐在家裏等他。當他來到的時候,她問:<br /><br />  「今天出去吃飯可以嗎?」<br /><br />  「當然可以。」他微笑說。<br /><br />  她像一隻剛從籠裏飛出來的小鳥,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闖一闖。<br /><br />  他們吃了一頓豐富的晚餐。然後她提議去跳舞。她爸爸和媽媽很愛跳舞。童年時候,他們常常帶著她一起到夜總會吃飯和跳舞。舞池上飄著一雙雙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個。她一個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後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個時候,她還不過七、八歲。這些回憶,穿過多少歲月的回響。她已經二十六歲了。<br /><br />  二十五歲和二十六歲只是相隔一年,卻有著很大分別。二十五歲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會認真地去想的,譬如結婚,譬如將來,譬如青春的短暫。到了二十六歲,她忽然想到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歲,畢竟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br /><br />  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個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條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樣。她比她身邊所有年輕的女子更狂熱地扭動身體。愈是這樣,偏偏愈是讓人覺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歡熱舞的日子,不會太長久了。<br /><br />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門問李維揚。<br /><br />  「我還沒去到怕老的年紀。」他湊近她耳邊說。<br /><br />  「男人什麼時候才會怕老?」<br /><br />  「當他愛上一個比他年輕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說,然後又問她:「女人呢?女人什麼時候開始怕老?」<br /><br />  「十八歲之後,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樂聲中喊著說。<br /><br />  離開了舞場,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輪白晃晃的月光。她記得在油畫店後花園的那個晚上,不也是有一個這樣的月光嗎?同樣的月光,像一盞還沒關掉的燈,一盞夜室裏溫柔的燈。他們開始沉默地走著,她的心怦怦的跳。他們的身軀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邊。她故意把皮包從右手換到左手裏。現在,她的左手拿著皮包,隔開了兩個人的身體。她不讓他有機會拖著她的左手,同時也不讓自己有機會讓他拖著。她知道,那將是一隻無法拒絕的手。<br /><br />  她努力的不讓自己思想,後來,她還是想起了一支兒時唱過的歌,那是一支關於生日的歌。她問他:<br /><br />  「你是星期幾出生的?」<br /><br />  「我不知道。」他聳聳肩膀。<br /><br />  「你有沒有聽過一首童謠?裏面說,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錯。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滿喜樂。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較多的憂傷。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愛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謀生。星期日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樂。」<br /><br />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br /><br />  「真的嗎?」她朝他笑了笑。<br /><br />  「那你是星期幾出生的?」<br /><br />  「星期四--」<br /><br />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時間記不起所有的歌詞。<br /><br />  她重複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這句話剛剛說了出口,她忽然醒覺,那不是說她自己嗎?離開她出生之地很遠的地方,不正是美國嗎?那支兒時唱過的歌原來很準的。人生漫漫長途,終有落腳之地。她會和樂生在波士頓重聚。有一天,也許就在不久的將來,她要跟眼前這個男人永遠分離。她的心沒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換過了一種悲涼的調子。她低著頭,把皮包從左手換到右手,讓自己的左手空出來。<br /><br />  她抬起眼睛望著他,他也正望著她。他們聽到彼此沉重的呼吸聲。人生不可避免的別離和遺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著她的左手,同時也拖著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懷裏,久久地吻她。既然沒有辦法,我們接吻來分離。<br /><br />  她的肩膀變軟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猶豫和傷感,所有塵世裏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溫柔的氣息之中。她沉湎在他的愛裏。她像一片雲回到了湖裏,隨著水漂流。<br /><br />  夜色飄蕩之中,她心裏換過了一種甜蜜的拍子。那個時候,她還不過七、八歲,在舞池裏快樂地跳著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從小女孩到一個成年的女人,經過了多少歲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許短暫,她不想有遺憾。人在青春歲月裏,總會任性地做一些不顧後果的事情,也許是故意的。<br /><br />  她把這一個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憶裏。當她老了,她會用來回味。<br /><br />  天上那盞白晃晃的燈仍然照亮著她和他的頭頂。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個崇高的愛情,那種超乎肉欲的男女之愛。她開始有點動搖了。<br /><br />  當他送她回家,她靦腆地跟他說再見。他踏著輕快的步子沒入夜色之中。<br /><br />  當電話鈴響起,她飛快的去拿起話筒,滿以為可以再次聽到他的聲音。當電話那一頭傳來謝樂生的聲音時,她有點兒失望。她為什麼會失望呢?七年以來,她從沒有因為聽到他的聲音而失望,只是無數次因為聽不到他的聲音而失望。<br /><br />  「這麼晚了,你去了哪裡?我打過電話來好幾次了。」謝樂生說。<br /><br />  「我跟朱瑪雅一起。她跟馮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隨即撒了一個謊。<br /><br />  他似乎一點也沒有懷疑。<br /><br />  「你等一等。」他放下話筒走開。<br /><br />  「什麼事?」她聽不到他的聲音。<br /><br />  然後,一支深情而哀傷的歌透過話筒,從遠方飄過來,是用電子琴彈奏的。她記起他早些時候買了一個電子琴。她握著話筒,傾聽著他為她彈的歌。<br /><br />  一支久已遺忘的歌縈繞在她心頭。<br /><br />  幾年前,她和樂生逛唱片店的時候,買了一張鋼琴曲的唱片,裏面有一支歌,名叫《乘著歌聲的翅膀》。這支歌是孟德爾頌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鋼琴大師李斯特改編。歌詞是德國浪漫派詩人海涅的一首詩:<br /><br /><br />  乘著歌聲的翅膀,<br /><br />  我要帶你飛上天,<br /><br />  飛向那可愛的地方。<br /><br />  在幽靜明澈的月光下,<br /><br />  花園中開滿玫瑰。<br /><br />  那兒蓮花朵朵,<br /><br />  期待他們的朋友。<br /><br />  在隱僻的棕櫚樹下,<br /><br />  讓我們共用愛情的寧靜,<br /><br />  夢到上帝保佑我們。<br /><br />  在平安中不再醒來--<br /><br /><br />  這支歌喚回了她所有的感覺,她握著話筒的手悲傷地支著桌子。<br /><br />  電話那一頭傳來謝樂生的聲音:<br /><br />  「我剛剛學會彈這支歌,你是第一個聽眾。」<br /><br />  她被那支歌打動,也被那支歌責備。<br /><br />  「我很想念你。」他說。<br /><br />  她握著話筒的手在微微顫抖。<br /><br />  他這一句話,為什麼不早點說?他的電話為什麼不早一點打來?<br /><br />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還是因為害怕被他懷疑。<br /><br />  「吻你--」他在電話那一頭吻她。<br /><br />  「吻你--」她回應了他的吻。<br /><br />  掛上電話之後,她的腦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復了感覺。為什麼她竟然忘記了有一個人在遠方想念她和愛她呢?七年來,他們有過許多甜蜜的回憶。他剛剛離開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經每夜光著身子睡覺,想像他就在身邊。她曾是如此愛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點惱恨自己,為什麼她的記性那麼壞,竟然愛上另一個人?不會有另外一個七年了,為時未晚。<br /><br />  她不是用意志來愛樂生,她是真的愛他。那裏才是她的故土。<br /><br />  為什麼她在這刻才猛然醒覺?他愛她如此之深,她卻辜負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謊。<br /><br />  為時未晚。<br /><br />  ※※※<br /><br />  接著的那幾天,她刻意迴避李維揚。她狠心地拒絕了他提出的約會。當她聽到電話那一頭他那把失望的聲音時,她只是以沉默來回應他,直到他主動說再見,她才掛上電話。<br /><br />  那天晚上,油畫店的人都下班了。她一個人坐在後花園那張長條木椅子上。她迴避他,卻無法迴避不去想那個吻,也迴避不了思念他。<br /><br />  她記得大概在她十二歲那一年,她在一家百貨公司的櫥窗裏看到一條很漂亮的裙子。她很喜歡那條裙子,可是她沒有錢買。於是,每天下課之後,她都跑到那家百貨公司看一看櫥窗裏的那條裙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擁有它。不知道過了多少日子,有一天,當她再去到那家百貨公司,櫥窗裏的裙子已經不見了。售貨員說,那條裙子剛剛賣出去了。她踏著失望的步子離開。<br /><br />  那條裙子到底是什麼模樣的,她後來已經完全記不起了。喜歡的東西,不一定能夠擁有;而所有的回憶,有天都會變得模糊,譬如她和李維揚這一段短暫的時光。<br /><br />  誰叫他出現得太遲呢?她只好忍心地迴避他。<br /><br />  不知過了多少時候,當她偶爾抬起頭來,她發現李維揚就站在花園外面。<br /><br />  「對不起,門沒有鎖上,所以我進來了。是不是嚇了你一跳?」<br /><br />  「哦,沒有。」她靦腆地說。<br /><br />  他在那張長條木椅子的另一端坐下來。<br /><br />  「你剛剛下班嗎?」她微笑問他。<br /><br />  「是的。」他點了點頭。<br /><br />  沉默了一陣之後,他又問:<br /><br />  「你沒事吧?」<br /><br />  「沒有。」她低下頭說。<br /><br />  在花園裏那支昏黃的燈下,他們各自佔據著椅子的一端,低著頭,望著自己的影子,以此來度過那段尷尬的沉默。<br /><br />  在同一張椅子上,他們曾是如此親近,現在又被隔開了。<br /><br />  她忽然覺得自己對他太殘忍了一點。他畢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他沒有冒犯她,沒有做錯任何事,她對他的感情,豈是一種施捨?為什麼她要那樣棄絕他呢?<br /><br />  「對不起--」她抱歉地說。<br /><br />  「我明白的。」他抬頭看了看她,苦澀地笑。<br /><br />  在那短暫的目光相遇之中,她看到了諒解和明白。她是多麼不願意和他隔絕。<br /><br />  ※※※<br /><br />  到了星期天,她準備出發去海邊的公園。這是他們之間的約定--每個星期天下午三點鐘,在那裏打棒球。這個約會,從來不需要在事前再確定一次。可是,這一天,她不知道他還會不會來。他還願意看見她嗎?<br /><br />  她懷著戰戰兢兢的心情赴約,直到看見他如常在公園的石階上等她,她才放下心頭大石。<br /><br />  這一天,他們像往常一樣,度過了一個愉快的下午。他們躺在草地上,看著夕陽西沉。他們聊到很多話題,只是大家都有意地不去觸及彼此的內心深處。<br /><br />  那個地方暫時還太脆弱了。<br /><br />  ※※※<br /><br />  那天晚上,離開油畫店之後,李維揚一個人,踏著沮喪的步子回家。剛才,當她跟他說「對不起」這三個字的時候,他難受得好想立刻找一個地方躲起來。他抬起頭,望著她。她那張臉看上去令人痛苦的美麗。他明白也諒解,她不能為他敞開心扉。就在不久之前,在他往北京工作的前一天,他們坐在同一張椅子上,肩膀貼著肩膀,大腿貼著大腿。他們在月色下聊天、喝酒、吃麵包、看油畫。他依然陶醉在那段幸福的時光裏,倏忽間卻要醒來。他從沒試過如此隔絕和難堪。<br /><br />  在她出麻疹的那段日子,其中一天晚上,他們坐在那張沙發上聊天,她挨在一邊,他就坐在她腳邊。她問他是否相信有三個人的愛情。他回答,到了最後,只能剩下兩個。他為自己所說的話而傷感。三個人的愛情,不能永恒。<br /><br />  他在沙發上睡著了,當他醒來的時候,他發現她其中一隻腳無意間擱在他的膝蓋上。她沉沉地睡著。他的手輕輕的放在她的腳背上,好使她那隻腳能夠穩固地擱在他的膝蓋上。他覺得自己有點兒卑鄙,趁她熟睡的時候,竟然把手放在她的腳上。可是,他沒有別的辦法,她醒著的時候,他沒有勇氣。<br /><br />  他看著她那張臉,臉上的疹子絲毫無損她的可愛。他甚至有些感謝那些疹子。沒有那些疹子,他不會和她這麼接近。他為她撥開耳邊的頭髮,小心翼翼,生怕弄醒她。他靜靜傾聽著她的鼻息,癡癡地看著她那張臉。他不是說過要把對她的愛藏得深些不至於讓自己太難受的嗎?他全然失敗了。他多麼希望她能被他所愛。他好想吻她,但他不會那麼卑鄙。<br /><br />  如果她忽然張開眼睛看到他這副失魂落魄的樣子,看到他的手放在她的腳背上,他將不知道如何自處。