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三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三章</h3><br /><br />  真浪漫,他們還有這種閒情逸致替糖果取這種名字。<br /><br />  我取一顆放進嘴裡,沒有取錯名字,真如嬰兒之吻那麼芬芳甜蜜,帶有一絲橙香。<br /><br />  如果我能回去,一定要帶一些給兩個孩子嘗一嘗,還有母親,她是那麼懷念巧克力。<br /><br />  「好過得多了吧。」方中信問我。<br /><br />  我點點頭,答謝他的關懷。<br /><br />  他按鈴,女侍取來兩杯飲料,用銀杯盛著。<br /><br />  「喝下你會更舒服。」<br /><br />  我知道這是可可粉沖的飲品,忙不迭的喝一口,燙了嘴,但還是值得的,真不愧是諸神之美食,我舔舔嘴唇,無限滿足。<br /><br />  「還可以吧。」<br /><br />  「這樣的美食,是否只有你可以供給?」<br /><br />  「通街都有,兩角半一杯。」<br /><br />  「孩子們也喝得起?」<br /><br />  「自然。」<br /><br />  「太好了。」<br /><br />  「過獎過獎,所以,只要鑽研一下,你會發覺我們也有些好處。」<br /><br />  我向他微笑。<br /><br />  他在他的世界裡,恐怕是個吃香的王老五。<br /><br />  他當著我面簽署了不少文件,沒把我看作外人,我只覺自己身份曖昧,這算得是什麼?我算是他的什麼人?<br /><br />  在急難中,我與他認識才兩天,已成為莫逆。<br /><br />  在這裡,我只有他一個熟人。<br /><br />  「現在,讓我們談比較嚴肅的事。」<br /><br />  「是的,」我說:「我怎麼回去?」<br /><br />  他狡猾的說:「這個不算重要,剛才你說,可可要絕種,而我方氏的事業會得崩潰?」<br /><br />  「我沒說過。」<br /><br />  「陸宜,你對我要老實。」<br /><br />  「你是聰明人,我怎麼教你。」<br /><br />  「這間廠有三代歷史,職員共三百零七人,要結束也不是這麼簡單的事。」<br /><br />  「或者你可以安然步入廿一世紀,用化學品代替巧克力。」<br /><br />  「化學品?我不喜化學品,對我來說,不香的花不是花。」<br /><br />  「那你活該頭痛。」<br /><br />  他點點頭,「能知未來,不一定能夠防範,並非好事,簡直是不幸。」<br /><br />  他說得對。<br /><br />  方中信開始有心事,是我不好,我不該告訴他那麼多。<br /><br />  我問道:「該說說我的事了。」<br /><br />  「我只是個糖果商,陸宜。」方中信說。<br /><br />  「你太蹩腳了,我知道許多故事,有很多地球人肯拚死命把天外來客送回家鄉去。」我抱怨。<br /><br />  「哼。你指那位先生,是的,他肯。」<br /><br />  「誰,你說誰?」<br /><br />  「這件事很複雜,要從長計議。」<br /><br />  他在推搪我。不過他也說得對,這件事不能草率,這像是古代鄉間受了怨辱的女子,要去到京師告御狀,談何容易。<br /><br />  要一步一步來。<br /><br />  他把桌子上的文件一推,像是一天的工作就此完畢,好大的派頭。<br /><br />  我們,我們要做到發昏才能拿到一點點薪水,老闆連寫字樓也不設,發一套工具,人人坐在家中做,每分鐘動腦筋,根本沒有下班的時候。我羨慕方中信的生活方式。<br /><br />  他笑,「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我也不見得日日這麼舒服,有時十點鐘還在廠裡。」<br /><br />  「你的父母呢?」<br /><br />  「他們在外國。」<br /><br />  年少力壯的當權派,不用說。日子是過得逍遙地。<br /><br />  「來,我們可以走了。」<br /><br />  「我想看看我的車子。」<br /><br />  他有點不好意思。<br /><br />  我馬上不悅,「你把它拆爛了是不是?破壞,你只會破壞。」<br /><br />  「你且別忙著罵我,我只不過開著它去兜了一次風。」<br /><br />  「不問自取,是為賊也。」<br /><br />  「咦,你還懂得用這一句成語?」<br /><br />  「一路流傳下來,怎麼不懂?」我瞪他一眼,「我告訴過你我是地球人。」<br /><br />  我逼著他把我帶到車房去。看到車子無恙,才放下一塊大石頭。<br /><br />  我說:「不准你的至親友好再來玩我的車。」<br /><br />  「咄,要同樣做一部出來,也不是難事,只是我們還未找到大量生產的辦法,你稀奇什麼?」<br /><br />  奇怪,這大概是我的錯,在二○三五年,丈夫一開口便與我吵,在一九八五年,方中信也同我吵。<br /><br />  我從前一向沒有檢討自己,看樣子是我的不是。<br /><br />  「算了,回去吧。」他說。<br /><br />  在回程上他把車子開得飛快,像是炫耀。<br /><br />  我仍然想回家。<br /><br />  將來,當科學進步到可以在空間自由來往的時候,或許我們可以參加五天十天旅行團,隨便挑選一個年代去做客人。但來了不能回去,滋味可大大不同。<br /><br />  到了方宅,甫推開大門,便有一隻花瓶摔過來,差點落在我的頭上。誰?人沒有出來聲音已經先奪人。我已經夠煩惱,不要再叫我應付多餘的人、多餘的事了。<br /><br />  方中信把門踢開,像是應付殺手一樣。<br /><br />  我看到一個妙齡女子站在大廳中央,叉著腰,雙眼圓睜,瞪著他,當然也瞪著我,她怒火中燒,咬緊牙關,誓死要與我們算帳的樣子。<br /><br />  要命,我想,這一定是粉紅色浴袍的女主人,好,如今我水洗不清。我很疲倦的坐下來。<br /><br />  那女郎與方中信攤牌,嘩,性如烈火,一手扯住他的領襟要請他吃耳光,而阿方也妙,一二三伸出手來擋,同她對招,純熟得不得了,分明是練習過千百次,這是他的老情人,毫無疑問。<br /><br />  怎麼這麼兇,我與丈夫雖然唇槍舌劍,卻從來沒有動過粗,太過不堪。<br /><br />  一邊嘀咕,一邊又怕花拳繡腿會落在我身上,痛不會很痛,不過一世英名就此喪盡。<br /><br />  我想表白,又不知這種時候說什麼話,驚駭莫名。<br /><br />  只見他們扭在一堆,醜態畢露,似乎還沒有進化為人。<br /><br />  刺激過度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br /><br />  她放開他,目標轉向我,「你這騷貨,笑什麼?」<br /><br />  我,騷貨?<br /><br />  我說:「我不是他的什麼人,你別誤會。」<br /><br />  阿方罵我:「沒義氣。」<br /><br />  那女郎氣呼呼的坐下來,「你別讓他騙到你,他甜言蜜語,低聲下氣,什麼都來得。」她傾訴。<br /><br />  「不會的,我不會受騙。」<br /><br />  「你別誇口,他花樣多著呢。」她警告女同胞。<br /><br />  「不是的,你弄錯了,我是他長輩,我們不是那種關係的。」<br /><br />  那女郎靜下來,她似乎有點明白。<br /><br />  我留意她的神情,知道危險時期已度過,再轉頭看方中信,只見他臉上被她抓起幾條細痕。