他怕得到她,又怕失掉她。他是如此不堪地愛著她。<br /><br />  他終於明白被酒保所愛的那個女孩的心情了。她懷著罪疚愛著一個沒出息的男人。她好像有得選擇而其實沒得選擇。<br /><br />  他把她的腳輕輕的移開,站起來,把她身上那張滑到腰間的被子拉到她的肩膀。他再看了她一眼,悄悄的離開。<br /><br />  帶著那段心蕩神馳的秘密時光,他踏上回家的路。清晨的霧水,點點滴滴,落在他的肩膀上。他走得更輕更快,滿載著幸福的愛情。<br /><br />  幾天之後,她臉上的麻疹全都退了。她嚷著要他帶她出去吃飯和跳舞。他樂意讓那段心蕩神馳的時光延續下去。<br /><br />  送她回家的路上,夜色昏昏。<br /><br />  她說:「這麼晚了--」<br /><br />  他愉快地說:「還早呢--」他還想陪她跳幾支舞。<br /><br />  他和她戰戰兢兢地走著,他預感到那個時刻將要降臨,沒有辦法迴避。她是星期四出生的,當她憂鬱的提到這天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的出生地很遠,那一瞬間,不捨的感覺是那樣強烈,他抓住她兩條手臂,把她抱入懷裏,激動地吮吸她的舌頭和嘴唇。那段心蕩神馳的時光,再次幸福地降臨在他身上。假使分離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他願意用他的愛把她包裹起來,使她不至於太孤單。<br /><br />  一路上,他緊緊握著她的手,那是一隻他期待已久的手。他從沒試過和她這麼接近。這一時刻,好像是理所當然,又曾經遙不可及。長久的曖昧終於變得踏實。道別的時候,他靦腆地跟她微笑。她也向他微笑,她的手輕輕的一揮,傻氣而動人。<br /><br />  懷著戀愛的激情,他躺在床上,回憶這天晚上跟她一起的每一個細節,直到晨光曦微。他滿心歡喜的打電話給她,好想聽聽她的聲音,電話那一頭,她的聲音卻在一夜之間變得冷漠而陌生。接著的好幾天,她刻意地迴避他。他的心很亂。她是在生他的氣,責怪他破壞他們之間這段純真的友誼,還是她根本沒有愛上他?<br /><br />  他感到自己被她棄絕。他對她的愛,變成他加諸自己的折磨。他痛苦地想念著她。那天晚上,他特地跑到油畫店看看她在不在。假如她在的話,他可以只是在門外看看她。<br /><br />  油畫店的燈亮著,他不捨得只是在門外看看她。他推門進去,看到她坐在後花園那張長條木椅子上。她那張臉,蒼白而失落。當她說「對不起」的時候,他明白她的意思是「可不可以當作沒事發生?」,那一刻,所有淒然的感覺都湧上心頭。<br /><br />  他離開油畫店,漫無目的地在路上走。他在路上遇到一個男人。那個男人看上去有三十幾歲,頭髮有點白,有個明顯的小肚子。男人熱情的叫他:<br /><br />  「李維揚,你認得我嗎?」<br /><br />  他搜索枯腸,完全想不起這個男人是誰。<br /><br />  「我是你中一班的同學施正賢!」男人說。<br /><br />  他完全記不起他有一個這麼老的同學。<br /><br />  為什麼一個人在心情糟透的時候,總會在路上遇到一些他自己也記不起的舊同學或舊朋友?他露出不耐煩的神色,好想儘快把他打發。<br /><br />  「碰到你真好。」男人從口袋裏掏出一張一百元鈔票塞到他手上,如釋重負的說:「我欠你的一百元,終於可以還給你了。」<br /><br />  他莫名其妙,問他:「你什麼時候欠我一百元?」<br /><br />  「那時我沒錢買冬季校服,這一百元是你借給我的。我一直希望有機會還給你。」<br /><br />  他是借錢出去的人,他反而忘了這件事,但欠他錢的人,卻一直牢記著,希望有一天可以把這個微不足道的數目還給他。他對自己剛才臉上那副不耐煩的神色很後悔和抱歉。他問男人:<br /><br />  「你還好嗎?」<br /><br />  男人說:「我開了三家麵包店,生意還不錯。你有時間找我出來聊天。」男人掏出一張名片給他。臨走的時候,男人又重複一遍:「終於可以還給你了。」<br /><br />  他忽然醒悟,一個人自以為刻骨銘心的回憶,別人也許早已經忘記了。<br /><br />  為了她的快樂,他會努力去忘記。即使他不忘記她,她也會忘記他。<br /><br />  星期天的下午,他在海邊的公園等她。這是他們之間的約定。他不知道她這天會不會來,他戰戰兢兢的坐在石階上等她。她來了,他努力裝著若無其事,可是,他卻心不在焉。他還是那樣喜歡她,那樣無助。也許,他應該離她遠一點,唯有這樣,他才可以拯救自己。<br /><br />  ※※※<br /><br />  為了離她遠一點,他拿了十一天的假期到臺北。這是他僅有的假期。他在臺北有一些朋友,他可以找他們聊天喝酒,甚至只是胡扯。他想用一個短暫的假期來撫平一個傷口。他不一定可以忘記她,但是他或者可以忘記那些痛楚。這段短暫的愛情也許就如身上暴發的一場麻疹,很快便會消逝。<br /><br />  臨走前的一天,他打電話給她,裝著很期待這個假期似的,告訴她:<br /><br />  「終於可以放假了!有沒有什麼東西想我帶回來給你?」<br /><br />  她想了想,問:「你會去逛書店嗎?」<br /><br />  「我會的。」<br /><br />  「可以替我買一本書嗎?」<br /><br />  「什麼書?」<br /><br />  「你覺得好看的,便帶一本給我。」<br /><br />  「好的。」<br /><br />  「玩得開心點。」她甜甜的說。<br /><br />  這一次通話,彷彿是道別。為了挽回一點自尊,他不得已向她告別。<br /><br />  可惜,他本來想復元,卻病得更重。在臺北的日子,他睡著時、醒著時、被朋友簇擁時,也想著她。他一直用堅強的外殼來保衛自己脆弱的心靈,這個女人隨便伸出一個小指頭,就戳中他這個要害。他終於明白他為什麼愛上她了,只有她可以使他坦然地面對自己的脆弱。這一度是他藏得最深的東西。<br /><br />  在他內心最深處,向來有一個密封的盒子,從不為任何人打開。盒子上,也許有一個比匙孔還要小的隱閉的洞,她卻不知怎地化成一個小蟲,從那個洞爬了進去,並且在盒子裏住了下來。<br /><br />  他可以忘記一段短暫的愛情,卻不可能忘記一個寄居在他柔軟的心臟的女人。<br /><br />  ※※※<br /><br />  有些愛情只是幻像,我們以為自己不能離開那個人,後來卻發現,要離開他,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要忘記他,也幾乎不需要花什麼功夫。<br /><br />  有些愛情卻不是幻像,我們以為自己可以忘記那個人,因為愛情發生的時間只是那麼短暫。然而,我們後來卻發現,要忘記他,比想像中困難許多。<br /><br />  當于曼之接到李維揚的電話說要去臺北的時候,她心裏突然很想念他。<br /><br />  她知道,他要用短暫的別離來忘記她,他並不是真的要放假。他在電話那一頭那把輕鬆愉快的聲音,聽起來總是有點不自然。<br /><br />  她不可能不接受一個男人的愛,卻要他永遠守護在她身邊。她問他可不可以帶一本書回來給她。什麼書也好,那將是告別的禮物。<br /><br />  他走了,那份依依不捨的感覺卻是如此強烈。她以為她對他的愛只是幻像,原來她太低估這種愛了。<br /><br />  那天早上,她離家上班。外面下著雨,她手裏拿著一把傘,跟路上那些粗魯的行人碰碰撞撞。他忽爾在她心裏飄蕩。臺北是不是也在下雨?他好嗎?他會不會已經成功地把她忘記了?想到將要失去他,她的步子愈來愈傷感,頭頂上的雨傘也愈來愈低。<br /><br />  ※※※<br /><br />  這幾天,油畫店裏只剩下她和杜玫麗。羅貝利遵照醫生的吩咐在家裏待產,韓格立也回家去了。她常常望著街外,期待李維揚在那裏出現。<br /><br />  「曼之!曼之!」<br /><br />  杜玫麗重複叫了她一遍,才把她從沉思凝想中喚醒。<br /><br />  「什麼事?」<br /><br />  「我可以跟你講心事嗎?」<br /><br />  她看到杜玫麗的眼睛是潮濕的。<br /><br />  「當然可以。」她說。<br /><br />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br /><br />  「巨蟹座的那個?」<br /><br />  杜玫麗點了點頭。<br /><br />  「你不是說巨蟹座的男孩子和你最合得來的嗎?」<br /><br />  「本來是的。」杜玫麗抹抹眼淚說:「他昨天說,他發覺他不愛我了。」<br /><br />  她想起杜玫麗也曾經說過,羅貝利和韓格立的星座很相配,會白頭到老。杜玫麗並沒有全對,也不是全錯。也許,白頭到老的條件,並不包括雙方的忠誠。<br /><br />  「我真的很想念他。」杜玫麗說著說著哭了起來,淚著眼睛說:「你瞭解思念的滋味嗎?」<br /><br />  她笑了,這一刻,還有誰比她更瞭解思念的滋味?<br /><br />  為了安慰杜玫麗,她帶她去「胖天使」喝酒。也許,她自己想去才是真的。她想去懷念那裏的氣息。她想去點唱,去聽那支歌。<br /><br /><br />  既然沒有辦法,<br /><br />  我們接吻來分離。<br /><br /><br />  她想把那個吻變成終結,卻無奈地發現,那個吻永遠不可能終結。它是開始。<br /><br />  ※※※<br /><br />  接著的那幾天,她也和杜玫麗一起在「胖天使」裏消磨夜晚。杜玫麗自從在頭一天晚上顯露了她星座的本領之後便大受歡迎。酒吧裏每個人都找她測星座,連顧安平也不例外。杜玫麗現在一點也不寂寞。<br /><br />  這天晚上,是李維揚離開的第十一天,他應該在今天回來。他會不會已經回來了?她很想念他,可是,知道他要回來了,她心裏卻戰戰兢兢。<br /><br />  也許,他已經用十一天的時間把她忘記了。她曾經幻想的那種感情,那種介乎好朋友和男女之間的感情,原來是不存在的。兩者之間,只能選擇其一。為了不要觸及那個傷口,好朋友又會漸漸變成朋友。<br /><br />  電話鈴響起,電話那一頭,傳來李維揚的聲音。<br /><br />  「我回來了。」他說。<br /><br />  她笑了:「好玩嗎?」<br /><br />  「還不錯。這麼吵的,你在哪裡?」<br /><br />  「『胖天使』。」<br /><br />  「『胖天使』?」<br /><br />  「杜玫麗失戀,我陪她喝酒。」她望望那邊廂被一群對自己命運好奇的人包圍著的杜玫麗,笑笑跟李維揚說:「不過,我想她現在不需要我了。」<br /><br />  她緊緊握著話筒,很想說:<br /><br />  「我想見你。」<br /><br />  但她沒有勇氣說出來。<br /><br />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後,他說:<br /><br />  「我帶了一本書給你。」<br /><br />  「是嗎?是什麼書?」<br /><br />  「你會在『胖天使』待多久?」他戰戰兢兢的問。<br /><br />  「我還會再待一會兒。」這等於說,她想見他。<br /><br />  「那我現在拿來給你。」<br /><br />  「好的,我等你。」<br /><br />  她想見他,他也想見他。他和她都慶幸有一本書作為見面的藉口。那不是告別的禮物,那是重聚的禮物。<br /><br />  她跑到酒吧外面,她想在那裏等他。她希望重聚的那一刻只有她和他。在那個粉紅色燈箱招牌旁邊,她像等待一個情人那樣等他。<br /><br />  他遠遠的跑來,手裏拿著一本書。<br /><br />  「對不起,我等不到計程車。」他氣喘咻咻的說。<br /><br />  她望著他,一點也沒有怪責他的意思。<br /><br />  他還是那個樣子,他的眼睛還是像從前一樣微笑。看到她的時候,他依然是滿心歡喜的。所有的思念都忽然湧上眼睛。她露出微笑,等待他開口說些什麼。<br /><br />  他看到她站在這裏,以為她要走了。他尷尬的問:<br /><br />  「你是不是要走?」<br /><br />  「不是的。」她連忙否認。<br /><br />  「給你的。」他把書遞給她。那本書用一張藍色的紙包裹著。<br /><br />  她正要拆開來看,他連忙說:<br /><br />  「你回家再慢慢看。」<br /><br />  「是什麼書這樣神秘?」<br /><br />  「你回家看看便知道。」<br /><br />  「那我現在回家。」<br /><br />  他笑了:「我送你。」<br /><br />  他們又再次踏在那條路上。<br /><br />  夜色飄蕩之中,他又回來她身邊了。他本來想離她遠一點,看到她,他才發現,他多麼不希望離她太遠。<br /><br />  她是寄居在他最柔軟的心臟裏的那條小蟲。為什麼是她,而不是另外一個女人呢?假如是一個沒有男朋友的女人,一切便會簡單得多。也許,他根本沒得選擇。那條蟲可以選擇心臟,心臟卻不可以選擇讓哪一條蟲寄居。<br /><br />  「你恨不恨我?」她突然問他。<br /><br />  「我為什麼會恨你?」他愛她還來不及呢。<br /><br />  「我不知道。」她望著他,搖了搖頭。<br /><br />  「永遠不會的。」他的手放在她溫熱的臉上。<br /><br />  她的頭悲哀地枕在他手上。<br /><br />  「沒事的。」他安慰她:「現在什麼事也沒發生。」<br /><br />  「會不會是因為我怕老?」<br /><br />  「嗯?」<br /><br />  「因為怕老,所以想被多一個男人愛著。或者,我根本就想被兩個男人疼愛。有時候,我更會想,我是不是想證明一下自己的吸引力?」<br /><br />  「那你得到什麼結論?」<br /><br />  她久久地凝視著他,說:「以上的那些答案,好像都不是。」<br /><br />  「那是什麼?」<br /><br />  她苦笑:「因為你是那一頁日記裏面的你。」<br /><br />  在認識他之前,她便首先遇到了日記裏的那個他。那一頁日記是在五年前寫的,她彷彿在五年前已經跟他相遇過。她對他的感情,不是在見面之後發生的,而是在見面之前。因為這樣,才會難以割捨。<br /><br />  她笑笑:「我偷看了那一頁日記,所以受到懲罰。」<br /><br />  「你把我當作是懲罰嗎?」他笑著抗議。<br /><br />  她輕輕打了他的頭一下,說:<br /><br />  「不是懲罰又是什麼?」<br /><br />  他拉著她的手說:「難道不是賞賜嗎?」<br /><br />  「懲罰」這個詞語,在她心中,並沒有任何負面的意思。相反,它是屬於愛情的。男女之間,往往不是賞賜便是懲罰。你感激上帝讓你遇到這個人,同時,你又會懷疑上帝是派這個人來懲罰你的。為什麼只有他可以讓你快樂,也給你痛苦?為什麼任性的你偏偏願意為他改變?為什麼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卻偏偏怕他?<br /><br />  同一個人,既是賞賜,也是懲罰。<br /><br />  上帝讓她遇到李維揚,是賞賜。要他這麼遲才出現,是懲罰。<br /><br />  你不能只要賞賜,而不要懲罰。<br /><br />  我們本來是雌雄同體的,漫漫人生,我們重遇自己的另一半。那個追尋和重遇的過程,充滿了賞賜和懲罰。一段只有賞賜而沒有懲罰的愛情,是不完美的。<br /><br />  他摟抱著她。他們好像兩頭別後重逢的小水獺那樣,用鼻子為對方擦鼻子,用自己的面頰去撫慰對方的面頰。<br /><br />  他們曾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不去愛上對方。<br /><br />  共產黨有一句名言是「殲滅敵人於萌芽時期」,在敵人還沒壯大之前,你就殲滅他。人們也想「殲滅愛情於萌芽時期」,這樣的話,便不會有痛苦。可惜,愛情比敵人更難殲滅。我們能夠對敵人狠心,卻往往沒有辦法對愛情狠心。<br /><br />  她以為為時未晚,原來已經晚了。<br /><br />  他們兩張臉都濕透了。兩隻小水獺幸福地互相撞了對方的額頭一下。明天的事,明天再算吧。<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流波上的舞