<br /><br />  真窘,這傢伙已醜態畢露,不知還有什麼弱點未經暴露,難為我第一眼看見他,還把他視作英雄。<br /><br />  唉,這年頭,女人越來越美,英雄卻不復再見,原來五十年前,猛男已開始消逝。<br /><br />  「大家坐下來慢慢談好不好?」我大膽建議。<br /><br />  那女孩子坐下來,拉一拉扯爛的衣袖,攏一攏長而鬈曲的頭髮。<br /><br />  到這個時候我才看清楚她,多麼奇異的打扮:這麼長而毫無用處的頭髮,不知要花多少時間來打理,還有,十隻指甲上搽著鮮紅的顏色,這又有什麼作用?難道她以為這便是美?腳上穿著一雙古怪、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體的重力全部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時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來平衡不可,比踩高蹺更難。<br /><br />  我津津有味的打量她,她也在研究我。<br /><br />  她的敵意像是消失了,好奇的問我:「你額前那片東西是什麼?會閃光。」<br /><br />  我不自在的側過頭去。<br /><br />  「你的頭髮全部剪光,幾乎貼緊頭皮,是最流行的樣子嗎?衣服那麼窄,不過料子看上去好像很舒服,你好時髦,你到底是誰?」她趨向前來。<br /><br />  我微笑,「我是騷貨。」<br /><br />  女郎不好意思起來,「你怎麼會,你這樣好氣質……是我誤會,你別見怪。」<br /><br />  咦,我倒是喜歡她坦誠,她這一讚令我飄飄然。<br /><br />  「你到底是誰?」她追問。<br /><br />  我是誰?我比他們大五十歲,只能做他們的婆婆。<br /><br />  於是說:「我輩份很大,我是方中信的表姑。」<br /><br />  「真的,他從來沒同我提過。」她很有興趣。<br /><br />  我索性同她開玩笑,「你叫我陸姑姑吧。」<br /><br />  她格格的笑起來,「這麼時髦的姑姑。」<br /><br />  這女郎,忽晴忽雨,高深莫測。<br /><br />  方中信忍耐這麼久,實在已經逼至牆角,大吼一聲,「這裡已經沒你的事,莉莉,你還來幹什麼?」<br /><br />  莉莉轉向他,「我來收拾東西。」<br /><br />  「你還有什麼東西在這裡?」方冷笑。<br /><br />  「我的心。」莉莉拋過去一個媚眼。<br /><br />  聽到這裡,我忍不住嗤的一聲笑出來,這麼肉麻,這麼陳腔濫調的打情罵俏。<br /><br />  難怪方中信並不為其所動,一塊冰似的態度:「你的心不是飛到朱七身邊去了?我聽說他在三藩市替你開了一個美金戶口,那就是你心所在。」<br /><br />  莉莉不響,在屋內踱來踱去。<br /><br />  我擔心她那雙鞋,這種刑罰似的道具是怎麼穿在腳上的?為什麼穿它?<br /><br />  只見她挺著胸,聳著臀部,忽然之間我明白了,鞋是為了誇張她女性的特徵而設。<br /><br />  為什麼要展覽女性的特點?<br /><br />  當然是因為她要用之來吸引男性。我一直推理下去:為什麼要急於用原始的本錢來抓住<br />異性的歡心?因為她沒有其他的本事,或者其他的能力不夠顯著。<br /><br />  我明白了。落後,社會風氣的落後。<br /><br />  他們當著我繼續談判。<br /><br />  莉莉問她的男友:「你是否要我脫離朱某?」<br /><br />  「不,」方中信說:「我同你已經結束,我不是早說清楚?」<br /><br />  她說:「你會後悔的。」<br /><br />  「那是我的事,請你交出鎖匙來,別再進來摔東西。」<br /><br />  莉莉變色,「我們完了?」<br /><br />  「早就完了。」方中信說。<br /><br />  她不能下台,愣在那裡。<br /><br />  我不忍,送她出去。<br /><br />  在門口,我看到她含著熱淚。<br /><br />  我拍拍她的肩膀。<br /><br />  她聳聳肩,用手帕印印眼角,「勝敗乃兵家常事。」她說。<br /><br />  「能這樣想就好。」我說。<br /><br />  「當心他。」莉莉說。<br /><br />  「咦,我是他姑姑。」<br /><br />  「他呀,尼姑都追。」<br /><br />  真誇張,這恐怕也是他們的特色。<br /><br />  「我不怪他,你這麼漂亮,這麼特別。你瞧你,比我還高……」<br /><br />  真是我由我說,她由她說,夾纏不清,啼笑皆非。<br /><br />  她揚手叫一部車子,我看著她上車。<br /><br />  那種用柴油的車子噴出一大股黑煙,嗆得我咳嗽起來,這裡的空氣污染得幾乎不適合生物生存,我雙眼已經開始露紅絲,喉嚨也覺得乾燥。<br /><br />  髒與落後似有不可分割的關係。<br /><br />  一轉身,看見方中信站在那裡。<br /><br />  我說:「哦,你怎麼出來了,負心人。」<br /><br />  「出來看你,姑姑。」<br /><br />  我搖搖頭,「你們花太多時間在男女私情上。」<br /><br />  「喂,我也想知道,你們把所有時間省下來,又做了些什麼?」<br /><br />  我竟答不上來,呆在那裡。<br /><br />  「也不見得很空閒,是不是?」他笑:「告訴你一個秘訣,時間要擠才經用。」<br /><br />  我拿他沒轍。<br /><br />  「來,我們出去吃飯。」<br /><br />  「不。」<br /><br />  「什麼?」<br /><br />  「不,我不是你女人中之一名。」<br /><br />  「沒有人說你是,即使有,你也不需介懷,你又不打算同人混,他們說什麼,你何必關心,你不過是暫來歇腳的,唏,沒想到未來世界中的女人迂腐至此,一點瀟灑勁都沒有。」<br /><br />  我們互相攻擊。<br /><br />  「瀟灑?同你?你想!」<br /><br />  氣得他。<br /><br />  「家裡可沒有東西吃,你不出去,我要出去,我約了人,那位先生,他認識超級強國太空署的首腦。」<br /><br />  我開頭是一愕,隨即想起莉莉警告我的話,便笑笑問:「那位先生,沒有名字嗎?」<br /><br />  「他不喜人家嘴角老掛著他名字,」方中信說,「如果他不能幫你,就沒有人能夠幫你,這是你唯一的機會。」<br /><br />  「你是一個糖果商,怎麼會結識到那位具異能的先生?」<br /><br />  「我交遊廣闊。」<br /><br />  我搖搖頭。<br /><br />  方中信悻悻說:「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我告訴你,你別以為自己奇貨可居,那位先生對你根本沒有興趣,人家在過去二十年間一直與天外來客打交道,藍血的人、千年的貓,什麼沒見過,你以為約他那麼容易?我可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我父親同他岳父有交情,在他結婚那一日,我們特地請巧匠以手工做了一批釀酒的巧克力糖去祝賀他,那批糖共有六十二款,花了六個月時間製成,嘿,這次見面,還是通過他夫人約的,你愛去不去?」<br /><br />  我不敢作聲。<br /><br />  「還有,這次我還要捧一樽五四年波多白葡萄酒去做見面禮,這瓶酒我以兩萬八千美金在蘇富比拍賣買來,平時只捨得取出摸一摸瓶子,你明白嗎?」<br /><br />  猥瑣,我竟落在這種小人手中,時耶命耶。<br /><br />  我吐出一口氣,「我們去吧。」<br /><br />  約會的地點是那位先生的家。<br /><br />  地方非常寬大,佈置樸素而雅致,他的夫人高貴、大方、美麗、溫柔。<br /><br />  她沒有說什麼,但眼光、神情,都安撫我,她像是什麼都知道,什麼都關心。<br /><br />  那位先生走入書房,淡淡與我們打招呼,方中信將那瓶酒似獻寶似呈上,但是那位先生看也不看。<br /><br />  方中信受了委屈,斜斜看我一眼,像是說:瞧,都是你,都是為了你。<br /><br />  我沒好氣。<br /><br />  他們之間有一句沒一句地閒談著。<br /><br />  那位先生個子很小,樣子頂普通,不知恁地,神態有說不出的疲倦,一直用手撐著頭,另一隻手則握著酒杯,緩緩地喝完一口又一口,心不在焉的「嗯、嗯」,敷衍著老方。<br /><br />  我有點發急。<br /><br />  那位先生對我的故事,像是沒有太大的興趣,根本沒用多大的心思聽。<br /><br />  漸漸我失去信心,要不是他夫人那溫婉的眼色,我早已離去。<br /><br />  壞。<br /><br />  壞與落後也有不可分割的關係。<br /><br />  我要是能哭的話早就哭出來。<br /><br />  終於那位先生的眼光落在我身上。<br /><br />  「怎麼,」他問:「陸小姐有家歸不得?」<br /><br />  我連忙恭敬的答:「是。」他似是司空見慣,「是二○三五年?」<br /><br />  「是。」<br /><br />  他的語氣略為同情:「蠻尷尬的。」<br /><br />  我點點頭。<br /><br />  「在我年輕的時候,也見過許多異鄉客。」<br /><br />  「我想回去。」<br /><br />  那位先生笑,「或者可以找小納爾遜談談。」<br /><br />  那又是誰?這群人好神秘。<br /><br />  那位先生說:「其實情形並不算大壞,陸小姐貴庚?」<br /><br />  「二十六。」<br /><br />  「過五十年也可以返家鄉了,屆時你七十六。」他說。<br /><br />  我霍地站起來,要同他拚命,在這種時候還戲謔我?<br /><br />  方中信把我按住。<br /><br />  那位先生抬起頭來,「為什麼那麼計較時間上的得失?」<br /><br />  他雙眼透出苦澀,不像是輕薄,「甚至是一切得失?」<br /><br />  原來他是哲學家,我為他的眼神感動。<br /><br />  我呆呆的看著他。<br /><br />  或者他有無限的能力,但在這一剎那,我非常的同情他。<br /><br />  那位先生指著我額頭說:「那是你的接收器吧,自幼種植,與腦部相連。」<br /><br />  「不,」我說:「這是學習儀,兒童在入學時期才植入皮下,與電腦相互感應,我們的電腦沒有螢幕,靠電波通消息。」<br /><br />  那位先生搖搖頭,「不,這是一具追蹤儀器。」<br /><br />  我陪笑,心想:先生,我應當比你更清楚才是,怎麼倒與我爭辯起來了?<br /><br />  我婉轉的說:「不會的,我們自小運用它吸收知識,是以早就廢除課堂學習制度。」<br /><br />  那位先生還是搖頭。<br /><br />  他說:「你們的政府欺騙了你。」<br /><br />  一旁的方中信聽得入神。<br /><br />  我完全沒聽懂,這位先生比我更像未來世界的人,想像力如寶石藍似的深海。<br /><br />  他跟方中信說道:「我累了。」<br /><br />  我與老方只得站起來告辭,不敢再留。<br /><br />  他的夫人送我們到門口。她輕輕請老方「代為問候令尊令堂。」<br /><br />  老方唯唯諾諾。我們結束是次訪問。<br /><br />  我與方中信在夜空下踱步。<br /><br />  我說:「那位先生名不虛傳。」<br /><br />  「唔。」他說。<br /><br />  「還有巧克力嗎?」<br /><br />  「你會喉嚨痛,」他把糖遞給我。<br /><br />  「已經在痛苦。」我拆開紙包吃。「無論他是否能夠幫到我,我都說他是個難得的人物。」<br /><br />  「近幾年他有點懶洋洋,好奇心也減退。」<br /><br />  我問,「是不是已臻化境的人都是那樣?」<br /><br />  「我不知道。喂,那真的只是你們的學習儀?我以為會有萊澤(雷射)光束射出來。」<br /><br />  我白他一眼,「你才全身發光。」<br /><br />  「是,我的魅力。」他洋洋得意。<br /><br />  即使有一萬個缺點,方中信仍是一個熱情天真的人。他是一個快樂人:世襲的事業,又投他所好,無憂無慮王老五生活,兼有幻想的嗜好。<br /><br />  「想家?」<br /><br />  我點頭。<br /><br />  「跟先生的感情很好?」他問得很自然。<br /><br />  我顧左右而言他,「回去的時候。該把巧克力藏在哪裡?」<br /><br />  「在你們那頭,走私可算犯法?」他反問。<br /><br />  他送我回家。<br /><br />  這是第二夜。<br /><br />  之後我決定不再切切計數日子,免得更加度日如年。<br /><br />  那位先生曾說:等五十年好了,時間總是會過去的,屆時我還不是會回到家鄉,我七十六歲,母親五十五歲。<br /><br />  要不就反過來想:我二十六歲,母親才五歲。<br /><br />  唉,最愛同我們開玩笑的,一向是時間。<br /><br />  趁著夜晚,我集中精神思想。<br /><br />  母親這些年來向我傾訴的絮語,我從來沒有集中細聽。<br /><br />  在我十三歲那年,政府創辦青年營,大家都去寄宿,與父母的距離無形中越拉越大。<br /><br />  我只知道母親是孤兒,外祖父在她出生前便離開她們母女,外祖母在她很小的時候患病去世。<br /><br />  在那個時候,什麼病都能奪去人之生命,尤其是癌症,猖獗得離譜,每每趁人在最年輕最有為最不捨得離去的時候來製造痛苦。<br /><br />  外祖母是什麼病?我搜索枯腸也想不到那專用名詞,因該種病不再發,漸漸也湮沒不為人知。<br /><br />  是什麼?<br /><br />  外祖母去世那年,母親有多大?<br /><br />  她說她很小很小,在唸書,是,幼兒班。一種很有趣的學習方法,孩子們共聚一堂,唱唱歌拍拍手,學單字以及畫圖畫,通常因為他們在家無聊,父母派他們去那裡找點歡樂。<br /><br />  他們七歲便要正式入學。<br /><br />  那年母親應該在七歲之前。<br /><br />  不會是五歲,不會是現在吧。我驚恐的想。<br /><br />  雙陽市這麼大,怎麼去找她們?<br /><br />  「還不睡?」<br /><br />  是方中信。<br /><br />  我開了門。<br /><br />  「睡不著。」<br /><br />  「別想太多。」<br /><br />  我們在沙發坐下來。<br /><br />  「那位先生會替你想辦法的。」<br /><br />  「謝謝你。」<br /><br />  「謝我?」<br /><br />  「是,為我花那麼多時間心血。」<br /><br />  「喂,大家是朋友。」<br /><br />  「我一直詆毀你,對不起。」<br /><br />  「我也不見得很欣賞你,老嫌你不是冥王星公民。」<br /><br />  我們相視而笑。<br /><br />  「很不習慣吧。」