流波上的舞 線上小說閱讀

第二章 三個人的愛情



  于曼之很喜歡油畫店的工作。她有一個助手叫杜玫麗。杜玫麗是兼職的,每星期來三天。她是個星座迷,對各種星座占卜深信不疑。她最愛用星座來相人。她會很權威的說:

  「天蠍座的顧客最挑剔了。雙子座的顧客三心兩意。獅子座的顧客喜歡自己拿主意。」

  她可以從一個客人的購物態度而推斷出對方的星座,準確度高達百分之九十。

  她是雙魚座的。她談過五次戀愛,後來都分手了。她歸究是男朋友的星座跟她的星座不相配。

  有一次,于曼之問她:

  「既然知道大家的星座不相配,為什麼還要跟他開始?」

  杜玫麗天真地說:

  「這就是愛情啊!愛情使我們自以為可以改變命運。」

  生活中的喜怒哀樂,杜玫麗都能夠用星座去解釋。這一種解釋,是痛苦最少的了。

  據杜玫麗說,羅貝利和她丈夫韓格立的星座非常匹配,他們這一對,會恩愛幸福地廝守終生。

  李維揚沒說錯。韓格立的人很好,他沉默寡言,說話的聲音總是很溫柔。油畫店的後面,本來是一個荒蕪的天井,韓格立把它變成一個漂亮的小花園。他親自在花園裏種植了各樣的花和盆栽。回到油畫店,他總喜歡安靜的在花園裏照顧他的花草。

  羅貝利和韓格立結婚八年,這是他們的頭一胎。他們夫婦倆很恩愛,雖然結婚八年,還是像一雙戀人那樣。每當韓格立要出門,羅貝利臉上總是充滿了牽掛。

  夕陽西下的時候,于曼之喜歡坐在那個小花園裏吹吹風,或者跟羅貝利聊聊天。她在羅貝利身上學到很多關於油畫的知識。

  有一天,天空下著微雨,于曼之從店裏望出去,剛好看到李維揚捧著滿抱黃色的雛菊從對面人行道跑過來。

  李維揚的頭髮和肩膀擎著露水,他懷裏盛放的雛菊欣欣地微笑。于曼之以為,花是送給她的。可是,他只是抽出其中一支送給她,又抽出一支送給杜玫麗,剩下來的,全是羅貝利和她肚裏的孩子的。她將會生一個女兒。

  「剛才在路邊一個攤檔看到的,所以買來送給一個漂亮的孕婦和她肚裏的娃娃。」李維揚說。

  于曼之的喉頭竟然有一種酸溜溜的感覺,她覺得他是故意的。

  那天晚上,他們在小花園裏燒烤。羅貝利和韓格立邀請了李維揚來。杜玫麗帶了她新相識的男朋友來。這個男孩子是巨蟹座的。她說,巨蟹座和雙魚座最匹配了。于曼之帶了朱瑪雅來。朱瑪雅跟羅貝利很談得來,羅貝利說好了改天要到她的古董店看看。

  雨在傍晚就停了。為了那束雛菊,于曼之有點兒悶悶不樂。她不應該妒忌些什麼,可是,她就是妒忌些什麼。

  她是李維揚最好的好朋友,她是這樣想的。他為什麼只是從滿抱的雛菊裏抽出一支送給她?難道她在他心中比不上羅貝利?

  韓格立很專注的在燒烤上為大家準備食物。他是個典型的很愛家的男人。愛太太、愛花草、愛下廚。

  「你為什麼整天不說話?」朱瑪雅問于曼之。

  「我沒事。」于曼之聳聳肩膀。

  「朱小姐,你是什麼星座的?」杜玫麗又使出她的看家本領了。

  朱瑪雅被杜玫麗吸引了過去,非常留心的聆聽關於自己的星座的一切。當然,她更關心馮致行的星座。

  李維揚坐到于曼之的身邊來,抬眼望望天空說:

  「我看明天也許會下一場大雨,不知道還可不可以去打球。」

  「明天我不能去打球。」于曼之說。

  「為什麼?」

  「我有點事情要辦。」

  「哦。」李維揚沒讓于曼之看到他有多失望。

  他抬頭看著天空,她垂頭看著手裏的飲料。橫在他們之間的,是從來沒有過的沉默,夾雜著輕微的妒忌和戰戰兢兢的失望。他沒有說話了。

  ※※※

  星期天的下午,于曼之趴在床上,什麼也沒有做。平常每個星期天的下午,她會和李維揚在海邊的公園打棒球。那是她每個星期最期待的一天。

  他的棒球打得很好,總是他故意讓她一點。夕陽西下的時候,他們躺在草地上,聊些不著邊際的話題,還有一些關於她的秘密。

  她是一個私生女。她要強調,她是一個快樂的私生女。她爸爸在認識她媽媽之前就已經結婚了,並且有兩個兒子。她爸爸不怎麼愛他太太,這是她媽媽告訴她的。她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爸爸一直跟他們同住,所以她從來不覺得是在跟別人分享一個爸爸。

  爸爸很疼她。媽媽生了三個女兒之後,還要生第四個,終於讓她得到一個兒子。因為爸爸的太太有兩個兒子,所以媽媽也要替爸爸生一個兒子。雖然爸爸已經和他們一起生活已多年了,但媽媽偶而還是抱怨爸爸從前隱瞞自己是個有婦之夫。

  對於男人從前的家庭,女人總是不會甘心。即使把那個男人贏了回來,能和他終老,女人總是覺得,自己受了許多委屈。

  爸爸的太太堅決不肯離婚。她說,她不會讓他可以名正言順的跟其他女人結婚。所以,爸爸和媽媽並沒結婚,只能算是同居。于曼之也只能算是個私生女。她媽媽是懷了她之後,才發現她爸爸是已婚的。

  「歷史上許多傑出的人物都是私生子女。」李維揚告訴她,他又舉了幾個例子,譬如寫《茶花女》的小仲馬。

  她躺在草地上,哈哈的大笑起來。有生以來,她還是頭一次聽到許多傑出人物都是私生子女這回事。雖然知道自己並不會成為什麼傑出的人物,但她心裏還是覺得溫暖。

  李維揚就是這樣一個人。他說話充滿機智,有時你會恨他太主觀,有時他又會令你心頭暖暖。

  李維揚是個很好的人。他擁有武俠小說裏才有的俠義精神。譬如他會應一個垂死女孩的要求,千里迢迢的去美國,讓她不用帶著悔疚離開塵世。

  他是那麼好的一個人,以至于曼之覺得他們相逢得太晚了。

  橫在他們之間的,是她和另一個男人一段長達七年的感情。

  謝樂生是她第一個男朋友。他是她的學長。他天資聰穎,成績一向名列前茅。他有一個良好背景的家庭,他是家裏的獨子,父母都是中學校長。

  他是個心高氣傲的人,許多女孩子喜歡他,他卻偏偏愛上了她。那四年的日子,她過得非常幸福。三年前,他決定要去念博士生。他從小開始就擁有無數學業上的獎狀和榮譽。他一生都以追求獎狀為目標。他爸爸媽媽也擁有無數的獎狀和獎盃,連他家裏養的那條名種老虎狗,也是世界冠軍狗,拿過大大小小的國際狗展的獎項。牠最彪炳的戰績是在巴塞隆拿狗展中力退強敵,兩度登上冠軍寶座。牠主人一家以牠為榮,稱許牠是背脊朝天、四腳爬爬動物中的極品。

  牠的少主人也有進軍世界的野心。他立志要摘取美國麻省理工大學物料工程博士的銜頭。為了這個榮譽,與至愛的人別離是無可避免的。

  他的父母兩年前退休後,帶著他們那條業已十二歲,仍然高傲非常的世界冠軍狗和裝滿幾十個箱子的獎狀獎盃移民到澳洲。

  香港不再是他們留戀的地方。他常常叫她過去波士頓。

  他從來沒有珍視過她的夢想。

  當然,他是愛她的,這一點,無容質疑。她是他生命裏一張很特別的獎狀。一個致力於追求榮譽的人,對身邊的一切,自然也會漠不關心。他是武俠小說裏的獨孤求敗--一個贏過無數敵手,只求一敗的孤獨劍客。而她,是他唯一珍愛的女子,她是應該感動的。

  她不能辜負他的愛,雖然那四年共處的回憶彷彿已愈來愈遠。

  今天並沒有下雨,本來是可以去打棒球的。可是,為了莫名其妙的妒忌,她向李維揚撒了一個謊。現在她只好無聊地趴在床上。

  她為什麼要妒忌呢?他們只是朋友。

  有一天,他會有一個他愛的女人。

  ※※※

  星期天的下午,李維揚在街上漫無目的地閒蕩,最後來到了還沒開門的「胖天使」。

  「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來?」顧安平問他。李維揚從沒有試過在星期天的下午來。

  「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做。」他笑了笑。

  他把一個硬幣投進那台點唱機。一曲抒情的調子在寂寞的空氣裏飄蕩。他挨著點唱機,分分秒秒的過去,原來,他已習慣了每個星期天的下午和于曼之一起度過。今天她不能來,他覺得生活的調子好像忽然停頓了。他不能自已地整天想著她。

  她現在正在做些什麼事情呢?

  那天在小花園的燒烤會上,她說她明天不能去打球,他失望得好像忽然從天上掉到地上。她看來滿懷心事,那一段彼此之間長久的沉默,使他忽然害怕起來。他害怕她不再理他。

  他生平從沒嘗過這種滋味。

  他不知道他有沒有不小心讓她看到他臉上戰戰兢兢的失望。他不是說過要把對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於讓她發現的嗎?

  他從沒試過為一個女人而變得毫無把握。他一向自命瀟灑。一切一切,是因為她身邊已經有另一個人嗎?

  他毫無方寸地思念著她。

  他要把這份感情藏得深些使自己不至於太難受。

  「我請你去吃飯。」他跟顧安平說。

  「你是不是在談戀愛?」顧安平忽然問他。

  他吃吃的笑了起來:

  「為什麼這樣說?」

  「你近來快樂了許多,常常一個人無緣無故在笑。」

  「因為近來工作很順利。」他說。

  原來她在他身上造的工程已經有人看出來了。

  那天下午,他懷著盛放的雛菊,本來是要送給她的。看到了她,他忽然缺乏了勇氣,把花轉送給羅貝利。

  他自問已經努力把愛藏得很深很深的了。

  他自以為可以。

  過了幾天,他打了一通電話給她,語調輕鬆的問她:

  「這個星期天還去打棒球嗎?」

  「當然了!」她愉快的說。

  他快樂得難以形容。

  那個星期天,他在海邊的公園裏等她。他本來擔心她出現時大家會有一點兒隔膜。然而,當她來到,他只覺得心頭暖暖。

  那天,她擊中了他發出的一球。那一球,橫過蔚藍的天空,飛過他的頭頂,很久之後,才優美地降落在遠處的草地上。

  她從來沒有打過這麼漂亮的一球。她興奮地在草地上跑了一圈,最後,停在他跟前喘著大氣。

  他凝視著她那漂亮而傻氣的臉蛋,深深地著迷。他伸出雙手,想把她抱入懷裏。可是,半途之中,他忽然缺乏了勇氣。雙手已經伸了出來,縮回去會顯得太突兀,他只好臨時改變動作,他一隻手捉住自己另一隻手,十指緊扣,在空中停頓了二分一秒之後,他情急智生,跟她說:

  「恭喜!恭喜!」

  為了證明自己本來就是想做這個恭賀的動作,他重複了一遍:

  「恭喜!恭喜!這一球實在打得好!」

  「謝謝!」她的笑容僵住了,她從沒見過他這麼古怪。

  不用照鏡子,他也知道自己現在一定滿臉通紅,表情及其詼諧。太糟糕了!他竟然在一個炎熱的夏日、在公園裏,向她拜年。

  他這一輩子,從沒試過如此的怯懦。

  他很快又原諒了自己。他並不是怯懦,他只是不想破壞她的幸福。

  他不想要她做任何痛苦的抉擇。

  他和他做一輩子的朋友就好了。唯有這樣,他才不會失去她。

  暗戀是神聖的,要以對方的幸福為依歸。如果有痛楚,也該留給自己。

  ※※※

  于曼之雙手托著頭,眼望前方。她覺得李維揚那天在公園裏的行為實在太古怪了。他滿臉通紅,硬生生地一隻手握著一隻手,向她說了四次「恭喜」。那並不像平時的他。

  「曼之,你在想什麼?」羅貝利站在她跟前。

  她抬起頭,笑笑說:「喔,沒什麼。」

  「我要出去一下,今天大概不回來了。」羅貝利說。

  外面下著微雨,她發現羅貝利忘記帶雨傘。她連忙拿起雨傘跑出去,想把雨傘交給她。她看見斜路下面有一個男人撐著雨傘在等羅貝利。羅貝利走到他的雨傘下面,他們一邊走一邊說笑。

  她見過那個男人,他叫林約民,來過店裏幾次。羅貝利給他們介紹過。林約民是在廣告公司工作的,年紀和羅貝利差不多。他們看來像老朋友,他好幾次來接她出去吃午飯和接她下班,然而,總是在韓格立出了門的時候他才會來。後來有一天,朱瑪雅也跟于曼之提起林約民。

  「有一個男人陪羅貝利來過古董店兩次,但不是她丈夫。」

  朱瑪雅說的那個男人,正是林約民。

  「他們不像只是好朋友那麼簡單。」朱瑪雅說。

  「不是好朋友又是什麼?」

  「像是情人。」

  「情人?不可能的,她和韓格立很恩愛,而且,她現在挺著八個月的大肚子呢。」

  「在感情的世界裏,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呢?」朱瑪雅笑笑說,「也許他們是一對舊情人吧。雖然她已經結婚了,而且快要生孩子,但他對她仍然很好。這樣的故事也很美麗啊!」

  「那是你跟馮致行的故事。」

  「不一樣的。我並沒有懷著丈夫的孩子。假如我也有丈夫,也許還比較公平一點。」

  「你打算一直偷情下去嗎?」

  「這也不錯啊!男人最疼情婦了。因為他無法給她名分。我知道他最愛的是我。」

  「你怎麼這麼肯定?」

  「他一定愛我比那個女人多很多,如果他也有愛過她的話。我要這樣相信,才可以繼續愛下去,否則,你以為我瘋了嗎?」朱瑪雅哈哈的笑了起來。

  于曼之看著她,她就半躺在一張古董床上。她這天塗了鮮豔的口紅和蔻丹,笑起來的時候,整個身子都在抖,真像有點瘋。她是一個從歷史裏走出來,為一段無可救藥的愛情而發瘋的女人。她也許願意發一輩子瘋,只要她愛的那個男人今生今世最愛是她。

  愛情裏的障礙,偏偏使愛情更吸引。

  在那個世界裏,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呢?

  ※※※

  後來有一天晚上,于曼之跟朱瑪雅吃飯,那天,是馮致行的生日。

  馮致行生日這一天,是要留給他太太的。去年如是,今年如是,將來也如是。

  「曼之,你覺得自己幸福嗎?」朱瑪雅問。

  于曼之想了想,說:「我也不知道。」

  「怎會不知道?你有一個會和你結婚的男朋友啊。」

  「可是,他並不在我身邊--」

  「是的。他就在我身邊。除了每年這一天和每次見面看著他回家的那一瞬間,我都是幸福的。」

  「你用什麼來愛馮致行?」

  朱瑪雅挨在椅子上,微笑著說:「我用四十七公斤來愛他。」

  「四十七公斤?」

  「四十七公斤是我的體重。我的眼、耳、口、鼻、四肢、血肉和骨頭加起來,這就是我的四十七公斤。我用我整個人來愛他。」

  「那就是了。我跟你不一樣。我發覺,我是用意志來愛著樂生。我知道我要愛他,我答應過會等他。」

  「愛,也是一種意志。」

  「是的,但用意志去愛,又是另一回事。一段愛情,不應該是建築在意志之上的。我寧願它是建築在遺憾之上。我不是用意志去愛一個人。我的意志叫我不要去愛他,可是我卻身不由己。」

  她猛然想起那天跟李維揚打棒球的情景。她擊出很漂亮的一球,興奮得在草地上亂跑,最後,停在他跟前,喘著大氣。

  他凝望著她,她也望著他。他們有七天沒見面了。剛過去的星期天,她因為妒忌他把雛菊送給羅貝利,所以賭氣說沒空不去打球了。從那天到今天,七日的思念和等待,折磨著這兩個人,同時又把他們推向對方。

  他向她伸出的雙手,忽然又互相緊扣起來,連續跟她說了四次「恭喜」,他的表情很詼諧。她從來沒有見過他這個樣子。雖然他努力表現得極其自然,可是,她知道他本來是想抱她的。

  那一瞬間,她竟然覺得萬分失望。

  橫在他們面前的,不是七天的思念和等待,而是七年的遺憾。她已經有一個七年的男朋友了。

  因為沒有被他抱而感到失望,已經是對樂生的背叛了。日復一日,她把自己的感情壓抑下去。她用她整個人的意志去愛樂生。她不知道她的意志什麼時候會崩潰。

  朱瑪雅拿起面前的酒杯,淚眼汪汪的說:

  「祝我愛的人今天生日快樂!」

  她把杯子裏的葡萄酒喝光,又說:「我真的想知道他今天在哪裡慶祝生日。」

  「知道了又怎樣?」

  「知道了他在哪一家餐廳慶祝生日的話,我會躲在餐廳外面,從門縫裏偷偷的祝福他。也許,還會為他唱一支生日歌。」她慘然地笑笑。

  「你恨他嗎?」

  「當然了!」她點了點頭笑著說:「我愛到有點恨他!」

  兩個人格格的大笑起來。

  「但是我真的喜歡跟他做愛啊!」朱瑪雅臉上帶著微笑說,「男人在情婦的床上是特別賣力的。」

  于曼之哈哈的大笑。

  「我是說真的!」朱瑪雅醉醺醺的說,「他會嘗試各種極其困難的姿勢來滿足我,又會跟我說許多悄悄話。我常常故意的咬他,在他身上留下齒痕。我是真的恨他,恨他帶給我的痛苦。愈是恨他,我愈想把他吞進肚子裏,永遠藏在我的子宮裏面,不許其他女人碰他。沒有恨的性,是無法登峰造極的。」

  于曼之笑了很久很久,說:

  「我還是頭一次聽到有人用『登峰造極』來形容自己的性生活!對不起,真的很好笑!」

  「沒關係!」朱瑪雅用手支著頭,喝了一口酒,說:「沒有恨的愛,是很難想像的。」

  ※※※

  淩晨十二點半,餐廳打烊了。于曼之準備結帳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把錢包遺留在油畫店裏。送了朱瑪雅回家之後,她去油畫店拿錢包。

  當她推門進去油畫店時,她看到小花園裏面有光。她覺得奇怪,這麼晚了,有誰會在這裏?她走近花園,看見林約民坐在那張長條木椅子上,挺著八個月大的肚子的羅貝利坐在林約民的膝蓋上。她一條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另一條手臂像鐘擺一樣,快樂地搖擺,他們像一雙幸福的情人,在月光下面談心。

  羅貝利首先看到了她,連忙尷尬地站起來。林約民也立刻端端正正的坐著。

  「對不起!我回來拿錢包。」她尷尬得不敢多留片刻,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找到錢包之後,匆匆離開油畫店。

  接著的那幾天,她和羅貝利就當作沒事發生那樣。面對這麼尷尬的處境,當作沒事發生,大概是最好的方法了。

  又過了幾天,貨車把一批東歐的油畫送來。她、羅貝利和杜玫麗三個人花了大半天在整理那些畫。傍晚時分,杜玫麗先下班了,剩下她們兩個。

  「貝利,你先回去休息吧,這裏交給我好了。」她說。

  「沒關係,我一點也不覺得累。」羅貝利拉了一把椅子坐下來,望著正蹲在地上整理油畫的於曼之,說:「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差勁?」

  「嗯?」于曼之轉過身子去望著羅貝利。

  「背著丈夫跟另一個男人偷情--」

  「不,我沒有這樣想。」

  「為什麼?你不覺得像我這種人,真是很不堪嗎?」

  「貝利,你的人很好。」于曼之由衷的說。的確,她並沒有覺得羅貝利差勁。她只是想不通,她和韓格立那麼恩愛,為什麼還能夠容得下另一個男人?

  「以前,我並不相信一個人可以同時愛兩個人,現在我才開始相信。」羅貝利說。

  「你兩個都愛?」

  「是的。」

  「為什麼可以?我不認為一個人可以同時愛兩個人。」

  「在他們兩個面前,我是兩個不同的人。跟韓格立一起,我是被照顧的,就像父親和女兒那樣。跟林約民一起的時候,我們常常吵嘴,但很快又和好。我們像兄妹那樣。」

  「你有想過跟林約民一起嗎?」

  羅貝利搖搖頭說:「他已經結婚了。」

  「那麼,你們--」于曼之望瞭望羅貝利的肚子。

  「哦--」羅貝利摸著自己的大肚子,笑笑說:「是韓格立的。」頓了頓,她又說:「即使林約民沒有結婚,我想,我也不會為他離婚。」

  「為什麼?」

  「他是個沒有計劃的人,粗心大意,不會照顧自己,更不會照顧別人。他太孩子氣了。孩子氣是可愛的,卻也令人擔心。我常常懷疑他能不能永遠照顧我和愛我。他好像什麼也不擔心。他也許不需倚靠些什麼,但我必須倚靠些什麼。他是一個好情人和好朋友,卻不是一個好丈夫。我丈夫是個可以令我完全放心的人。」

  「你愛他們的程度,難道是一樣深的嗎?總會有一點分別吧?」

  「有時候我會想,也許我是三個人之中最自私的,我最愛的是我自己。」羅貝利搬來一張矮一點的凳,把腿擱在上面。她想按摩一下那雙因懷孕而浮腫的腿肚,可是,那個大肚子把她頂住。

  「我來幫你。」于曼之替她按摩。

  「謝謝你。」

  「我三年前認識林約民。那個時候,我已經三十三歲了。如同所有過了三十歲的女人一樣,我開始怕老。跟林約民一起,也許是我要證實自己的魅力吧。有一個條件很好的男人喜歡我,那就證明我還是有吸引力的。」她苦笑了一下,為自己的自私而笑。

  「到了現在,我已經分不清楚我是為了證明自己的魅力,還是真的愛著他。或者是兩者都有吧。當你也過了三十歲,你便會明白我的心情。」

  「你還相信愛情嗎?」

  「當然相信。」

  「既然那麼愛一個人,為什麼又可以背叛他?」

  「背叛他,也是因為另一段愛情。」

  「你有內疚嗎?」

  「我每天都在自責之中度過。」羅貝利深深的歎了一口氣,說:「我一直不想要小孩子。一天,韓格立在家裏那張沙發上睡著了。我坐在他身邊,靜靜的望著他。他睡得很甜。比起我們認識的時候,他老了一點,歲月是無情的,他會一天比一天年老。那一瞬間,我決定要為他生一個孩子。」

  「假如韓格立知道了你和林約民的事,他會怎樣?」

  「他也許不會跟我離婚,但他一定不會再像現在那麼愛我了。沒有了他的愛,日子簡直難以想像。」她微笑歎息。

  這不是很矛盾嗎?她既然那麼害怕失去韓格立的愛,卻仍然去冒險。也許,她害怕老去,比害怕失去丈夫的愛更為嚴重。她同時扮演著女兒、妹妹和情人的角色,也即將扮演母親的角色。她一人分演四角,只因害怕青春消逝。

  「真的可以愛兩個人嗎?」她不相信一個人可以同等分量地愛兩個人。

  「當然可以,因為他們是兩個不同的人。」羅貝利說。

  她同時愛著他們。他們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男人,假使兩個人加起來,便是最完美的;遺憾的是,他們是兩個人。她摘取他們最完美的部分來愛。這樣的愛情,是最幸福圓滿的。

  ※※※

  肚裏的孩子不停踢她,羅貝利迫不得已,只好站起來走走。

  于曼之把最後一幅油畫從木箱裏拿出來。她拆開包著油畫的那一張紙,看到了整幅畫。

  「這幅畫好漂亮!」她想起了一個人。

  「是的,好漂亮。」羅貝利站在她身後說。

  「李維揚該來看看這幅畫。」她在心裏沉吟。

  第二天,于曼之打了一通電話給李維揚,問他可不可以來油畫店一趟。他在電話那一頭欣然答應,但表示可能要晚一點來,因為他今天有很多工作要做。

  「沒關係,我等你。」她說。

  傍晚時分,杜玫麗先下班了。羅貝利也走了。她一個人,坐在後面的小花園裏。今天下午的天氣很熱,到了晚上,又變得涼快了。一輪皓月懸掛在清空上。

  波士頓的月色大概也是如此吧?

  她已經記不起那裏的天空是什麼顏色的了。她曾經多麼渴望看到波士頓的天空。如今卻記不起那種藍色是哪一種藍。

  幾天之前,她打電話給謝樂生,告訴他,她這個暑假不能過去他那邊。

  「為什麼?」他有點兒不高興。

  「老闆娘要生孩子,我走不開。」

  她希望他會說:

  「那麼我回來吧。」

  可是,他並沒有這樣說。

  大家在電話裏沉默了片刻之後,她終於問:

  「你可以回來嗎?」

  「不行。這個暑假我要跟教授一起工作。在眾多學生之中,他只挑選了幾個,我是其中一個,而且是唯一的中國人。這個機會我不能放棄。他是很有名氣的教授。」他說。

  「我知道了。」她失望的說。

  「油畫店的工作,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是的,對我很重要。」

  「你最近好像變了。」

  「我沒有。」

  「自從換了工作後,你跟以前有點不一樣。」

  「只是現在的工作比以前更忙罷了。」

  「真的嗎?」

  「是的。你也要努力讀書。」

  「你會等我嗎?」

  「我不是正在等你嗎?」

  放下話筒之後,她沉默了很久,也許他說得對,她變了一點點。他何嘗不是也變了一點。兩個人生活的空間不同,成長的步伐也有了分別,甚至於每一句說話的意思,互相都有所不一樣了。

  ※※※

  李維揚在晚一點的時候來到油畫店。于曼之坐在花園裏那張長條木椅子上。她看到他,微笑說:

  「你來了?你看看。」

  她轉過臉去,看著前面。

  昨天那幅油畫就擱在她面前的一把椅子上。

  「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麵包店?」她問。

  畫裏有一片星空,星空下,是一家麵包店。麵包店就在兩條人行道的交彙處。差不多是關店的時候了,玻璃櫃裏,星星點點的,剩下幾個麵包。一個性感豐潤的女店員悠閒地坐在櫃檯那裏,手托著頭,像在做夢。麵包店外面,有幾個看來是趕著回家的路人,這些人有男有女,也有帶著小孩子的老人。最奇怪的,是有一個圓圓扁扁的白麵包飄浮在半空,就在這些人的頭頂上。

  「比我夢想中的那一家漂亮許多了。」他在她身邊坐下來。

  「這幅畫是昨天送來的。」

  「是什麼人畫的?」

  「一個未成名的匈牙利畫家。」

  「我特別欣賞那個性感的女店員。」他開玩笑。

  她格格的笑起來:「那個麵包為什麼會懸在半空?」

  「大抵是從麵包店偷走出來的。」他笑笑說。

  「為什麼要偷走?」

  「因為呆在麵包店裏太寂寞了,所以想出去。」

  「你仍然認為愛情是很短暫的嗎?」因為,她的信念有點動搖了。

  「你仍然認為愛情並不短暫?」

  她很用力的點頭,流下了一滴眼淚。她努力使自己確信,愛情並不短暫。

  「你為什麼哭?」他看到她那一滴眼淚了。

  「我沒有。」她愈想掩飾,愈哭得厲害。

  「還說沒有?」他望著她。

  「對不起--」她一邊狼狽地用手抹眼淚一邊說。

  「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他關心地問。

  她搖了搖頭。

  「那是不是掛念著他?」

  她用力地搖頭。

  她不是掛念樂生,相反的,她害怕自己不再像從前那麼掛念他。她曾經是那麼的愛他,可是,他們之間的距離好像愈來愈遠。大家要走的路也好像不一樣了。過去的快樂已然模糊,她用回憶來支撐一段日漸荒涼和蒼白的感情。

  「那為什麼哭?」他問。

  「只是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場。」她用手捧著頭嗚咽。

  他伸出手去拍拍她的頭,摸摸她的頭髮。

  「你頭頂也有一個白麵包。」他說。

  「胡說!」

  「真的。不相信的話,你抬頭看看。」

  她淚眼汪汪的抬起頭,果然看到一個芝麻麵包在頭頂,是他用手拿著的。

  「你為什麼會有麵包?」

  「今天上班時買的,是我的早餐。忙了一整天,根本沒時間吃。」他從旁邊的公事包裏掏出一個放著麵包的紙袋,說:「這裏還有一個,你要不要吃?」

  「對不起,不知道你還沒有吃飯。冰箱裏有水果沙拉,你要不要?」

  「快點拿來,我快餓死了。」

  她站起來,去拿水果沙拉。

  「別躲起來哭。」他說。

  「不會了!」她抹乾眼淚。

  她發現冰箱裏除了水果沙拉之外,還有一瓶白葡萄酒。

  他們坐在月光下吃麵包和喝酒,彼此的肩膀碰到對方的肩膀。大家都不敢再靠近一點,也捨不得移開一點。他們像一對純真的朋友那樣,用不著說些什麼,也不必說些什麼。這一刻,沒有任何一種語言比他們的身體語言更意味深長。