他同情我。<br /><br />  「是,你看,我臉上忽然發出小疙瘩來,水土不服。」<br /><br />  他探頭過來細視,「你吃糖吃多了,虛火上升,這兩日來你最低限度吃下兩公斤的巧克力。」<br /><br />  「會有這樣的副作用?」<br /><br />  「自然。」<br /><br />  我懊惱,「真怕在你們這裡惹上不知名的細菌。」<br /><br />  他莞爾,「是,我們這麼髒這麼落後。」<br /><br />  我不作聲。<br /><br />  他問:「在你們那裡,是否已經全無黃賭毒賊?」<br /><br />  我支吾。「總而言之,比你們略好。」<br /><br />  他歎一口氣。「抑或你根本不關心社會情況?像一切小資產階級,住在象牙塔之中,與社會脫節,只掛住風花雪月?」<br /><br />  我微笑,「你呢,你又知道多少?對於低下層的悲慘生活,你難道又很關注?叫你描述八五年雙陽市貧民窟中之苦況,你是否能作詳盡的報告?你不過活在巧克力的甜霧中,與莉莉這樣的女伴打情罵俏。」<br /><br />  輪到他沉默,他說:「我也是社會活生生的一分子,社會也需要我。」<br /><br />  「是呀,」我說:「我倆誰也不要挖苦誰。」<br /><br />  方中信說:「換言之,我與你是同族人。」<br /><br />  我們緊緊握手,終於消除隔膜。<br /><br />  「你說你在圖書館工作?」<br /><br />  「唔,每天我聽兩本書,上午一本,下午一本,有時書本壞得令人昏昏欲睡,字句無論如何不入耳,簡直會反彈出來。」<br /><br />  「聽?不是看?」<br /><br />  「視力太吃重,所以用儀器讀出,孩子們特別喜歡,他們很愛聽書。」<br /><br />  「我明白,像無線電。」<br /><br />  「可是電台盡播垃圾,書本可以自己挑。」我提醒他。<br /><br />  「嗯是。」<br /><br />  「老方──」<br /><br />  「老方!」他怪叫起來。<br /><br />  我笑,「怎麼,不習慣?我不會像莉莉那般嬌嗲,我們是兄弟。」<br /><br />  他也認命,揮揮手,「你想說什麼?」<br /><br />  「在雙陽市要找一個人怎麼著手?」<br /><br />  「辦法很多,當然,先要看看你打算找的是誰。」<br /><br />  我沉默。<br /><br />  他一猜就猜著,聰明人即是聰明人:「你母親?」<br /><br />  「母親太小,我要找的是外婆。」<br /><br />  「你猜你外婆大還是你大?」他問。<br /><br />  聽聽,這種問題要不要命。<br /><br />  我答:「可能我還要大一點點。」<br /><br />  「她叫什麼名字?」他說。<br /><br />  我不知道。<br /><br />  我呆在那裡,我竟不知道。<br /><br />  「什麼,你不知道?太沒心肝,又不是祖宗十八代,可以有充分理由忘記,她是你的外婆!」方中信生起氣來。<br /><br />  「有幾個人可以一口氣說出他外婆的名字?」<br /><br />  「我可以。」<br /><br />  「你怎麼同,你祖上留下多少東西給你,你承受他們一切福份,當然要牢牢記住,而我外婆是一個最最可憐的女子,一早遭丈夫遺棄,又在二十多歲便罹病逝世,誰耐煩記住她的名字?」<br /><br />  老方拍案而起,「進步,這叫比我們進步?你們太勢利太可怕。」<br /><br />  他罵對了。<br /><br />  我羞愧地低下頭。太忙個人的前途、太自我中心,不但連外婆沒有注意到,甚至是母親也疏忽。<br /><br />  難怪她那麼寂寞,又缺乏安全感。<br /><br />  「怎麼,未來世界中,老人的地位降至零?因為有人工嬰兒,因為有青年營,所以更不需要老人?」他責備我。<br /><br />  我的心炙痛。「不,」我說:「社會鼓勵敬老,是我不好,我是冷血動物。」<br /><br />  懊惱得要吐血。<br /><br />  為什麼不好好聽母親傾訴?並不是忙得完全抽不出空來,並不是沒有時間,為什麼隨她自生自滅?<br /><br />  「想呀,追思呀,她叫什麼名字?」<br /><br />  我悔極而笑,「或者我可以打電話問母親。」<br /><br />  方中信一聽,呵哈呵哈大笑起來。<br /><br />  一直談到半夜才睡。睡夢中隱隱聽見外婆叫我。<br /><br />  「愛綠,愛綠。」她有一張跟我長得一模一樣的面孔,聲音充滿憐愛。<br /><br />  如何會叫我愛綠?我從來沒有見過她,她如何會得入夢來?<br /><br />  醒來時淚流滿面。<br /><br />  一照映像器,看到自己臉容黯澹,黑眼圈,滿下巴小疱疱,嚇一大跳,怎麼會變成這樣?數天間就老了,這裡一年等於二十年,此刻的我,看上去真會比我的外婆老。<br /><br />  我忍不住鬼叫起來。<br /><br />  方中信衝進來,問道:「怎麼回事,做噩夢?」<br /><br />  「比噩夢更慘。」我用手掩住臉訴苦。<br /><br />  「你沒好好的吃,又不肯好好的睡,唉,習慣就好了。」方說。<br /><br />  「永遠不會,」我嗚咽。<br /><br />  「想起來沒有?」<br /><br />  「沒有。」<br /><br />  「令堂尊姓大名?」方中信問道。<br /><br />  「她姓鄧,鄧愛梅。」我說。<br /><br />  「你姓陸?」<br /><br />  「是。」<br /><br />  「你跟你父姓?」<br /><br />  「還有別的選擇?」<br /><br />  「當然,你可以隨母姓。令堂可能是隨令外祖母姓,你懂嗎?」<br /><br />  「你用白話文我就懂。」我白他一眼。<br /><br />  「喂,」他說:「我不過是想幫你。」<br /><br />  「你的意思是,照鄧愛梅三個字去找我外婆,可能永遠找不到?」<br /><br />  「對了。」<br /><br />  「那怎麼辦?」我愁容滿面。<br /><br />  「總有點蛛絲馬跡,仔細想想,又不是急事,看樣子,你起碼還要在此地住上一年半載。」<br /><br />  「閉上你的烏鴉嘴。」<br /><br />  「你又來了,從沒見過如你這般刁潑的女子,動不動就罵人。」他教訓我。<br /><br />  「對不起。」我氣餒。<br /><br />  他叫我用早餐。<br /><br />  這人似乎喜歡吃烤麵包。<br /><br />  製造半公斤麵包,把種植麥子、輾轉運輸、加工生產的消耗能量加在一起,大概需要三千卡路里,而方中信吃下這半公斤麵包之後,所產生的勞動量,只相當於一個半卡路里。<br /><br />  多麼瘋狂。所以像麵包那樣的食物,受淘汰是必然的。<br /><br />  最重要的是,它不好吃。<br /><br />  我連喝兩杯清水用來洗腸胃。<br /><br />  什麼都不慣,一切生活上瑣碎的習慣用具他們都沒有,他們所用的瓶瓶罐罐多得可怕,方中信的頭髮比我還長,光是用在頭髮上的用品有四五種,每天起碼花上半點鐘,還要用熱風烤,而結果不過如此。我不認為他是空前絕後的美男子,但話得說回來,他長得不錯。</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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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真浪漫,他們還有這種閒情逸致替糖果取這種名字。

  我取一顆放進嘴裡,沒有取錯名字,真如嬰兒之吻那麼芬芳甜蜜,帶有一絲橙香。

  如果我能回去,一定要帶一些給兩個孩子嘗一嘗,還有母親,她是那麼懷念巧克力。

  「好過得多了吧。」方中信問我。

  我點點頭,答謝他的關懷。

  他按鈴,女侍取來兩杯飲料,用銀杯盛著。

  「喝下你會更舒服。」

  我知道這是可可粉沖的飲品,忙不迭的喝一口,燙了嘴,但還是值得的,真不愧是諸神之美食,我舔舔嘴唇,無限滿足。

  「還可以吧。」

  「這樣的美食,是否只有你可以供給?」

  「通街都有,兩角半一杯。」

  「孩子們也喝得起?」

  「自然。」

  「太好了。」

  「過獎過獎,所以,只要鑽研一下,你會發覺我們也有些好處。」

  我向他微笑。

  他在他的世界裡,恐怕是個吃香的王老五。

  他當著我面簽署了不少文件,沒把我看作外人,我只覺自己身份曖昧,這算得是什麼?我算是他的什麼人?

  在急難中,我與他認識才兩天,已成為莫逆。

  在這裡,我只有他一個熟人。

  「現在,讓我們談比較嚴肅的事。」

  「是的,」我說:「我怎麼回去?」

  他狡猾的說:「這個不算重要,剛才你說,可可要絕種,而我方氏的事業會得崩潰?」

  「我沒說過。」

  「陸宜,你對我要老實。」

  「你是聰明人,我怎麼教你。」

  「這間廠有三代歷史,職員共三百零七人,要結束也不是這麼簡單的事。」

  「或者你可以安然步入廿一世紀,用化學品代替巧克力。」

  「化學品?我不喜化學品,對我來說,不香的花不是花。」

  「那你活該頭痛。」

  他點點頭,「能知未來,不一定能夠防範,並非好事,簡直是不幸。」

  他說得對。

  方中信開始有心事,是我不好,我不該告訴他那麼多。

  我問道:「該說說我的事了。」

  「我只是個糖果商,陸宜。」方中信說。

  「你太蹩腳了,我知道許多故事,有很多地球人肯拚死命把天外來客送回家鄉去。」我抱怨。

  「哼。你指那位先生,是的,他肯。」

  「誰,你說誰?」

  「這件事很複雜,要從長計議。」

  他在推搪我。不過他也說得對,這件事不能草率,這像是古代鄉間受了怨辱的女子,要去到京師告御狀,談何容易。

  要一步一步來。

  他把桌子上的文件一推,像是一天的工作就此完畢,好大的派頭。

  我們,我們要做到發昏才能拿到一點點薪水,老闆連寫字樓也不設,發一套工具,人人坐在家中做,每分鐘動腦筋,根本沒有下班的時候。我羨慕方中信的生活方式。

  他笑,「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我也不見得日日這麼舒服,有時十點鐘還在廠裡。」

  「你的父母呢?」

  「他們在外國。」

  年少力壯的當權派,不用說。日子是過得逍遙地。

  「來,我們可以走了。」

  「我想看看我的車子。」

  他有點不好意思。

  我馬上不悅,「你把它拆爛了是不是?破壞,你只會破壞。」

  「你且別忙著罵我,我只不過開著它去兜了一次風。」

  「不問自取,是為賊也。」

  「咦,你還懂得用這一句成語?」

  「一路流傳下來,怎麼不懂?」我瞪他一眼,「我告訴過你我是地球人。」

  我逼著他把我帶到車房去。看到車子無恙,才放下一塊大石頭。

  我說:「不准你的至親友好再來玩我的車。」

  「咄,要同樣做一部出來,也不是難事,只是我們還未找到大量生產的辦法,你稀奇什麼?」

  奇怪,這大概是我的錯,在二○三五年,丈夫一開口便與我吵,在一九八五年,方中信也同我吵。

  我從前一向沒有檢討自己,看樣子是我的不是。

  「算了,回去吧。」他說。

  在回程上他把車子開得飛快,像是炫耀。

  我仍然想回家。

  將來,當科學進步到可以在空間自由來往的時候,或許我們可以參加五天十天旅行團,隨便挑選一個年代去做客人。但來了不能回去,滋味可大大不同。

  到了方宅,甫推開大門,便有一隻花瓶摔過來,差點落在我的頭上。誰?人沒有出來聲音已經先奪人。我已經夠煩惱,不要再叫我應付多餘的人、多餘的事了。

  方中信把門踢開,像是應付殺手一樣。

  我看到一個妙齡女子站在大廳中央,叉著腰,雙眼圓睜,瞪著他,當然也瞪著我,她怒火中燒,咬緊牙關,誓死要與我們算帳的樣子。

  要命,我想,這一定是粉紅色浴袍的女主人,好,如今我水洗不清。我很疲倦的坐下來。

  那女郎與方中信攤牌,嘩,性如烈火,一手扯住他的領襟要請他吃耳光,而阿方也妙,一二三伸出手來擋,同她對招,純熟得不得了,分明是練習過千百次,這是他的老情人,毫無疑問。