  「我要缺席兩次棒球練習。」他說。

  「為什麼?」

  「明天大清早要去北京公幹。」

  「是這樣--」失望的語調。

  她不捨得他走,如同這一刻她不捨得晚餐要完,他的肩膀要離開她的肩膀,他的手,也要離開她的頭髮。她生命中的男人,總是要和她別離。

  「我十天之後就回來。」他說。

  她笑了笑。他根本沒有必要告訴她,但他還是告訴了她。她望瞭望他,又望瞭望他的膝蓋。她突然很想坐到他的膝蓋上。就只是坐在他的膝蓋上,沒有其他任何的要求。她在想,世上有沒有一種愛情,是介乎最好的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的。她可以完全的信賴他和靠著他。這種愛情是一輩子的,比情人更長久,比夫妻更恩愛。他們變成了彼此心靈和血肉的一部分,永遠相思。

  白色的月光流瀉在他兩個膝蓋上。有一天,她會坐到他的膝蓋去,而他也不會覺得突兀。她會靠著他的胸膛,而他會抱著她,恒久思念。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

  他走了,她才知道,十天比她想像中要漫長很多。躺在床上睡覺的時候,她的四肢不知道該怎樣放。無論怎樣放,腦海裏總是想著他。她換了許多個姿勢,企圖找出一個不想他的姿勢,最後還是失敗了。

  一天,她在油畫店裏接到他打來的一通電話。她用力地握著話筒,重新嘗到了久違了的戀愛的滋味。

  「你不是在北京嗎?」

  「是的,我現在在萬里長城。」他在電話那一頭愉快的說。

  「長城?」

  「是的。你聽得清楚嗎?」

  「聽得很清楚。你為什麼會在長城?」

  「這裏的朋友帶我來遊覽。你有沒有來過長城?」

  「沒有。」

  「你該來看看,這裏的風景很漂亮。」

  「真的?」

  「將來有機會我陪你遊一次長城。」

  「好的。」

  「好了,我的朋友在前面等我,我要掛線了。」

  她放下話筒,心裏激盪良久。他在長城想起她,也許還牽掛著她。她何嘗不是想念著他呢?

  可是,她的想念,充滿罪惡。

  那樣想念一個人,不是已經在背叛樂生嗎?她對他有道義和責任。她知道他對她忠心耿耿,而她想著另一個男人,這樣不是太無情嗎?

  然而,她難道沒有想念一個人的權利嗎?她難道沒有快樂的權利嗎?她把身體留給樂生,把思念留給另一個男人。也許有一天,她會坐在他的膝蓋上,她會和他手牽手在長城上漫步。她和他之間,無可奈何地有著痛苦的距離。他們認識得太遲了。

  ※※※

  後來,當朱瑪雅約她出去聊天,她叫朱瑪雅在「胖天使」酒吧等她。當他不在身邊,她想去一個他常去的地方。

  「我們昨天吵架了。」朱瑪雅說。

  「為什麼?」

  「她下星期要和他太太,他的岳丈、岳母,還有和他爸爸媽媽一起去日本旅行。」朱瑪雅的聲音有點震顫。

  她想不到怎樣安慰她。

  「他們是一家人。」朱瑪雅悲哀的說。

  「是的。」

  「而我只是他的情人,一個和他上床的女人。」

  「他是愛你的。」

  「家人和情人是不同的。情人的關係是多麼的脆弱,隨時都會完。有時候,我寧願我是他的一個親人,是妹妹或者表妹。那麼,我可以一輩子也見到他。」

  「但是你不能碰他啊!所以,還是做他的情人最好。」

  朱瑪雅苦澀地笑了。她不像于曼之,她是個不容易哭的人。有時候,她寧願自己脆弱一點,那麼,馮致行會覺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

  她很想離開他,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當他從日本回來,她又會原諒他。當他吻她,抱她,用他那雙溫暖的手撫摸她,她便會心軟。每一次吵架之後,他們也用性愛言歸於好。

  于曼之走到那台點唱機前面,投進一個硬幣。那支歌在空氣裏飄蕩:


  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你相信有超乎肉體的男女之愛嗎?」她問朱瑪雅。

  「天方夜譚。」朱瑪雅笑笑說。

  「不可以用接吻來分離嗎?」

  朱瑪雅挨著那台點唱機說:

  「最好是用做愛來分離吧。」

  「那個時候,會不會因為太悲傷而無法做?」她說。

  兩個人互相望了對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來。

  那支猶唱著用接吻來分離的歌,會不會是一個過分純真的理想?

  ※※※

  從「胖天使」酒吧回來的那天晚上,她發了一場高燒。到了第二天早上,她發現身上出現了一些一雙一對的紅疹。

  醫生說她出麻疹。她的臉孔、脖子和四肢,都佈滿了紅疹。她老是覺得,這些疹子是因為思念和內疚而暴發的。到底是思念還是內疚?也許兩樣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傳染給羅貝利和她肚裏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窩裏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經以為自己早已因為這三年的單身生活而變得堅強;可是生病的時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脆弱。

  她孤單地和那些麻疹作戰。她沒有告訴家人,免得他們為她擔心。朱瑪雅原來沒有長過德國麻疹,所以她不能來,她會被傳染的。

  謝樂生打電話回來的時候,她儘量把病情說得輕微一點,只是說自己出了一些紅疹和有點發燒。他是不會為她的一場麻疹而回來的,那又何必把實情告訴他?她需要一個懷抱的時候,他那個懷抱太遙遠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維揚打來的電話。他剛剛從北京回來。他在電話那一頭愉悅的問她要不要出來吃飯。她剛剛吃了藥,迷迷糊糊的說: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來看看你。」他的聲音裏充滿關切之情。

  「不要。我會把麻疹傳染給你的。」

  「我已經出過麻疹了。」

  來到的時候,他看到她滿面麻疹,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滾燙的額頭,她正在發燒。她望著他,那把在長城上的聲音,忽爾在她心裏回響。所有思念都湧上眼睛了。

  他問: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頷首。

  他望著她。他在長城上曾經那樣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總是記得,她已經有一個相戀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該讓自己掉進這種漩渦之中。

  他的手離開了她的額頭,用一種好朋友的語氣問她:

  「你吃了東西沒有?」

  她搖了搖頭。

  他走到廚房,用自己帶來的東西煮了一碗青菜魚片米粉給她。

  「想不到你會煮東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還會煮很多東西。」他笑笑說。

  「真的嗎?」她軟癱在沙發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麼?」

  「明天你還會來嗎?」

  「當然了。我會天天來,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為什麼對我這樣好?」她把頭擱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經說:

  「你對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著他,把兩隻腳擱在沙發的扶手上。她還在發燒,她的臉正在發燙。她的眼瞼已經不聽使喚的垂下來了。

  當她午夜在沙發上醒來的時候,她看到自己身上蓋著被子。李維揚不知什麼時候悄悄地離開了。一種曖昧的幸福降臨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對她特別的好,她只是故意說「你對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嬌。唯有在病中,她才會那樣向他撒嬌。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麼任性,以別人女朋友的身分向另一個男人撒嬌。她好想聽到,又怕聽到他說:

  「我對你是特別的好。」

  以後的每一天晚上,他都來煮東西給她吃。那個晚上,她的燒已經退了。她挨在沙發上,他坐在她腳邊。

  「你相信三個人的愛情嗎?」她問。

  他搖了搖頭。

  「為什麼?」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講求平衡。到了最後,只能剩下兩個人。」

  「是嗎?」她的聲音裏有點悲哀。

  「我們有一雙眼睛、一雙耳朵、一雙手、一雙腳、兩邊肺、兩個腎、兩排牙齒。我們身上的器官,不是一個,便是一雙。人的身體,便是一個小世界。從我們出生那天開始,已經注定了。」

  她想起羅貝利,於是她說:

  「有些人的確可以同時愛著兩個人。」

  「是的,但到了最後,他必須選擇一個。你可以愛兩個人,但你只能夠和其中一個人生活。」

  我們的身體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體跟整個世界何其巧合?這也許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時候,在他身上造了一雙一對的器官。一個人也只能跟一個人廝守終生。有什麼真理比這個真理更甜蜜而又更無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著用身上的一張被子把自己包裹起來,迴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來的時候,她看到他還是坐在她腳邊,就在她伸手可及之處。他的頭枕在沙發的靠背上睡著了。經過了多少時間,他們用這個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親近地聽到他沉重的呼吸聲。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說,到了最後,只能剩下兩個。

  她是知道的。每個人都曾經夢想一個崇高的愛情。她何嘗不是這樣夢想?世上或許有一種關係,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的,是淩駕肉體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著。一支溫柔的安眠曲從他身上飄到她心裏。

  當她再次醒來,他已經不在她腳邊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後才能夠再次睡著。

  ※※※

  她身上的麻疹已經退了。這天晚上,她把頭髮梳得貼貼服服,穿上一條白色的裙子,坐在家裏等他。當他來到的時候,她問:

  「今天出去吃飯可以嗎?」

  「當然可以。」他微笑說。

  她像一隻剛從籠裏飛出來的小鳥,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闖一闖。

  他們吃了一頓豐富的晚餐。然後她提議去跳舞。她爸爸和媽媽很愛跳舞。童年時候,他們常常帶著她一起到夜總會吃飯和跳舞。舞池上飄著一雙雙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個。她一個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後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個時候,她還不過七、八歲。這些回憶,穿過多少歲月的回響。她已經二十六歲了。

  二十五歲和二十六歲只是相隔一年,卻有著很大分別。二十五歲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會認真地去想的,譬如結婚,譬如將來,譬如青春的短暫。到了二十六歲,她忽然想到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歲,畢竟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

  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個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條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樣。她比她身邊所有年輕的女子更狂熱地扭動身體。愈是這樣,偏偏愈是讓人覺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歡熱舞的日子,不會太長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門問李維揚。

  「我還沒去到怕老的年紀。」他湊近她耳邊說。

  「男人什麼時候才會怕老?」

  「當他愛上一個比他年輕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說,然後又問她:「女人呢?女人什麼時候開始怕老?」

  「十八歲之後,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樂聲中喊著說。

  離開了舞場,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輪白晃晃的月光。她記得在油畫店後花園的那個晚上,不也是有一個這樣的月光嗎?同樣的月光,像一盞還沒關掉的燈,一盞夜室裏溫柔的燈。他們開始沉默地走著,她的心怦怦的跳。他們的身軀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邊。她故意把皮包從右手換到左手裏。現在,她的左手拿著皮包,隔開了兩個人的身體。她不讓他有機會拖著她的左手,同時也不讓自己有機會讓他拖著。她知道,那將是一隻無法拒絕的手。

  她努力的不讓自己思想,後來,她還是想起了一支兒時唱過的歌,那是一支關於生日的歌。她問他:

  「你是星期幾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聳聳肩膀。

  「你有沒有聽過一首童謠?裏面說,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錯。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滿喜樂。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較多的憂傷。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愛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謀生。星期日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樂。」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嗎?」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幾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時間記不起所有的歌詞。

  她重複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這句話剛剛說了出口,她忽然醒覺,那不是說她自己嗎?離開她出生之地很遠的地方,不正是美國嗎?那支兒時唱過的歌原來很準的。人生漫漫長途,終有落腳之地。她會和樂生在波士頓重聚。有一天,也許就在不久的將來,她要跟眼前這個男人永遠分離。她的心沒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換過了一種悲涼的調子。她低著頭,把皮包從左手換到右手,讓自己的左手空出來。