  怎麼這麼兇,我與丈夫雖然唇槍舌劍,卻從來沒有動過粗,太過不堪。

  一邊嘀咕,一邊又怕花拳繡腿會落在我身上,痛不會很痛,不過一世英名就此喪盡。

  我想表白,又不知這種時候說什麼話,驚駭莫名。

  只見他們扭在一堆,醜態畢露,似乎還沒有進化為人。

  刺激過度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她放開他,目標轉向我,「你這騷貨,笑什麼?」

  我,騷貨?

  我說:「我不是他的什麼人,你別誤會。」

  阿方罵我:「沒義氣。」

  那女郎氣呼呼的坐下來,「你別讓他騙到你,他甜言蜜語,低聲下氣,什麼都來得。」她傾訴。

  「不會的,我不會受騙。」

  「你別誇口,他花樣多著呢。」她警告女同胞。

  「不是的,你弄錯了,我是他長輩,我們不是那種關係的。」

  那女郎靜下來,她似乎有點明白。

  我留意她的神情,知道危險時期已度過,再轉頭看方中信,只見他臉上被她抓起幾條細痕。

  真窘,這傢伙已醜態畢露,不知還有什麼弱點未經暴露,難為我第一眼看見他,還把他視作英雄。

  唉,這年頭,女人越來越美,英雄卻不復再見,原來五十年前,猛男已開始消逝。

  「大家坐下來慢慢談好不好?」我大膽建議。

  那女孩子坐下來,拉一拉扯爛的衣袖,攏一攏長而鬈曲的頭髮。

  到這個時候我才看清楚她,多麼奇異的打扮:這麼長而毫無用處的頭髮,不知要花多少時間來打理,還有,十隻指甲上搽著鮮紅的顏色,這又有什麼作用?難道她以為這便是美?腳上穿著一雙古怪、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體的重力全部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時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來平衡不可,比踩高蹺更難。

  我津津有味的打量她,她也在研究我。

  她的敵意像是消失了,好奇的問我:「你額前那片東西是什麼?會閃光。」

  我不自在的側過頭去。

  「你的頭髮全部剪光,幾乎貼緊頭皮,是最流行的樣子嗎?衣服那麼窄,不過料子看上去好像很舒服,你好時髦,你到底是誰?」她趨向前來。

  我微笑,「我是騷貨。」

  女郎不好意思起來,「你怎麼會,你這樣好氣質……是我誤會,你別見怪。」

  咦,我倒是喜歡她坦誠,她這一讚令我飄飄然。

  「你到底是誰?」她追問。

  我是誰?我比他們大五十歲,只能做他們的婆婆。

  於是說:「我輩份很大,我是方中信的表姑。」

  「真的,他從來沒同我提過。」她很有興趣。

  我索性同她開玩笑,「你叫我陸姑姑吧。」

  她格格的笑起來,「這麼時髦的姑姑。」

  這女郎,忽晴忽雨,高深莫測。

  方中信忍耐這麼久,實在已經逼至牆角,大吼一聲,「這裡已經沒你的事,莉莉,你還來幹什麼?」

  莉莉轉向他,「我來收拾東西。」

  「你還有什麼東西在這裡?」方冷笑。

  「我的心。」莉莉拋過去一個媚眼。

  聽到這裡,我忍不住嗤的一聲笑出來,這麼肉麻,這麼陳腔濫調的打情罵俏。

  難怪方中信並不為其所動,一塊冰似的態度:「你的心不是飛到朱七身邊去了?我聽說他在三藩市替你開了一個美金戶口,那就是你心所在。」

  莉莉不響,在屋內踱來踱去。

  我擔心她那雙鞋,這種刑罰似的道具是怎麼穿在腳上的?為什麼穿它?

  只見她挺著胸,聳著臀部,忽然之間我明白了,鞋是為了誇張她女性的特徵而設。

  為什麼要展覽女性的特點?

  當然是因為她要用之來吸引男性。我一直推理下去:為什麼要急於用原始的本錢來抓住
異性的歡心?因為她沒有其他的本事,或者其他的能力不夠顯著。

  我明白了。落後,社會風氣的落後。

  他們當著我繼續談判。

  莉莉問她的男友:「你是否要我脫離朱某?」

  「不,」方中信說:「我同你已經結束,我不是早說清楚?」

  她說:「你會後悔的。」

  「那是我的事,請你交出鎖匙來,別再進來摔東西。」

  莉莉變色,「我們完了?」

  「早就完了。」方中信說。

  她不能下台,愣在那裡。

  我不忍,送她出去。

  在門口,我看到她含著熱淚。

  我拍拍她的肩膀。

  她聳聳肩,用手帕印印眼角,「勝敗乃兵家常事。」她說。

  「能這樣想就好。」我說。

  「當心他。」莉莉說。

  「咦,我是他姑姑。」

  「他呀,尼姑都追。」

  真誇張,這恐怕也是他們的特色。

  「我不怪他,你這麼漂亮,這麼特別。你瞧你,比我還高……」

  真是我由我說,她由她說,夾纏不清,啼笑皆非。

  她揚手叫一部車子,我看著她上車。

  那種用柴油的車子噴出一大股黑煙,嗆得我咳嗽起來,這裡的空氣污染得幾乎不適合生物生存,我雙眼已經開始露紅絲,喉嚨也覺得乾燥。

  髒與落後似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一轉身,看見方中信站在那裡。

  我說:「哦,你怎麼出來了,負心人。」

  「出來看你,姑姑。」

  我搖搖頭,「你們花太多時間在男女私情上。」

  「喂,我也想知道,你們把所有時間省下來,又做了些什麼?」

  我竟答不上來,呆在那裡。

  「也不見得很空閒,是不是?」他笑:「告訴你一個秘訣,時間要擠才經用。」

  我拿他沒轍。

  「來,我們出去吃飯。」

  「不。」

  「什麼?」

  「不,我不是你女人中之一名。」

  「沒有人說你是,即使有,你也不需介懷,你又不打算同人混,他們說什麼,你何必關心,你不過是暫來歇腳的,唏,沒想到未來世界中的女人迂腐至此,一點瀟灑勁都沒有。」

  我們互相攻擊。

  「瀟灑?同你?你想!」

  氣得他。

  「家裡可沒有東西吃,你不出去,我要出去,我約了人,那位先生,他認識超級強國太空署的首腦。」

  我開頭是一愕,隨即想起莉莉警告我的話,便笑笑問:「那位先生,沒有名字嗎?」

  「他不喜人家嘴角老掛著他名字,」方中信說,「如果他不能幫你,就沒有人能夠幫你,這是你唯一的機會。」

  「你是一個糖果商,怎麼會結識到那位具異能的先生?」

  「我交遊廣闊。」

  我搖搖頭。

  方中信悻悻說:「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我告訴你,你別以為自己奇貨可居,那位先生對你根本沒有興趣,人家在過去二十年間一直與天外來客打交道,藍血的人、千年的貓,什麼沒見過,你以為約他那麼容易?我可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我父親同他岳父有交情,在他結婚那一日,我們特地請巧匠以手工做了一批釀酒的巧克力糖去祝賀他,那批糖共有六十二款,花了六個月時間製成,嘿,這次見面,還是通過他夫人約的,你愛去不去?」

  我不敢作聲。

  「還有,這次我還要捧一樽五四年波多白葡萄酒去做見面禮,這瓶酒我以兩萬八千美金在蘇富比拍賣買來,平時只捨得取出摸一摸瓶子,你明白嗎?」

  猥瑣,我竟落在這種小人手中,時耶命耶。

  我吐出一口氣,「我們去吧。」

  約會的地點是那位先生的家。

  地方非常寬大,佈置樸素而雅致,他的夫人高貴、大方、美麗、溫柔。

  她沒有說什麼,但眼光、神情,都安撫我,她像是什麼都知道,什麼都關心。

  那位先生走入書房,淡淡與我們打招呼,方中信將那瓶酒似獻寶似呈上,但是那位先生看也不看。

  方中信受了委屈,斜斜看我一眼,像是說:瞧,都是你,都是為了你。

  我沒好氣。

  他們之間有一句沒一句地閒談著。

  那位先生個子很小,樣子頂普通,不知恁地,神態有說不出的疲倦,一直用手撐著頭,另一隻手則握著酒杯,緩緩地喝完一口又一口,心不在焉的「嗯、嗯」,敷衍著老方。

  我有點發急。

  那位先生對我的故事,像是沒有太大的興趣,根本沒用多大的心思聽。

  漸漸我失去信心,要不是他夫人那溫婉的眼色,我早已離去。

  壞。

  壞與落後也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我要是能哭的話早就哭出來。

  終於那位先生的眼光落在我身上。

  「怎麼,」他問:「陸小姐有家歸不得?」

  我連忙恭敬的答:「是。」他似是司空見慣,「是二○三五年?」

  「是。」

  他的語氣略為同情:「蠻尷尬的。」

  我點點頭。

  「在我年輕的時候,也見過許多異鄉客。」

  「我想回去。」

  那位先生笑,「或者可以找小納爾遜談談。」

  那又是誰?這群人好神秘。

  那位先生說:「其實情形並不算大壞,陸小姐貴庚?」

  「二十六。」

  「過五十年也可以返家鄉了,屆時你七十六。」他說。

  我霍地站起來,要同他拚命,在這種時候還戲謔我?

  方中信把我按住。

  那位先生抬起頭來,「為什麼那麼計較時間上的得失?」

  他雙眼透出苦澀,不像是輕薄,「甚至是一切得失?」

  原來他是哲學家,我為他的眼神感動。

  我呆呆的看著他。

  或者他有無限的能力,但在這一剎那,我非常的同情他。

  那位先生指著我額頭說:「那是你的接收器吧,自幼種植,與腦部相連。」

  「不,」我說:「這是學習儀,兒童在入學時期才植入皮下,與電腦相互感應,我們的電腦沒有螢幕,靠電波通消息。」

  那位先生搖搖頭,「不,這是一具追蹤儀器。」

  我陪笑,心想:先生,我應當比你更清楚才是,怎麼倒與我爭辯起來了?

  我婉轉的說:「不會的,我們自小運用它吸收知識,是以早就廢除課堂學習制度。」

  那位先生還是搖頭。

  他說:「你們的政府欺騙了你。」

  一旁的方中信聽得入神。

  我完全沒聽懂,這位先生比我更像未來世界的人,想像力如寶石藍似的深海。

  他跟方中信說道:「我累了。」

  我與老方只得站起來告辭,不敢再留。

  他的夫人送我們到門口。她輕輕請老方「代為問候令尊令堂。」

  老方唯唯諾諾。我們結束是次訪問。

  我與方中信在夜空下踱步。

  我說:「那位先生名不虛傳。」

  「唔。」他說。

  「還有巧克力嗎?」

  「你會喉嚨痛,」他把糖遞給我。

  「已經在痛苦。」我拆開紙包吃。「無論他是否能夠幫到我,我都說他是個難得的人物。」

  「近幾年他有點懶洋洋,好奇心也減退。」

  我問,「是不是已臻化境的人都是那樣?」

  「我不知道。喂,那真的只是你們的學習儀?我以為會有萊澤(雷射)光束射出來。」

  我白他一眼,「你才全身發光。」

  「是,我的魅力。」他洋洋得意。

  即使有一萬個缺點,方中信仍是一個熱情天真的人。他是一個快樂人:世襲的事業,又投他所好,無憂無慮王老五生活,兼有幻想的嗜好。

  「想家?」

  我點頭。

  「跟先生的感情很好?」他問得很自然。

  我顧左右而言他,「回去的時候。該把巧克力藏在哪裡?」

  「在你們那頭,走私可算犯法?」他反問。

  他送我回家。

  這是第二夜。

  之後我決定不再切切計數日子,免得更加度日如年。

  那位先生曾說:等五十年好了,時間總是會過去的,屆時我還不是會回到家鄉,我七十六歲,母親五十五歲。

  要不就反過來想:我二十六歲,母親才五歲。

  唉,最愛同我們開玩笑的,一向是時間。

  趁著夜晚,我集中精神思想。

  母親這些年來向我傾訴的絮語,我從來沒有集中細聽。

  在我十三歲那年,政府創辦青年營,大家都去寄宿,與父母的距離無形中越拉越大。

  我只知道母親是孤兒,外祖父在她出生前便離開她們母女,外祖母在她很小的時候患病去世。

  在那個時候,什麼病都能奪去人之生命,尤其是癌症,猖獗得離譜,每每趁人在最年輕最有為最不捨得離去的時候來製造痛苦。

  外祖母是什麼病?我搜索枯腸也想不到那專用名詞,因該種病不再發,漸漸也湮沒不為人知。

  是什麼?

  外祖母去世那年,母親有多大?

  她說她很小很小,在唸書,是,幼兒班。一種很有趣的學習方法,孩子們共聚一堂,唱唱歌拍拍手,學單字以及畫圖畫,通常因為他們在家無聊,父母派他們去那裡找點歡樂。

  他們七歲便要正式入學。

  那年母親應該在七歲之前。

  不會是五歲,不會是現在吧。我驚恐的想。

  雙陽市這麼大,怎麼去找她們?