  她抬起眼睛望著他,他也正望著她。他們聽到彼此沉重的呼吸聲。人生不可避免的別離和遺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著她的左手,同時也拖著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懷裏,久久地吻她。既然沒有辦法,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的肩膀變軟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猶豫和傷感,所有塵世裏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溫柔的氣息之中。她沉湎在他的愛裏。她像一片雲回到了湖裏,隨著水漂流。

  夜色飄蕩之中,她心裏換過了一種甜蜜的拍子。那個時候,她還不過七、八歲,在舞池裏快樂地跳著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從小女孩到一個成年的女人,經過了多少歲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許短暫,她不想有遺憾。人在青春歲月裏,總會任性地做一些不顧後果的事情,也許是故意的。

  她把這一個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憶裏。當她老了,她會用來回味。

  天上那盞白晃晃的燈仍然照亮著她和他的頭頂。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個崇高的愛情,那種超乎肉欲的男女之愛。她開始有點動搖了。

  當他送她回家,她靦腆地跟他說再見。他踏著輕快的步子沒入夜色之中。

  當電話鈴響起,她飛快的去拿起話筒,滿以為可以再次聽到他的聲音。當電話那一頭傳來謝樂生的聲音時,她有點兒失望。她為什麼會失望呢?七年以來,她從沒有因為聽到他的聲音而失望,只是無數次因為聽不到他的聲音而失望。

  「這麼晚了,你去了哪裡?我打過電話來好幾次了。」謝樂生說。

  「我跟朱瑪雅一起。她跟馮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隨即撒了一個謊。

  他似乎一點也沒有懷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話筒走開。

  「什麼事?」她聽不到他的聲音。

  然後,一支深情而哀傷的歌透過話筒,從遠方飄過來,是用電子琴彈奏的。她記起他早些時候買了一個電子琴。她握著話筒,傾聽著他為她彈的歌。

  一支久已遺忘的歌縈繞在她心頭。

  幾年前,她和樂生逛唱片店的時候,買了一張鋼琴曲的唱片,裏面有一支歌,名叫《乘著歌聲的翅膀》。這支歌是孟德爾頌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鋼琴大師李斯特改編。歌詞是德國浪漫派詩人海涅的一首詩:


  乘著歌聲的翅膀,

  我要帶你飛上天,

  飛向那可愛的地方。

  在幽靜明澈的月光下,

  花園中開滿玫瑰。

  那兒蓮花朵朵,

  期待他們的朋友。

  在隱僻的棕櫚樹下,

  讓我們共用愛情的寧靜,

  夢到上帝保佑我們。

  在平安中不再醒來--


  這支歌喚回了她所有的感覺,她握著話筒的手悲傷地支著桌子。

  電話那一頭傳來謝樂生的聲音:

  「我剛剛學會彈這支歌,你是第一個聽眾。」

  她被那支歌打動,也被那支歌責備。

  「我很想念你。」他說。

  她握著話筒的手在微微顫抖。

  他這一句話,為什麼不早點說?他的電話為什麼不早一點打來?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還是因為害怕被他懷疑。

  「吻你--」他在電話那一頭吻她。

  「吻你--」她回應了他的吻。

  掛上電話之後,她的腦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復了感覺。為什麼她竟然忘記了有一個人在遠方想念她和愛她呢?七年來,他們有過許多甜蜜的回憶。他剛剛離開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經每夜光著身子睡覺,想像他就在身邊。她曾是如此愛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點惱恨自己,為什麼她的記性那麼壞,竟然愛上另一個人?不會有另外一個七年了,為時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來愛樂生,她是真的愛他。那裏才是她的故土。

  為什麼她在這刻才猛然醒覺?他愛她如此之深,她卻辜負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謊。

  為時未晚。

  ※※※

  接著的那幾天,她刻意迴避李維揚。她狠心地拒絕了他提出的約會。當她聽到電話那一頭他那把失望的聲音時,她只是以沉默來回應他,直到他主動說再見,她才掛上電話。

  那天晚上,油畫店的人都下班了。她一個人坐在後花園那張長條木椅子上。她迴避他,卻無法迴避不去想那個吻,也迴避不了思念他。

  她記得大概在她十二歲那一年,她在一家百貨公司的櫥窗裏看到一條很漂亮的裙子。她很喜歡那條裙子,可是她沒有錢買。於是,每天下課之後,她都跑到那家百貨公司看一看櫥窗裏的那條裙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擁有它。不知道過了多少日子,有一天,當她再去到那家百貨公司,櫥窗裏的裙子已經不見了。售貨員說,那條裙子剛剛賣出去了。她踏著失望的步子離開。

  那條裙子到底是什麼模樣的,她後來已經完全記不起了。喜歡的東西,不一定能夠擁有;而所有的回憶,有天都會變得模糊,譬如她和李維揚這一段短暫的時光。

  誰叫他出現得太遲呢?她只好忍心地迴避他。

  不知過了多少時候,當她偶爾抬起頭來,她發現李維揚就站在花園外面。

  「對不起,門沒有鎖上,所以我進來了。是不是嚇了你一跳?」

  「哦,沒有。」她靦腆地說。

  他在那張長條木椅子的另一端坐下來。

  「你剛剛下班嗎?」她微笑問他。

  「是的。」他點了點頭。

  沉默了一陣之後,他又問:

  「你沒事吧?」

  「沒有。」她低下頭說。

  在花園裏那支昏黃的燈下,他們各自佔據著椅子的一端,低著頭,望著自己的影子,以此來度過那段尷尬的沉默。

  在同一張椅子上,他們曾是如此親近,現在又被隔開了。

  她忽然覺得自己對他太殘忍了一點。他畢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他沒有冒犯她,沒有做錯任何事,她對他的感情,豈是一種施捨?為什麼她要那樣棄絕他呢?

  「對不起--」她抱歉地說。

  「我明白的。」他抬頭看了看她,苦澀地笑。

  在那短暫的目光相遇之中,她看到了諒解和明白。她是多麼不願意和他隔絕。

  ※※※

  到了星期天,她準備出發去海邊的公園。這是他們之間的約定--每個星期天下午三點鐘,在那裏打棒球。這個約會,從來不需要在事前再確定一次。可是,這一天,她不知道他還會不會來。他還願意看見她嗎?

  她懷著戰戰兢兢的心情赴約,直到看見他如常在公園的石階上等她,她才放下心頭大石。

  這一天,他們像往常一樣,度過了一個愉快的下午。他們躺在草地上,看著夕陽西沉。他們聊到很多話題,只是大家都有意地不去觸及彼此的內心深處。

  那個地方暫時還太脆弱了。

  ※※※

  那天晚上,離開油畫店之後,李維揚一個人,踏著沮喪的步子回家。剛才,當她跟他說「對不起」這三個字的時候,他難受得好想立刻找一個地方躲起來。他抬起頭,望著她。她那張臉看上去令人痛苦的美麗。他明白也諒解,她不能為他敞開心扉。就在不久之前,在他往北京工作的前一天,他們坐在同一張椅子上,肩膀貼著肩膀,大腿貼著大腿。他們在月色下聊天、喝酒、吃麵包、看油畫。他依然陶醉在那段幸福的時光裏,倏忽間卻要醒來。他從沒試過如此隔絕和難堪。

  在她出麻疹的那段日子,其中一天晚上,他們坐在那張沙發上聊天,她挨在一邊,他就坐在她腳邊。她問他是否相信有三個人的愛情。他回答,到了最後,只能剩下兩個。他為自己所說的話而傷感。三個人的愛情,不能永恒。

  他在沙發上睡著了,當他醒來的時候,他發現她其中一隻腳無意間擱在他的膝蓋上。她沉沉地睡著。他的手輕輕的放在她的腳背上,好使她那隻腳能夠穩固地擱在他的膝蓋上。他覺得自己有點兒卑鄙,趁她熟睡的時候,竟然把手放在她的腳上。可是,他沒有別的辦法,她醒著的時候,他沒有勇氣。

  他看著她那張臉,臉上的疹子絲毫無損她的可愛。他甚至有些感謝那些疹子。沒有那些疹子,他不會和她這麼接近。他為她撥開耳邊的頭髮,小心翼翼,生怕弄醒她。他靜靜傾聽著她的鼻息,癡癡地看著她那張臉。他不是說過要把對她的愛藏得深些不至於讓自己太難受的嗎?他全然失敗了。他多麼希望她能被他所愛。他好想吻她,但他不會那麼卑鄙。

  如果她忽然張開眼睛看到他這副失魂落魄的樣子,看到他的手放在她的腳背上,他將不知道如何自處。他怕得到她,又怕失掉她。他是如此不堪地愛著她。

  他終於明白被酒保所愛的那個女孩的心情了。她懷著罪疚愛著一個沒出息的男人。她好像有得選擇而其實沒得選擇。

  他把她的腳輕輕的移開,站起來,把她身上那張滑到腰間的被子拉到她的肩膀。他再看了她一眼,悄悄的離開。

  帶著那段心蕩神馳的秘密時光,他踏上回家的路。清晨的霧水,點點滴滴,落在他的肩膀上。他走得更輕更快,滿載著幸福的愛情。

  幾天之後,她臉上的麻疹全都退了。她嚷著要他帶她出去吃飯和跳舞。他樂意讓那段心蕩神馳的時光延續下去。

  送她回家的路上,夜色昏昏。

  她說:「這麼晚了--」

  他愉快地說:「還早呢--」他還想陪她跳幾支舞。

  他和她戰戰兢兢地走著,他預感到那個時刻將要降臨,沒有辦法迴避。她是星期四出生的,當她憂鬱的提到這天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的出生地很遠,那一瞬間,不捨的感覺是那樣強烈,他抓住她兩條手臂,把她抱入懷裏,激動地吮吸她的舌頭和嘴唇。那段心蕩神馳的時光,再次幸福地降臨在他身上。假使分離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他願意用他的愛把她包裹起來,使她不至於太孤單。

  一路上,他緊緊握著她的手,那是一隻他期待已久的手。他從沒試過和她這麼接近。這一時刻,好像是理所當然,又曾經遙不可及。長久的曖昧終於變得踏實。道別的時候,他靦腆地跟她微笑。她也向他微笑,她的手輕輕的一揮,傻氣而動人。

  懷著戀愛的激情,他躺在床上,回憶這天晚上跟她一起的每一個細節,直到晨光曦微。他滿心歡喜的打電話給她,好想聽聽她的聲音,電話那一頭,她的聲音卻在一夜之間變得冷漠而陌生。接著的好幾天,她刻意地迴避他。他的心很亂。她是在生他的氣,責怪他破壞他們之間這段純真的友誼,還是她根本沒有愛上他?