  「還不睡?」

  是方中信。

  我開了門。

  「睡不著。」

  「別想太多。」

  我們在沙發坐下來。

  「那位先生會替你想辦法的。」

  「謝謝你。」

  「謝我?」

  「是,為我花那麼多時間心血。」

  「喂,大家是朋友。」

  「我一直詆毀你,對不起。」

  「我也不見得很欣賞你,老嫌你不是冥王星公民。」

  我們相視而笑。

  「很不習慣吧。」他同情我。

  「是,你看,我臉上忽然發出小疙瘩來,水土不服。」

  他探頭過來細視,「你吃糖吃多了,虛火上升,這兩日來你最低限度吃下兩公斤的巧克力。」

  「會有這樣的副作用?」

  「自然。」

  我懊惱,「真怕在你們這裡惹上不知名的細菌。」

  他莞爾,「是,我們這麼髒這麼落後。」

  我不作聲。

  他問:「在你們那裡,是否已經全無黃賭毒賊?」

  我支吾。「總而言之,比你們略好。」

  他歎一口氣。「抑或你根本不關心社會情況?像一切小資產階級,住在象牙塔之中,與社會脫節,只掛住風花雪月?」

  我微笑,「你呢,你又知道多少?對於低下層的悲慘生活,你難道又很關注?叫你描述八五年雙陽市貧民窟中之苦況,你是否能作詳盡的報告?你不過活在巧克力的甜霧中,與莉莉這樣的女伴打情罵俏。」

  輪到他沉默,他說:「我也是社會活生生的一分子,社會也需要我。」

  「是呀,」我說:「我倆誰也不要挖苦誰。」

  方中信說:「換言之,我與你是同族人。」

  我們緊緊握手,終於消除隔膜。

  「你說你在圖書館工作?」

  「唔,每天我聽兩本書,上午一本,下午一本,有時書本壞得令人昏昏欲睡,字句無論如何不入耳,簡直會反彈出來。」

  「聽?不是看?」

  「視力太吃重,所以用儀器讀出,孩子們特別喜歡,他們很愛聽書。」

  「我明白,像無線電。」

  「可是電台盡播垃圾,書本可以自己挑。」我提醒他。

  「嗯是。」

  「老方──」

  「老方!」他怪叫起來。

  我笑,「怎麼,不習慣?我不會像莉莉那般嬌嗲,我們是兄弟。」

  他也認命,揮揮手,「你想說什麼?」

  「在雙陽市要找一個人怎麼著手?」

  「辦法很多,當然,先要看看你打算找的是誰。」

  我沉默。

  他一猜就猜著,聰明人即是聰明人:「你母親?」

  「母親太小,我要找的是外婆。」

  「你猜你外婆大還是你大?」他問。

  聽聽,這種問題要不要命。

  我答:「可能我還要大一點點。」

  「她叫什麼名字?」他說。

  我不知道。

  我呆在那裡,我竟不知道。

  「什麼,你不知道?太沒心肝,又不是祖宗十八代,可以有充分理由忘記,她是你的外婆!」方中信生起氣來。

  「有幾個人可以一口氣說出他外婆的名字?」

  「我可以。」

  「你怎麼同,你祖上留下多少東西給你,你承受他們一切福份,當然要牢牢記住,而我外婆是一個最最可憐的女子,一早遭丈夫遺棄,又在二十多歲便罹病逝世,誰耐煩記住她的名字?」

  老方拍案而起,「進步,這叫比我們進步?你們太勢利太可怕。」

  他罵對了。

  我羞愧地低下頭。太忙個人的前途、太自我中心,不但連外婆沒有注意到,甚至是母親也疏忽。

  難怪她那麼寂寞,又缺乏安全感。

  「怎麼,未來世界中,老人的地位降至零?因為有人工嬰兒,因為有青年營,所以更不需要老人?」他責備我。

  我的心炙痛。「不,」我說:「社會鼓勵敬老,是我不好,我是冷血動物。」

  懊惱得要吐血。

  為什麼不好好聽母親傾訴?並不是忙得完全抽不出空來,並不是沒有時間,為什麼隨她自生自滅?

  「想呀,追思呀,她叫什麼名字?」

  我悔極而笑,「或者我可以打電話問母親。」

  方中信一聽,呵哈呵哈大笑起來。

  一直談到半夜才睡。睡夢中隱隱聽見外婆叫我。

  「愛綠,愛綠。」她有一張跟我長得一模一樣的面孔,聲音充滿憐愛。

  如何會叫我愛綠?我從來沒有見過她,她如何會得入夢來?

  醒來時淚流滿面。

  一照映像器,看到自己臉容黯澹,黑眼圈,滿下巴小疱疱,嚇一大跳,怎麼會變成這樣?數天間就老了,這裡一年等於二十年,此刻的我,看上去真會比我的外婆老。

  我忍不住鬼叫起來。

  方中信衝進來,問道:「怎麼回事,做噩夢?」

  「比噩夢更慘。」我用手掩住臉訴苦。

  「你沒好好的吃,又不肯好好的睡,唉,習慣就好了。」方說。

  「永遠不會,」我嗚咽。

  「想起來沒有?」

  「沒有。」

  「令堂尊姓大名?」方中信問道。

  「她姓鄧,鄧愛梅。」我說。

  「你姓陸?」

  「是。」

  「你跟你父姓?」

  「還有別的選擇?」

  「當然,你可以隨母姓。令堂可能是隨令外祖母姓,你懂嗎?」

  「你用白話文我就懂。」我白他一眼。

  「喂,」他說:「我不過是想幫你。」

  「你的意思是,照鄧愛梅三個字去找我外婆,可能永遠找不到?」

  「對了。」

  「那怎麼辦?」我愁容滿面。

  「總有點蛛絲馬跡,仔細想想,又不是急事,看樣子,你起碼還要在此地住上一年半載。」

  「閉上你的烏鴉嘴。」

  「你又來了,從沒見過如你這般刁潑的女子,動不動就罵人。」他教訓我。

  「對不起。」我氣餒。

  他叫我用早餐。

  這人似乎喜歡吃烤麵包。

  製造半公斤麵包,把種植麥子、輾轉運輸、加工生產的消耗能量加在一起,大概需要三千卡路里,而方中信吃下這半公斤麵包之後,所產生的勞動量,只相當於一個半卡路里。

  多麼瘋狂。所以像麵包那樣的食物,受淘汰是必然的。

  最重要的是,它不好吃。

  我連喝兩杯清水用來洗腸胃。

  什麼都不慣,一切生活上瑣碎的習慣用具他們都沒有,他們所用的瓶瓶罐罐多得可怕,方中信的頭髮比我還長,光是用在頭髮上的用品有四五種,每天起碼花上半點鐘,還要用熱風烤,而結果不過如此。我不認為他是空前絕後的美男子,但話得說回來,他長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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