  他感到自己被她棄絕。他對她的愛,變成他加諸自己的折磨。他痛苦地想念著她。那天晚上,他特地跑到油畫店看看她在不在。假如她在的話,他可以只是在門外看看她。

  油畫店的燈亮著,他不捨得只是在門外看看她。他推門進去,看到她坐在後花園那張長條木椅子上。她那張臉,蒼白而失落。當她說「對不起」的時候,他明白她的意思是「可不可以當作沒事發生?」,那一刻,所有淒然的感覺都湧上心頭。

  他離開油畫店,漫無目的地在路上走。他在路上遇到一個男人。那個男人看上去有三十幾歲,頭髮有點白,有個明顯的小肚子。男人熱情的叫他:

  「李維揚,你認得我嗎?」

  他搜索枯腸,完全想不起這個男人是誰。

  「我是你中一班的同學施正賢!」男人說。

  他完全記不起他有一個這麼老的同學。

  為什麼一個人在心情糟透的時候,總會在路上遇到一些他自己也記不起的舊同學或舊朋友?他露出不耐煩的神色,好想儘快把他打發。

  「碰到你真好。」男人從口袋裏掏出一張一百元鈔票塞到他手上,如釋重負的說:「我欠你的一百元,終於可以還給你了。」

  他莫名其妙,問他:「你什麼時候欠我一百元?」

  「那時我沒錢買冬季校服,這一百元是你借給我的。我一直希望有機會還給你。」

  他是借錢出去的人,他反而忘了這件事,但欠他錢的人,卻一直牢記著,希望有一天可以把這個微不足道的數目還給他。他對自己剛才臉上那副不耐煩的神色很後悔和抱歉。他問男人:

  「你還好嗎?」

  男人說:「我開了三家麵包店,生意還不錯。你有時間找我出來聊天。」男人掏出一張名片給他。臨走的時候,男人又重複一遍:「終於可以還給你了。」

  他忽然醒悟,一個人自以為刻骨銘心的回憶,別人也許早已經忘記了。

  為了她的快樂,他會努力去忘記。即使他不忘記她,她也會忘記他。

  星期天的下午,他在海邊的公園等她。這是他們之間的約定。他不知道她這天會不會來,他戰戰兢兢的坐在石階上等她。她來了,他努力裝著若無其事,可是,他卻心不在焉。他還是那樣喜歡她,那樣無助。也許,他應該離她遠一點,唯有這樣,他才可以拯救自己。

  ※※※

  為了離她遠一點,他拿了十一天的假期到臺北。這是他僅有的假期。他在臺北有一些朋友,他可以找他們聊天喝酒,甚至只是胡扯。他想用一個短暫的假期來撫平一個傷口。他不一定可以忘記她,但是他或者可以忘記那些痛楚。這段短暫的愛情也許就如身上暴發的一場麻疹,很快便會消逝。

  臨走前的一天,他打電話給她,裝著很期待這個假期似的,告訴她:

  「終於可以放假了!有沒有什麼東西想我帶回來給你?」

  她想了想,問:「你會去逛書店嗎?」

  「我會的。」

  「可以替我買一本書嗎?」

  「什麼書?」

  「你覺得好看的,便帶一本給我。」

  「好的。」

  「玩得開心點。」她甜甜的說。

  這一次通話,彷彿是道別。為了挽回一點自尊,他不得已向她告別。

  可惜,他本來想復元,卻病得更重。在臺北的日子,他睡著時、醒著時、被朋友簇擁時,也想著她。他一直用堅強的外殼來保衛自己脆弱的心靈,這個女人隨便伸出一個小指頭,就戳中他這個要害。他終於明白他為什麼愛上她了,只有她可以使他坦然地面對自己的脆弱。這一度是他藏得最深的東西。

  在他內心最深處,向來有一個密封的盒子,從不為任何人打開。盒子上,也許有一個比匙孔還要小的隱閉的洞,她卻不知怎地化成一個小蟲,從那個洞爬了進去,並且在盒子裏住了下來。

  他可以忘記一段短暫的愛情,卻不可能忘記一個寄居在他柔軟的心臟的女人。

  ※※※

  有些愛情只是幻像,我們以為自己不能離開那個人,後來卻發現,要離開他,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要忘記他,也幾乎不需要花什麼功夫。

  有些愛情卻不是幻像,我們以為自己可以忘記那個人,因為愛情發生的時間只是那麼短暫。然而,我們後來卻發現,要忘記他,比想像中困難許多。

  當于曼之接到李維揚的電話說要去臺北的時候,她心裏突然很想念他。

  她知道,他要用短暫的別離來忘記她,他並不是真的要放假。他在電話那一頭那把輕鬆愉快的聲音,聽起來總是有點不自然。

  她不可能不接受一個男人的愛,卻要他永遠守護在她身邊。她問他可不可以帶一本書回來給她。什麼書也好,那將是告別的禮物。

  他走了,那份依依不捨的感覺卻是如此強烈。她以為她對他的愛只是幻像,原來她太低估這種愛了。

  那天早上,她離家上班。外面下著雨,她手裏拿著一把傘,跟路上那些粗魯的行人碰碰撞撞。他忽爾在她心裏飄蕩。臺北是不是也在下雨?他好嗎?他會不會已經成功地把她忘記了?想到將要失去他,她的步子愈來愈傷感,頭頂上的雨傘也愈來愈低。

  ※※※

  這幾天,油畫店裏只剩下她和杜玫麗。羅貝利遵照醫生的吩咐在家裏待產,韓格立也回家去了。她常常望著街外,期待李維揚在那裏出現。

  「曼之!曼之!」

  杜玫麗重複叫了她一遍,才把她從沉思凝想中喚醒。

  「什麼事?」

  「我可以跟你講心事嗎?」

  她看到杜玫麗的眼睛是潮濕的。

  「當然可以。」她說。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巨蟹座的那個?」

  杜玫麗點了點頭。

  「你不是說巨蟹座的男孩子和你最合得來的嗎?」

  「本來是的。」杜玫麗抹抹眼淚說:「他昨天說,他發覺他不愛我了。」

  她想起杜玫麗也曾經說過,羅貝利和韓格立的星座很相配,會白頭到老。杜玫麗並沒有全對,也不是全錯。也許,白頭到老的條件,並不包括雙方的忠誠。

  「我真的很想念他。」杜玫麗說著說著哭了起來,淚著眼睛說:「你瞭解思念的滋味嗎?」

  她笑了,這一刻,還有誰比她更瞭解思念的滋味?

  為了安慰杜玫麗,她帶她去「胖天使」喝酒。也許,她自己想去才是真的。她想去懷念那裏的氣息。她想去點唱,去聽那支歌。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想把那個吻變成終結,卻無奈地發現,那個吻永遠不可能終結。它是開始。

  ※※※

  接著的那幾天,她也和杜玫麗一起在「胖天使」裏消磨夜晚。杜玫麗自從在頭一天晚上顯露了她星座的本領之後便大受歡迎。酒吧裏每個人都找她測星座,連顧安平也不例外。杜玫麗現在一點也不寂寞。

  這天晚上,是李維揚離開的第十一天,他應該在今天回來。他會不會已經回來了?她很想念他,可是,知道他要回來了,她心裏卻戰戰兢兢。

  也許,他已經用十一天的時間把她忘記了。她曾經幻想的那種感情,那種介乎好朋友和男女之間的感情,原來是不存在的。兩者之間,只能選擇其一。為了不要觸及那個傷口,好朋友又會漸漸變成朋友。

  電話鈴響起,電話那一頭,傳來李維揚的聲音。

  「我回來了。」他說。

  她笑了:「好玩嗎?」

  「還不錯。這麼吵的,你在哪裡?」

  「『胖天使』。」

  「『胖天使』?」

  「杜玫麗失戀,我陪她喝酒。」她望望那邊廂被一群對自己命運好奇的人包圍著的杜玫麗,笑笑跟李維揚說:「不過,我想她現在不需要我了。」

  她緊緊握著話筒,很想說:

  「我想見你。」

  但她沒有勇氣說出來。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後,他說:

  「我帶了一本書給你。」

  「是嗎?是什麼書?」

  「你會在『胖天使』待多久?」他戰戰兢兢的問。

  「我還會再待一會兒。」這等於說,她想見他。

  「那我現在拿來給你。」

  「好的,我等你。」

  她想見他,他也想見他。他和她都慶幸有一本書作為見面的藉口。那不是告別的禮物,那是重聚的禮物。

  她跑到酒吧外面,她想在那裏等他。她希望重聚的那一刻只有她和他。在那個粉紅色燈箱招牌旁邊,她像等待一個情人那樣等他。

  他遠遠的跑來,手裏拿著一本書。

  「對不起,我等不到計程車。」他氣喘咻咻的說。

  她望著他,一點也沒有怪責他的意思。

  他還是那個樣子,他的眼睛還是像從前一樣微笑。看到她的時候,他依然是滿心歡喜的。所有的思念都忽然湧上眼睛。她露出微笑,等待他開口說些什麼。

  他看到她站在這裏,以為她要走了。他尷尬的問:

  「你是不是要走?」

  「不是的。」她連忙否認。

  「給你的。」他把書遞給她。那本書用一張藍色的紙包裹著。

  她正要拆開來看,他連忙說:

  「你回家再慢慢看。」

  「是什麼書這樣神秘?」

  「你回家看看便知道。」

  「那我現在回家。」

  他笑了:「我送你。」

  他們又再次踏在那條路上。

  夜色飄蕩之中,他又回來她身邊了。他本來想離她遠一點,看到她,他才發現,他多麼不希望離她太遠。

  她是寄居在他最柔軟的心臟裏的那條小蟲。為什麼是她,而不是另外一個女人呢?假如是一個沒有男朋友的女人,一切便會簡單得多。也許,他根本沒得選擇。那條蟲可以選擇心臟,心臟卻不可以選擇讓哪一條蟲寄居。

  「你恨不恨我?」她突然問他。

  「我為什麼會恨你?」他愛她還來不及呢。

  「我不知道。」她望著他,搖了搖頭。

  「永遠不會的。」他的手放在她溫熱的臉上。

  她的頭悲哀地枕在他手上。

  「沒事的。」他安慰她:「現在什麼事也沒發生。」

  「會不會是因為我怕老?」

  「嗯?」

  「因為怕老,所以想被多一個男人愛著。或者,我根本就想被兩個男人疼愛。有時候,我更會想,我是不是想證明一下自己的吸引力?」

  「那你得到什麼結論?」

  她久久地凝視著他,說:「以上的那些答案,好像都不是。」

  「那是什麼?」

  她苦笑:「因為你是那一頁日記裏面的你。」

  在認識他之前,她便首先遇到了日記裏的那個他。那一頁日記是在五年前寫的,她彷彿在五年前已經跟他相遇過。她對他的感情,不是在見面之後發生的,而是在見面之前。因為這樣,才會難以割捨。

  她笑笑:「我偷看了那一頁日記,所以受到懲罰。」

  「你把我當作是懲罰嗎?」他笑著抗議。

  她輕輕打了他的頭一下,說:

  「不是懲罰又是什麼?」

  他拉著她的手說:「難道不是賞賜嗎?」

  「懲罰」這個詞語,在她心中,並沒有任何負面的意思。相反,它是屬於愛情的。男女之間,往往不是賞賜便是懲罰。你感激上帝讓你遇到這個人,同時,你又會懷疑上帝是派這個人來懲罰你的。為什麼只有他可以讓你快樂,也給你痛苦?為什麼任性的你偏偏願意為他改變?為什麼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卻偏偏怕他?

  同一個人,既是賞賜,也是懲罰。

  上帝讓她遇到李維揚,是賞賜。要他這麼遲才出現,是懲罰。

  你不能只要賞賜,而不要懲罰。

  我們本來是雌雄同體的,漫漫人生,我們重遇自己的另一半。那個追尋和重遇的過程,充滿了賞賜和懲罰。一段只有賞賜而沒有懲罰的愛情,是不完美的。

  他摟抱著她。他們好像兩頭別後重逢的小水獺那樣,用鼻子為對方擦鼻子,用自己的面頰去撫慰對方的面頰。

  他們曾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不去愛上對方。

  共產黨有一句名言是「殲滅敵人於萌芽時期」,在敵人還沒壯大之前,你就殲滅他。人們也想「殲滅愛情於萌芽時期」,這樣的話,便不會有痛苦。可惜,愛情比敵人更難殲滅。我們能夠對敵人狠心,卻往往沒有辦法對愛情狠心。

  她以為為時未晚,原來已經晚了。

  他們兩張臉都濕透了。兩隻小水獺幸福地互相撞了對方的額頭一下。明天的事,明天再算吧。

流波上的舞 -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